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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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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10 15:09

Mind contral Taiwan!(brain washed)
電子精神、心理控制(腦控、洗腦)
不肖警務腦部監控竊盜(腦控、洗腦)集團(警政署內部自爆料是分局保防組),長期以電磁波偷偷傳送假耳鳴、假幻聽裝神弄鬼(利用微波聽覺效果刺激腦部,這聲音不發聲到附近的其他人),擾亂受害人的精神、睡眠,迷幻受害人,控制受害人生活起居,使受害人精神、生活混亂造成身體不適,無法正常生活、工作,來陷害不知情、不了解此科技的人!

受害人沉睡時他們調整儀器,偷偷傳送電磁波,使受害人逞現淺睡期(會因此而作夢),受害人清醒前再調整儀器,使受害人無法發覺,誤認為是自身毛病。
受害人睡眠前他們調整儀器,偷偷傳送電磁波(假耳鳴,煩躁信號),使受害人難以入睡或整夜失眠。
長期失眠免疫力會下降,會引發損傷性炎症(發炎), 使全身任何部位舊傷復發!

請幫忙轉寄出去或告知他人!
部落格內有30多名被洗腦中(腦控)受害人網址
中國大陸300多名被洗腦中(腦控)受害人網址
中國大陸64位(腦控、洗腦)受害者受害實例資料 
http://blog.udn.com/jshhhttp://mypaper.pchome.com.tw/jshh
(語音)http://www.youtube.com/watch?v=Ng-mvFdXG3Y


阿海
2012/05/08 09:06
懇請 終止此一台灣侵擾事件
懇請 規勸阻卻之:“淺短的策略∙∙∙”

您好:
懇請 規勸阻卻之:“淺短的策略∙∙∙”
關於(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以微弱的訊號〔科技與技術〕廣泛地製造謠言、混淆事件真相、毀謗本人與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相關,並且有危及敝人生活之現實問題,敬請要求案件相關之人士,終止一切的侵擾與毀謗,please。〔使用同一個衛星頻道,侵擾或毀謗本人之做為。〕
Question: 是槍擊命案ㄟ
A∙“群策群力,竟是始料未及的後果”:邱〔劉〕文甫“一去不回∙∙∙。”劉縣長“趕時間,屎尿都未付放∙∙∙。”
B∙“通姦共犯”:“他們兩個在相摟ㄟ時準,打出第一發。”“槍管往上偏;”“槍口上揚一個角度。”
C∙“山雨欲來風滿樓”:“原先是林柏青提議結拜ㄟ,後來因為劉縣長ㄟ關係〔“貪污腐敗”〕∙∙∙。”“莫怪劉邦友ㄟ這麼好膽,衝第一ㄟ。”“誰敢殺我。”
D∙“官員開熗殺人,就這爾簡單嘛”:慶祝榮退的時候,搞成傷亡慘重〔“阿凡達”〕;邱〔劉〕文甫是“一發不可收拾”、“再補一熗”、“扛死人”之兇手官員;劉煌源是“害死伊ㄟ阿叔”之人〔正確的解釋是劉煌源將“伊ㄟ阿叔”彈成重傷∙∙∙〕。
E∙“是下班時間”:邱〔劉〕文甫:“∙∙∙是下班時間。”
“但是〔邱文甫〕仍具司法人員之身分!”“〔劉縣長〕還差幾個小時才算卸任!”
Question:“食物中毒事件”、“牽連甚廣”、“目標江幸恬”。
“食物中毒事件”:“草菅人命。”∙∙∙
“牽連甚廣” :“關10年ㄟ關10年∙∙∙!”“全部的人構成一級謀殺罪!”
“目標江幸恬”: 祕辛?“祕招!”將十多條命案的深重罪孽嫁禍給他人、並且強迫第三者頂罪的一種手段。
☆ 未能防微杜漸,當機立斷、根除弊病,姑息養奸,竟成窮凶巨蠱,其為禍患也,將不知如何地禍患無窮盡矣。

阿海
2012/04/22 13:56
懇請 終止此一台灣侵擾事件
懇請 規勸阻卻之:“淺短的策略∙∙∙”

您好:
懇請 規勸阻卻之:“淺短的策略∙∙∙”
關於(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以微弱的訊號〔科技與技術〕廣泛地製造謠言、混淆事件真相、毀謗本人與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相關,並且有危及敝人生活之現實問題,敬請要求案件相關之人士,終止一切的侵擾與毀謗,please。〔使用同一個衛星頻道,侵擾或毀謗本人之做為。〕
Question: 是槍擊命案ㄟ
A∙“群策群力,竟是始料未及的後果”:邱〔劉〕文甫“一去不回∙∙∙。”劉縣長“趕時間,屎尿都未付放∙∙∙。”
B∙“通姦共犯”:“他們兩個在相摟ㄟ時準,打出第一發。”“槍管往上偏;”“槍口上揚一個角度。”
C∙“山雨欲來風滿樓”:“原先是林柏青提議結拜ㄟ,後來因為劉縣長ㄟ關係〔“貪污腐敗”〕∙∙∙。”“莫怪劉邦友ㄟ這麼好膽,衝第一ㄟ。”“誰敢殺我。”
D∙“官員開熗殺人,就這爾簡單嘛”:慶祝榮退的時候,搞成傷亡慘重〔“阿凡達”〕;邱〔劉〕文甫是“一發不可收拾”、“再補一熗”、“扛死人”之兇手官員;劉煌源是“害死伊ㄟ阿叔”之人〔正確的解釋是劉煌源將“伊ㄟ阿叔”彈成重傷∙∙∙〕。
E∙“是下班時間”:邱〔劉〕文甫:“∙∙∙是下班時間。”
“但是〔邱文甫〕仍具司法人員之身分!”“〔劉縣長〕還差幾個小時才算卸任!”
Question:“食物中毒事件”、“牽連甚廣”、“目標江幸恬”。
“食物中毒事件”:“草菅人命。”∙∙∙
“牽連甚廣” :“關10年ㄟ關10年∙∙∙!”“全部的人構成一級謀殺罪!”
“目標江幸恬”: 祕辛?“祕招!”將十多條命案的深重罪孽嫁禍給他人、並且強迫第三者頂罪的一種手段。
☆ 未能防微杜漸,當機立斷、根除弊病,姑息養奸,竟成窮凶巨蠱,其為禍患也,將不知如何地禍患無窮盡矣。
Question:崇法務實?狡辯!〔“一直在重複而已嘛!”〕
Q:“法院已經裁定伊是兇手,所以伊就一定要去投案了嘛。∙∙∙。”
Q:“法院已經裁定伊是兇手ㄚ,立刻逮捕歸案∙∙∙。”
Q:“我是帶念到伊是國中同學,其實伊才是真正的主謀者∙∙∙。”
Q:“為了司法尊嚴∙∙∙。”
Q:“ “到底是所有的人的簽名蓋印ㄚ才有效,ㄚ是伊ㄟ個人片面之詞才有效。”∙∙∙
Q:“ 實情就是這麼詳細,他只是假裝不知道而已嘛。”∙∙∙
Q:“一個主謀、一個兇手ㄚ,哪有開熗。”∙∙∙
Q:“法律上就是這樣嘛,我姓邱、伊姓林,伊就是真正的兇手,有什麼不對?”∙∙∙
Q:“你會害你的所有的親人構成一級謀殺罪,講乎你明白。”∙∙∙
Q:“大不了大家一起死。”∙∙∙
Q:“變造是教唆林柏青、蕭智仁害死十多條人命ㄟ人才是真正ㄟ兇手啊,嘎真正開熗ㄊㄞ人ㄟ官員無關ㄚ嘛!”∙∙∙
Q:“人家已經是董事長了,並且舉發你是主謀了。”∙∙∙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比喻犯法者難逃國法制裁。
☆是國家級的司法問題,已經不是劉邦友縣長任內、得以讓你們繼續縱所欲為的時準呀!
☆由對方的言談之中似乎可以理解得到,若非第三者甘願替人頂罪,就是邱〔劉〕文甫必須負起罪加一等的罪刑,想當然爾,如此情境勢必引發邱〔劉〕文甫的不滿情緒,乃利用劉煌源的研發成果公然狡辯,意欲致第三者於死地,不然亦可達到其所謂的“要死大家一起死”、進而達到互相牽制暨脫延時間、繼續危害第三者之生存的效果!
Question:忠義家風
A∙“飛機差點掉下來”:“公共危險罪。”“先壓件,一併判刑。”
B∙“貪污罪、殺人未遂罪、公共危險罪”:“為什麼劉煌源m免判刑?”
忠義家風:
“毒死伊ㄟ養爸ㄚ”、加“肝膽相照”、加“貪污腐敗”、加“一發不可收拾”、加“食物中毒事件”、加“牽連甚廣”、加“飛機差點掉下來”、加“一塔加一塔”∙∙∙etc !?
☆源於劉煌源是貴校光電工程科系之畢業生,他的所做所為不只是危害本人之生活或生存而已,而且讓台灣人民長期飽受侵擾之苦。因此,可否恭請貴校幫忙勸導劉煌源終止此一台灣侵擾事件,或是敬請劉煌源的老師以及同學幫忙勸導他,請他不要一再地“一步錯、步步錯了。”拜託,拜託。
☆邱〔劉〕文甫夥同劉煌源總是口口聲聲不停地公然毀謗他人,意在混淆案情、挑撥離間、脅迫頂罪,危害第三者之生活或生存權,冀希劉家能秉公議處、勿枉勿縱,還人民一個公道,暨維護中華民國司法之公平正義原則!
☆是國家級的司法問題,已經不是劉邦友縣長任內、得以讓你們繼續縱所欲為的時準呀!
☆ 淡泊的人生,勿需被捲入大官戶內之名利之爭。
本人當時為某電子公司之中班技術員。本人並非對方之家族成員,亦非仁寶集團之員工,勿須被捲入對方家族內部的恩怨情仇與爾虞我詐之中。Good luck.“Over!”

阿海
2012/4/22

中華民族的端午節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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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08 20:57
 

陸生提六大問題 健保最著急

「如果你把我當外國人,那陸生應該比照外籍學生可享有健保;如果你把我當同胞,那我不更該有健保?」就讀於文化大學歷史系的陸生余澤霖一語道出陸生在台所面臨的最大問題。

余澤霖19歲、來自廣州,是文化大學陸生聯誼會會長,今天下午參加「兩岸和平發展論壇」座談會前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說,他享受在台灣念書的自由學風,也讓他學習從不同角度認識中國近代史,但在台灣生活面臨六大問題,要是能重新選擇一次,他會「更仔細考慮。」

以陸生不能享有健保為例,他說,僑生與外籍學生在台灣就讀1個學期後就能享有健保,但陸生不行,就有大陸同學打籃球手脫臼,花了新台幣1萬4000元治療。他感慨,陸生連僑生都不如,他高喊「為什麼不能平等一點看待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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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聯日裔流氓們 恨不得兩岸現在就戰爭開火 死一片中國福建福佬和中華民國臺灣人福佬

民進黨畜生們 惟恐天下不亂 整天的祅魔化 糟蹋中國人,甚至天天駡祖先是中國猪狗

黑心黑金李登輝人馬隱密在國民黨內部,投機份子變色龍的喫香喝辣的逍遙

中華民國臺灣被日裔挾制。


阿海
2012/04/08 13:25
懇請 終止此一台灣侵擾事件
懇請 規勸阻卻之:“淺短的策略∙∙∙”

您好:
懇請 規勸阻卻之:“淺短的策略∙∙∙”
關於(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以微弱的訊號〔科技與技術〕廣泛地製造謠言、混淆事件真相、毀謗本人與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相關,並且有危及敝人生活之現實問題,敬請要求案件相關之人士,終止一切的侵擾與毀謗,please。〔使用同一個衛星頻道,侵擾或毀謗本人之做為。〕
Question: 是槍擊命案ㄟ
☆ “群策群力,竟是始料未及的後果。”
☆ “一去不回∙∙∙。”--->“始料未及;樂極生悲。∙∙∙。”
☆慶祝榮退的時候,搞成傷亡慘重。
☆邱〔劉〕文甫是“一發不可收拾”、“再補一熗”、“扛死人”之兇手官員。劉煌源是“害死伊ㄟ阿叔”之人。
☆“官員開熗殺人,就這爾簡單嘛!”
Question:“通姦共犯。”
Q:“他們兩個在相摟ㄟ時準,打出地一發。”
Q:“槍管往上偏。”“槍口上揚一個角度。”
Question:“食物中毒事件。”
Q:“幫他們飼囝ㄚ,毒死自己ㄟ子孫。”
☆“草菅人命。”
Question:崇法務實?狡辯!
Q:“我是帶念到伊是國中同學,其實伊才是真正的主謀者∙∙∙。”
Q:“法院已經裁定伊是兇手,所以伊就一定要去投案了嘛。∙∙∙” “法院已經裁定伊是兇手ㄚ,立刻逮捕歸案∙∙∙。”“法律就是這樣嘛∙∙∙。”“為了司法尊嚴∙∙∙。”
Q:“ “到底是所有的人的簽名蓋印ㄚ才有效,ㄚ是伊ㄟ個人片面之詞才有效。”
Q:“ 實情就是這麼詳細,他只是假裝不知道而已嘛。”“一個主謀一個兇手ㄚ,哪有開熗。”
Q:“法律上就是這樣嘛,我姓邱、伊姓林,伊就是真正的兇手,有什麼不對?”
Q:“你會害你的所有的親人構成一級謀殺罪,講乎你明白。”
Q:“大不了大家一起死。”
Q:“變造是教唆林柏青、蕭智仁害死十多條人命ㄟ人才是真正ㄟ兇手啊,嘎真正開熗ㄊㄞ人ㄟ官員無關ㄚ嘛!”
Q:“人家已經是董事長了,並且舉發你是主謀了。”
Question:“目標江幸恬。”
☆將十多條命案的深重罪孽嫁禍給他人、並且強迫第三者頂罪的一種手段。
Q:“「子不與怪力亂神。」”
Q:祕辛?“祕招!”
Question:“牽連甚廣。”
☆ 通奸“共犯結構”:主要的原因是劉〔邱〕明賢、劉煌源、邱〔劉〕文甫、林柏青、蕭智仁這5個人的關係匪淺。“亂七八糟”的關係。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比喻犯法者難逃國法制裁。
☆ 未能防微杜漸,當機立斷、根除弊病,姑息養奸,竟成窮凶巨蠱,其為禍患也,將不知如何地禍患無窮盡矣。
Question:博命演出,攻擊特定人士。
Q: “為什麼劉煌源m免判刑?”
☆邱〔劉〕文甫夥同劉煌源總是口口聲聲不停地公然毀謗他人,意在混淆案情、挑撥離間、脅迫頂罪,危害第三者之生活或生存權,冀希劉家能秉公議處、勿枉勿縱,還人民一個公道,暨維護中華民國司法之公平正義原則!
☆ 淡泊的人生,勿需被捲入大官戶內之名利之爭。
本人當時為某電子公司之中班技術員。本人並非對方之家族成員,亦非仁寶集團之員工,勿須被捲入對方家族內部的恩怨情仇與爾虞我詐之中。
Good luck.“Over!”
Question:
Q:“你知ㄚ這要判什麼刑否!”
Q:“一直在重複嘛!”

阿海
2012/4/8

阿海
2012/03/25 09:36
懇請 終止此一台灣侵擾事件
懇請 規勸阻卻之:“淺短的策略∙∙∙”

您好:
懇請 規勸阻卻之:“淺短的策略∙∙∙”
關於(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以微弱的訊號〔科技與技術〕廣泛地製造謠言、混淆事件真相、毀謗本人與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相關,並且有危及敝人生活之現實問題,敬請要求案件相關之人士,終止一切的侵擾與毀謗,please。〔使用同一個衛星頻道,侵擾或毀謗本人之做為。〕
懇請 終止此一台灣侵擾事件
眾所皆知,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劉宅官邸血案〕是中華民國司法機關積極介入、主動偵辦的國內重大刑事案件。但是事到如今,實際上竟是包庇縱容兇嫌與相關人士使用科技廣泛地製造謠言、刻意混淆事實真相、刻意挑撥離間,構成公然毀謗他人、侵犯他人隱私、脅迫頂罪與侵擾之事實,並且是危害第三者生活〔生存〕之狀況。如此之做為,實在是不能排除是有司法人員,為了 私情而包庇縱容兇嫌不斷地危害台灣人民,扼殺人民權益之嫌疑。再者,衛星〔頻道〕的環繞範圍有多大,事件發生地就有多廣,為了此一國內重大刑事案件,竟然可以包庇縱容兇嫌與相關人士,使用科技如此厚顏無恥的公然侵擾事實,豈非突顯得中華民國的司法無能,而為全世界的人所知之,遺笑國際間!?

Question:
Q:“全部ㄟ人一級謀殺罪。”“拖延時間。”
Q:“免死金牌。”“江鵬堅的遺言。∙∙∙”
Q:“江劉石不轉。”〔應該不是「江流石不轉,遺恨失吞吳。」〕
Q:“通姦共犯。”
Q:“∙∙∙的完美封殺組合,劉邦友的屎尿都未付放。∙∙∙”
Q:“五虎大將。”“主義、領袖、國家、責任、榮譽。”
Q:“蕭智仁的親生母親是∙∙∙。”
Q:邱〔劉〕文甫:“主謀才是真正的兇手。”“就是等你去投案而已。”
Q:邱〔劉〕文甫:“大不了大家一起死。”
Q:劉煌源:“陰間佬阿,嘎您爸死過來。”〔又不是古代行軍打戰的時候,軍隊在對壘叫陣。〕 <2012.3.21>
“邱文甫是叛徒。出賣???∙∙∙”
Q:劉煌源:“就是姓林ㄟ要擔主謀。”
Q:劉煌源:“就是要嘎姓林ㄟ結怨仇。”
Q:“害死伊ㄟ阿叔,還可以告伊加重毀謗罪。∙∙∙”〔劉煌源〕
--->“連鎖效應。”“一併同罪。” <2012.3.21>
Q:邱〔劉〕文甫:“沒來去Portland 好ㄚ啦。”<2012.3.23>
〔這顯然與之前談論過的話題有相關聯;“移送美國受審。”〕
--->“插翅難飛。∙∙∙” <2012.3.23>
☆敝人甚為懷疑,是否是因為邱〔劉〕文甫的養父的死因,成為林柏青牽制邱〔劉〕文甫的藉口,邱〔劉〕文甫則是已官員身分壓制林柏青,長期的爾虞我詐,因而衍發犯下諸多之罪行?
☆繼“一發不可收拾”、林柏青大開殺戒之後,據聞劉煌源亦跟進並開熗射擊,將某林姓人士“∙∙∙”擊成重傷。如此說來,劉煌源亦理當一併受到法律的制裁;並且相信是劉煌源在不知林姓人士的來歷之情況之下,所犯下之罪行。
☆既然真相早就已經為大家所清楚明白,即使邱〔劉〕文甫乘司法人員職務之便做出許多偽證,然而並非事實,亦是顯而易見、很容易就能判斷得出來的虛偽之陳述,為何劉家方面仍要繼續縱容劉煌源與邱〔劉〕文甫公然毀謗本人、行脅迫頂罪之實呢?
☆“依照情節輕重作判刑∙∙∙;法律就是這樣。” <2012.3.24>
☆“這些都是長期爾虞我詐的經驗也。”〔應該是指對方人士所犯下之一切罪行。〕 <2012.3.24>
Q:“亂世間。”〔劉煌源〕
☆“一個陰險奸詐,一個奸詐陰險。”“那還不是一樣!”
Q:“你以為只有這樣子而已嗎。” <2012.3.24>

阿海
2012/3/25

阿海
2012/03/15 14:28
懇請 終止此一台灣侵擾事件
懇請 規勸阻卻之:“淺短的策略∙∙∙”

您好:
懇請 規勸阻卻之:“淺短的策略∙∙∙”
關於(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以微弱的訊號〔科技與技術〕廣泛地製造謠言、混淆事件真相、毀謗本人與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相關,並且有危及敝人生活之現實問題,敬請要求案件相關之人士,終止一切的侵擾與毀謗,please。〔使用同一個衛星頻道,侵擾或毀謗本人之做為。〕
懇請 終止此一台灣侵擾事件
眾所皆知,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劉宅官邸血案〕是中華民國司法機關積極介入、主動偵辦的國內重大刑事案件。但是事到如今,實際上竟是包庇縱容兇嫌與相關人士使用科技廣泛地製造謠言、刻意混淆事實真相、刻意挑撥離間,構成公然毀謗他人、侵犯他人隱私、脅迫頂罪與侵擾之事實,並且是危害第三者生活〔生存〕之狀況。如此之做為,實在是不能排除是有司法人員,為了 私情而包庇縱容兇嫌不斷地危害台灣人民,扼殺人民權益之嫌疑。再者,衛星〔頻道〕的環繞範圍有多大,事件發生地就有多廣,為了此一國內重大刑事案件,竟然可以包庇縱容兇嫌與相關人士,使用科技如此厚顏無恥的公然侵擾事實,豈非突顯得中華民國的司法無能,而為全世界的人所知之,遺笑國際間!?

關於對方毀謗本人與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相關之部分:
〔公法上之義務,見聞事實之訴訟第三人。〕
備註〔“歸納”〕:
1.星期六大約將近AM 4:00,本人疑是屋外有人,喊聲“誰啊”,驚走兇嫌。
2.星期日早上,鄰居為血手印報警處理,本人就是在旁邊觀視的旁觀者。
3.星期一大約將近AM 7:00,有警車駛出對街的〔劉家〕巷口,應是逮捕到兇嫌。〔根據對方之說詞,AM 5:00就報警抓人。〕
Q:“最後一餐”、“鴻門宴”:竟是慶祝榮退真傷重!?
Q:“主動偵辦”:懸了十多年的刑案,擾亂台灣這麼多年,並且攻擊第三者!?
Q:“再補一熗”,命中他人之要害,致人於死,依法而論,其定義為何?
Q:“食物中毒事件”!“貪污腐敗”!
懇請 敬告奉勸對方與案件相關之人士,務必崇法務實,依法處理,如此才不至於失去民主法治之真諦。
敝人只不過是一名小小百姓,亦非集團之員工,淡泊的人生,勿須被捲入對方家族內部的恩怨情仇與爾虞我詐之中,又何嘗須要捲入大官戶內的名利之爭!?
Good luck.“Over” !
☆“群策群力,竟是始料未及的後果。”
劉宅官邸血案〔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竟然是劉家“三劍客”精心策劃之下的功績赫赫吶!是一種思想、一種信仰、一種力量的完美組合之下的結果呀!〔好諷刺呀!〕到底要無恥到民國幾年才肯休止呀?更別說是中華民國的司法尊嚴要擺到什麼地方才好吶?
“三劍客”:“重新結拜”。 劉煌源、劉〔邱〕明賢、邱〔劉〕文甫。

阿海
2012/3/15

選賢與能行大同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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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20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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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工作能力者失業就是“無能國家”

中華民國憲法第152條:
人民具有工作能力者,
國家應予以適當之工作機會。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00001


宋楚瑜說:「政治就是人性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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