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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幕重重,問題層層,台大遴委會為何不敢面對?....教部官派遴委建議投票表決爭議,全被投票否決...
2018/02/03 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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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部遴委建議投票表決爭議 全被否決
2018-02-01
官派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教育部政次姚立德昨晚表示,管中閔確實未揭露兼台灣大獨董身份。(記者林曉雲攝)
〔記者林曉雲、黃以敬/綜合報導〕台大校長遴委會昨做出遴選合法、管中閔當選資格確認,但外界對於遴委會結論仍有質疑,尤其管中閔確實未揭露台灣大獨董身分一事,遴委會只坦言對其影響性「無法推論」。有台大教授指出,台大是二階遴選,不僅二階遴選的影響性無法確認,一階校務會議投票的影響性也須重新確認。
未揭露獨董確實是爭議關鍵
官派遴委、教育部政次姚立德昨晚指出,管中閔確實未揭露兼任台灣大獨董身分一事,監察院尤其關注校長遴選程序在未充分揭露資訊情況下,對遴選結果是否有影響?這確實是「爭議關鍵」,他會中建議採無記名表決,但建議被投票否決,最後只能採取共識決,做出「遴選結果有無影響,不是遴委會能推論,也難認定會有影響」的結論。
監委也關注是否要請校務會議重新議決?姚立德則表示,他同樣也建議採取無記名投票,但同樣也被否決,最後遴委會也做出共識決決議,「校務會議有召開的法律程序,並非遴委會所能決定」。
台大某教授指出,遴委會根本沒有釐清疑慮,更讓外界看到其不面對爭議的問題重重。台大應召開校務會議,決議是否重新進行推薦投票,才符合正當行政程序之要求。
問題重重 遴委會不願面對
這位教授指出,依「國立台灣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要點」第十六點第二項規定,對個別校長候選人進行推薦投票,屬於台大校務會議之權限。管中閔於校務會議進行推薦投票前,未揭露擔任獨董之事實,是否構成重大瑕疵?校務會議應否重新進行推薦投票?應由校務會議依法做成決議。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1173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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