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貪污犯馬英九的嘴臉,就想到祕魯總統藤森的貪腐,孬種逃回祖國的狗樣?
財產來源不明罪,剉屎馬自95年法務部長任內起講了13年,只會騙?陽光廉政掛嘴邊,只辦前總統,卻不立法,能轉變無恥無能馬生癌政府的腐敗政績嗎?
台灣終統馬可是。扁疑洗錢馬可是。綠卡不明馬可是。陽光詐騙馬可是。
馬路走狗競趨中,黃泉路上向前行,倒行逆施胡非為,必遭天譴嘸善終。
興票案宋叛匯數億給美國人兒媳,被控侵佔罪証明確,竟不起訴結案,貪污犯馬英九的特別費案,法官還為他寫辯護狀當做判決書來宣判。而綠卡更成懸案!
台灣人民面對如此不公不義惡行惡狀的黨國司法與政霉人渣敗類?還要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