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樓 tatu 發言於2008-06-20 08:30:46 0 0
這是非常保守的謬論,「問問政大校友就知?」.....看看網上Blog的評論,也可看到許多批評政大校方不智決定的發言。
更有網友舉出政大教評會原來的 不續聘規定需有三分之二同意才能成立,目前卻以二分之一(14票對7票)即強行通過,於法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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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訪! tatu 別跟我說你是大學畢業,
這是小學數學啊。(14票對7票)通過是三分之二
=14/(7+14),不是二分之一。
tatu妳連這種是非都沒有能力分辨,
今天我終於懂了,為什麼你們都這麼顢頇、愚民。
喜歡,就請莊叫獸去妳家當家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