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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2/16 22:01: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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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幾年因為業務的關係,去了許多趟荷蘭,對於荷蘭兒童的「待遇」有一點點個人的想法。 我是和荷蘭的一所大學有工作上的交流,每年會有一段時間和該校的校長、副校長、許多教授共同工作。 很有趣的是這些工作起來相當精明能幹、積極投入的教授們,卻更是把家庭放在第一位的新好男人。這不只是因為他們的主觀意願,而且是因為荷蘭的制度使然。 以我熟悉的這位副校長為例,因為他比較晚婚,所以當他50歲了,兩個男孩分別是四歲和六歲。他必須和他在學校其他學系擔任秘書工作的太太分擔孩子的養育大任。怎麼分擔呢?他們必須每週分配好哪幾天中午誰負責帶小孩吃午飯,哪幾天下午要提早下班接小孩回家。 荷蘭的幼稚園每天中午是「休息」的。幼稚園中午並不供應餐點。中午十二點,家長必須把小孩接回家吃午餐,一點半再送回幼稚園。第一次聽到荷蘭的幼稚園是這樣的作法,我簡直愣住了。我想四十年前我自己讀幼稚園時,也沒這麼「不方便」呢!荷蘭的家長可真辛苦,假如是雙親都在的家庭也就算了,要是單親家庭可怎麼辦呢?但幼稚園可不管這麼多,他們的制度是以小孩的教育和幸福為優先!家長必須負責「養」小孩,幼稚園不負責他們的午餐。至於下午則是四點半下課。幼稚園不會延長時間,也沒有另外像是台灣的安親班。四點半到了,小孩就得回家。荷蘭的幼稚園可沒有什麼娃娃車接送小孩喔!荷蘭也沒有台灣那種才藝班還派車在幼稚園門口接孩子去上課哩! 所以,一個堂堂荷蘭國立大學的副校長,每星期二、四下午四點半一到就必須要放下一切工作,到幼稚園去接他兩個兒子。回家準備下午的點心。等孩子吃好、一邊玩耍,他在家一邊做自己的事兒。 這對於台灣的父母親來說,也一樣很難想像吧?尤其是在都會區的父母親,除非家裡有菲傭接孩子、看孩子,不然怎麼辦呢?或許在非都市地區,家中有祖父母可以幫忙照顧小孩,或者是父母務農、做小生意,否則這種制度搬到台灣來,台灣的經濟競爭力大概要掉一半吧? 對於這些問題我相當困惑,所以就問了我的荷蘭朋友。他們的回答是:教育孩子是最重要的事情。所以我們的雇主,不管是政府機關、學校、公司行號,都必須讓員工可以這樣照顧小孩。事實上,荷蘭人個人的工作能力和國家經濟競爭力遠遠超過台灣。他們的稅率在前幾年也非常高,所得稅最高課稅率達到60%,後來調降到約40%。不過,他們政府確實把稅收好好地使用。 更重要的是全國對於兒童的撫養和教育的重視,讓父母親可以在以照顧好孩子為優先的前提下,安心工作。聽完他們的解釋,我反倒是對於自己的「質疑」相當尷尬。因為,身為台灣小孩的父母,我們反倒是以自己的工作和賺錢為重。因此只是一味地想找個保母、托兒所、幼稚園或安親班,托育時間愈常愈好。最好這些單位還能幫我們直接送小孩去才藝班,甚至於照顧孩子吃晚飯。 其實,我們想想台灣的父母親看起來有了這些安親班和才藝班的幫忙,好像多了不少工作時間,應該多賺點兒錢,可以增進生活品質。但結果呢?賺來的錢就是給了安親班、才藝班,或者吃吃喝喝。反倒是和孩子的相處時間很少,每天在七八點才下班,見到孩子也沒什麼力氣和孩子一起看書或作些親子活動。所以錢也沒多賺到,孩子也沒弄好,親子關係更是一團糟。但或許台灣的父母真心地以為:只要孩子能夠在安親班、補習班、家教老師、才藝班的教導下,會好好讀書,有多種才藝,人生就一片光明了吧?或至少這些台灣父母認為這樣他們就已經盡到責任了吧!(但是我剛剛讀到在「約束的場所」書末,村上春樹和何合隼雄對談中,曾經讀榮格研究所的心理醫師河合說的一句話:『用功讀書跟人生根本沒關係!』) 或許,我們會說,這是不得已的。因為要是不這樣,連工作都保不住呢! 確實是。 那是因為我們所有人都抱持一樣的心態!我們都還抱著逃難或淘金的心態,深怕少賺了一點兒,將來就會遇到大災難,就會讓自己或孩子的一生悲慘度日。 但其實會嗎? 但另一方面,荷蘭和其他的歐洲國家,對於弱勢或單親的家庭是有很完善的照顧的。所以並不會因為上述狀況導致這些家庭的父母親分身乏術。對於這一方面的制度,因為我認識的荷蘭朋友沒有這樣的家庭狀況,因此我的瞭解就非常有限了! 此外,在這些歐洲國家,父母親離婚時,贍養費和子女教育費是一定得協議好的。因此荷蘭的單親母親有很多是專職的母親,而離婚的荷蘭男人可是痛苦的賺錢機器。我有一個荷蘭朋友,是水利工程師,離過兩次婚。為了要付贍養費還要維持自己的生活品質,剛好他也喜歡到處跑,所以他受雇於荷蘭的跨國工程公司,在世界各地亞洲、非洲工作二十多年。因為他們公司的條件是領的薪水不但比較高,而且既不用在工作地點繳稅、也不用在荷蘭繳稅,這樣他才負擔得起兩次離婚的代價。 當然,也是有很多荷蘭人對於這樣的制度有所抱怨。由我朋友的例子就可以知道,雙薪家庭其實並不是真的全然的雙薪,因為父母親必須犧牲一部分時間來照顧孩子,因此他們稱之為「1 1/2薪家庭」。此外,其實大部分的家庭還是以母親負起照顧孩子的責任為主,因此父親通常是全職上班,母親是兼職上班。這對於兩性平權來說,是有相當的負面影響的。所以荷蘭人也一直在希望改善兒童照護的制度,提升幼稚園和安親班的功能。換言之,在這一點上許多父母親是希望朝「台灣模式」移動。但畢竟從孩子的角度來看,台灣模式真的是比較「不幸福」的。 對台灣來說,一方面要考慮到弱勢家庭或單親家庭的照顧,為了讓單親的父母親可以無後顧之憂地賺錢,政府必須要設法協助子女照護的工作;但另一方面,卻實在應該加強雙親家庭家長的養育責任。因此,在制度設計上,應該要好好向荷蘭這種國家學習一下。 從親子關係上來說,台灣的孩子是最不幸福的一群。但台灣的父母親們和孩子們真的有感覺到這是個問題嗎? 但是,當我看到台北市的百貨公司裡面,渾身名牌的十幾歲的青少年,拿出大把鈔票購買更多的名牌商品時,我想或許我對於「幸福」的定義應該修正了吧?他們身上穿的戴的都比我跟Kay高檔多了,害我們頻頻搖頭嘆氣想著我們是不是該改一改價值觀,對自己更好一點。他們的父母親不知道是不是零用錢來補足孩子的「幸福感」呢?讓這些孩子買東西比我們這些每天上班賺錢的大人還要「懂得花錢」、「敢花錢」呢? ******************* 「富國兒童幸福排行榜 荷蘭第一 英美墊底」 (法新社倫敦十四日電)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今天公佈富國兒童幸福調查報告,其中美國與英國的兒童最不幸福,荷蘭則高居兒童幸福排行榜之首。 報告中針對二十一個工業化強國兒童的幸福狀況進行評比,探究對兒童而言哪些國家是最好的國家,其中荷蘭、瑞典、丹麥與芬蘭分居前幾名。 報告評估六個面向,包括兒童物質幸福、健康與安全、教育福祉、關係、行為與風險,以及兒童對於自身幸福的主觀評估,而英國與美國在其中五個面向排名落居倒數三名。 然而報告說:「所有國家都有必須處理的缺失,沒有國家能在六個兒童幸福的面向均居於前三名。」 報告說,在英國、美國、愛爾蘭、西班牙、葡萄牙與義大利,兒童貧窮人口比例仍超過百分之十五;兒童貧窮是指家庭收入低於全國中間水準五成的兒童比例。 報告說:「許多國家的證據一再顯示,在貧窮中成長的兒童更容易受到影響。」特別是在學業成就低、失業,以及低自尊等現象上。 報告也顯示英國青少年在「狂飲杯中物」、進行有害性活動以及使用毒品方面的惡名其來有自,使得英國在危險行為項目的排名敬陪末座,而且與其他國家「有一段不小的距離」。 年齡十一歲、十三歲與十五歲的英國青少年中,幾乎三分之一曾喝醉過兩次以上,與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多數成員國百分之十五的比例形成鮮明差距。 然而英國在兒童安全的領域上確實獲得進展,當局已將兒童因意外事件而死亡或受傷的發生率,降至「非常低的程度」,每一萬人不到十人。 瑞典、荷蘭與義大利也獲得相同的進步速度。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指出:「這些數據代表快速且顯著的進步,如果所有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的國家擁有如瑞典般的兒童傷亡率,那麼每年約可防止一萬兩千人死亡。」 報告也說,國內生產毛額與兒童幸福之間沒有直接關聯。報告強調,由捷克的排名高於許多更富有的國家,包括法國、奧地利、美國與英國,便可瞭解這點。 報告也發現,英國與美國在兒童與家人及同儕的關係方面,排名也是倒數。 單親家庭兒童比例最高的國家為美國、英國與瑞典,義大利、希臘與西班牙則最低。 這二十一個國家的總排名依序為荷蘭、瑞典、丹麥、芬蘭、西班牙、瑞士、挪威、義大利、愛爾蘭、比利時、德國、加拿大、希臘、波蘭、捷克、法國、葡萄牙、奧地利、匈牙利、美國與英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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