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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炒樓有錯? 政府打房才是投機「違憲」炒短線!
2011/02/26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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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近幾年房地產飆漲太快,尤其是大台北地區。不是只有大安、信義房價高,連新板特區、新莊副都心漲幅更大。但請想一想,新板特區房地飆漲,當初是誰喊的?新板特區當初從蘇貞昌時代開始規劃推動還算是低調,等到周錫瑋上任大喊特喊,擺明了說要讓這裡房地產大漲。至於新莊副都心呢?請問那些新莊地區民眾和前台北縣政府、新莊市公所、台北縣議會、新莊市代會,有沒有聽說當時副縣長李鴻源在推動中港大排時,喊說中港大排完工絕對要讓新莊房地產大漲?這些人即使沒有「助漲」的實力,但確有喊漲的行為與希望漲的心態。

再請大家翻翻報紙,白紙黑字。是哪些政府官員說ECFA可以帶動台灣的房地產和營建業?是誰當初大吹大擂就一付深怕房地產不漲的樣子?不同樣是今天裝模作樣說要打房的那幾個傢伙?假如說要找理由說當初他不知道今天房地產會這樣漲,那顯然他不是個笨蛋就是個騙子。

地方首長那個不是以這樣的心態來看待房地產價值?房地產價值提高實際上不是代表了那個地區的基礎建設與生活環境條件較佳、生活機能便利嗎?政府不就是做好基礎建設和環境管理,讓人們安居樂業?所以適合做生意的商業中心或者好學區、好環境,土地價值一定高,房地產一定貴,將來展望好,房地產當然漲!但是政府做好事情不是為了讓房地產漲價!而是要滿足或促進人民的福祉。

但是看看我們這些首長,只會錦上添花,不會雪中送炭。所以,不管是台北市、新北市(舊北縣)的首長,不也一樣?台北市最需要加強公共建設的地區,例如:大同、萬華,政府根本不投入足夠資源。反而鼓勵都更!政府不努力徵收土地改善巷道、增建公園、改進交通與其他生活環境,卻只以房地產會大漲為誘因,來鼓勵建商與民眾搞都更,市府佔便宜!這是什麼心態?新北市部分偏遠區域一樣那麼多,不論升格前後,三峽、土城、坪林、石碇、雙溪、樹林等地方,為什麼不積極建設?反而是只會一直往人口比較密集且已經相對條件好的新店、板橋、中永和地區抑注更多資源?這些地方本來就已經發展較好,又有台北市捷運到達,和台北市之間交通便利,各項資源就已經和台北市共享。但是中央與地方政府都沒有善盡責任來分配資源,讓其他發展較不利的地區能夠改善。基礎的交通、教育、醫療等條件,多年沒什麼顯著改善。讓發展較好與較差地區之間的差異愈來愈大,當然房地產價值愈差愈多!誰不想能夠享受更多資源、更便利?民眾等於是被逼著遷居到台北市或新北市較好的地區,不是因為那邊房地產貴,跟著炒樓,是因為交通便利、工作方便機會也多、生活機能好、教育條件好、醫療院所多、甚至像樣的公園綠地也多。都市人別說比較屬於非都會區應該不缺公園綠地,去問問住在坪林、石碇、三峽的民眾,讓他們說說看就知道。

假如更廣大地區的交通更便利、學校辦得好、醫療資源充足、基本生活機能夠,誰願意去花不合理的價格去買台北市或新店、中永和的房子?民眾又不是呆子!炒樓客更不是傻子!炒樓最後總有買家買去住!有買家買去住,就帶表示有市場。

從另一個角度來說,政府何時有過像樣的住宅政策?這是另外一個大議題,但絕對直接影響房地產問題。台灣政府就是鼓勵大家自己買房子。先不管應該已經胎死腹中的社會住宅、青年住宅,基本上政府連之前的國宅政策大概都因為建商財團不喜歡,搞不下去。同樣,政府也不鼓勵民間業者蓋樓出租啊!要不然早就設法保留一堆土地只租不售,讓民間業者承租地上權搞BOO興辦出租住宅。

沒腦袋、沒能力或者有腦袋、有能力但刻意不作為的官員,和一堆精明能幹、積極進取的建商,加上大多數無辜的民眾,和部分有錢或有膽的投機客,就導致了在長期政府無能的條件下,有了短期投機的大好條件。好條件的房地產不飆漲才怪!

不然,一樣是房地產、一樣是炒樓,淡水那邊還一大堆建案賣了多少年還賣不完咧!怎麼沒聽說價格節節上升?摩納哥還多少戶?台北灣也不知還多少戶呢!但相對地,政府搞捷運讓建商開發美河市賺翻,原本房地被徵收的民眾情何以堪?這難道政府沒有一點責任?新北市裕隆的土地就讓他整個從工業用地變更為工商與住宅用地,賺翻!難道政府也沒一點責任?政府讓他變更時有沒有一點回饋條件的要求?多少比例要給變更地目移交給政府當公共設施或教育事業用地?沒聽說。一切看業者良心。但回過頭來,對於發展較落後地區,政府也一樣沒有積極地改善當地的交通、教育、醫療與生活條件!問問八里區民,除了重點式的十三行博物館、左岸,八里這麼多年來除了快速道路經過,有什麼重大改變?當然,過去台北縣政府時代,資源欠缺。因為絕大部分資源都抑注在台北市,台北市獨大。花了全國民眾的稅金搞出那麼多捷運,那麼好的學校與市立醫院,那麼多人維護台北市的公園與道路景觀,那當然台北市生活條件好,房地產價值當然高!那都是全國老百姓大家的貢獻!也可以說是全國百姓都是台北市房地產飆漲的元兇!台北市歷年來得到那麼多統籌分配款,我們小老百姓人人有份!結果咧!繳稅有份,人家炒樓爽翻,我們暗自心酸。

看看這兩天財政部多麼苦民所苦,要藉由「奢侈稅」打房。奢侈稅和房地產交易有個什麼關係?不僅是炒短線,而且根本偷雞摸狗。有本事就名正言順就直接從土地稅、房屋稅、增值稅去打房!

長期來說要遏制炒作房地產,是讓他根本沒有炒作空間。換言之,各地方的基礎建設都好,環境條件和生活機能都好,房地產市場穩定,能夠滿足大眾需求和適度反應條件的差異。房地產一定有高價搶手的,但不會像現在一樣一日三市。有能力有遠見的政府,不會讓全國資源這樣濫用,搞到大台北房地產獨強!

有腦袋有擔當的政府,也不會像現在一樣想要用「奢侈稅」來打房。什麼「一生一屋」?假如要限制經濟條件比較好的人一生一屋或一生一次,為什麼不講讓全國包括弱勢在內的人住者有其屋?長期來說只要你先搞定住者有其屋,就不會搞到今天這樣。

但即使是以限制人民擁有房屋的戶數來打房好了,請問政府憑哪一點,可以擁有這種「違憲」的力量來限制人民自由擁有房地產?請問憲法有哪一條賦予政府有限制人民一家人購買一戶以上房屋的權力或擁有一間以上「自用住宅」?我,一個國民,為何不能購買一棟以上的房子?政府憑什麼限制我?你說要依據擁有後轉手時間短為基準來課重稅抑制投機,這還不錯。但扯到什麼一生一屋或一生一次,就凸顯這種政策的狹隘性。執政者根本沒有全盤思考過土地、房屋、住宅、居住權、財產權、生存權的問題。

我一生要買幾次房子,換多少次「自用住宅」,政府憑什麼管?憲法不是保障我們遷居的自由?行動的自由?我從台北搬到屏東,又搬但花蓮,自用住宅要變更三次,有什麼不對?貸款優惠是一回事是私部門的行為。但稅賦公平,為什麼可以隨便打破?

我和配偶一個在台北工作,一個在新竹工作,為什麼不能一人買一棟房子?為什麼不能都是「自用住宅」?為什麼不能以「自用住宅」稅率課稅?我倒想聽聽看總統、院長、財政部長有什麼高見!

假如當初「自用住宅」稅率是一種「優惠」、一種「獎勵」來促進房地產業的發達,或者是體恤民眾的辛苦。那我們寧可回歸到根本,所有房屋一律都是是用同樣的房屋稅,不必搞什麼「自用住宅」的差異稅率,這樣不是更好?既免了查察的麻煩,又可提高政府稅收?反正有一定的稅率,較低所得者的房地產價值較低,稅賦也較低,也算是公平。

一個莫名其妙的「奢侈稅」卻可以扯到一生一屋或一生一次!這不是投機炒短線是什麼?而且還違憲咧!

你說當初為了推銷ECFA說要讓台灣房地產要大漲言猶在耳的這些人,兩年後為了下次選舉卻說要搞奢侈稅來打房的這些人,是笨蛋還是投機的騙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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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樓. kk
2011/02/26 23:43
鬼扯蛋

鬼話連篇

年輕人買不起房子難道是活該倒楣

投機客若有權力炒

政府就有義務打

否則這個社會就是富人吃窮人吃夠夠的

2樓. 當人民富有成為罪過時
2011/02/26 21:24
習慣就好
這只是政府另一個令人目瞪口呆的作為吧... 除了共產黨以外, 沒有一個國家希望人民富有, 等到台灣人都不買房, 就等陸客通通買走吧... 腦殘
1樓. 路人Juno
2011/02/26 15:29
政府管不著你買多少房子,但政府管的著如何要你為你的房子繳稅

版主:

我一生要買幾次房子,換多少次「自用住宅」,政府憑什麼管?憲法不是保障我們遷居的自由?行動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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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管不著你買多少房子,有多少自用住宅。

但政府管的著如何要你為你的房子繳稅。   你當然可以台北新竹各一棟自用住宅,但繳房屋稅時只能有一棟免稅(或以自用住宅的低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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