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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7/03 23:37: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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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之恥,是謂國恥。可別讓這個恥辱變成:院長之恥,是謂國恥。 交大前校長張俊彥被立委修理多日,提出他過去公私不分把企業捐款當作個人捐款籌建交大招待所且命名為木淑館紀念其父母之後,又被壹週刊爆料接受寶來集團資助司機、秘書。張俊彥今天召開記者會自清,洋洋灑灑十八點。 其中提到『九十五年七月七日交大行政會議通過他的講座教授獎額兩千五百萬元,肯定他八年來的貢獻,他立即將獎勵金捐出...』這真的讓我嚇了一大跳。一個國立大學真有這麼多錢?可以校方以行政會議(還不是校務會議喔!)通過給前任校長『講座教授』還給他兩千五百萬?納稅人和捐款給交大的企業不是該跳起來?氣爆了? 結果,一查交大的會議記錄,原來根本就不是那麼回事。這兩千五百萬,其實是企業捐給交大的捐款。交大竟然在由副校長主持的行政會議上,針對即將卸任的校長提出這樣一個「臨時動議」。(還不是正式的討論案,是「臨時動議」) 這兩千五百萬明明就是企業捐給交大的錢,行政會議竟然是把這筆錢「獎勵」給張俊彥,再由張俊彥「把自己的錢」「捐」給交大,興建「木淑館」。這從頭到尾,就是一場鬧劇,只是為了讓張俊彥「欺世盜名」。 (好像有個姓ㄇㄚˇ的人,在被爆料之後,把早已存入自己戶頭的特別費,捐給自己成立的基金會......然後說特別費的使用都是公益性質......一丘之貉) 這兩千五百萬,都是企業給交大的捐款。「交大校長」只是收受這筆款項的人,企業並不是捐給張俊彥個人的。張俊彥一再說企業捐款給他,又說他當企業顧問,東拉西扯,說得不清不楚;當媒體批評他當企業顧問亂拿錢,他又說沒有拿錢,他只領交大的薪水。他之前也「澄清」說捐給木淑館的錢,裡面一千多萬是他自己的。 其實,根本那些錢都是企業給交大捐款兩千五百萬裡面的一部份。講來講去好像有多少錢,結果都是這兩千五百萬裡面的。 堂堂一個國立大學,利用行政會議,就像在暗夜走小巷,搞這種見不得人伎倆,成全前任校長這種公私不分的把戲,真是可悲! 張俊彥過去替交大募到的錢,進了校務基金的三四千萬,都因為璞玉計畫被他玩完了。卸任的時候,校務基金是「負值」。他一直自誇幫交大募款有多少多少,查一下交大校務基金的帳就清楚了。牛吹得太大時,牛皮總有被吹爆的一天。 以下附上行政會議的網址和連結,以及會議記錄之節錄,讓社會評斷。 ********************************************* http://www.cc.nctu.edu.tw/~sect/date-2-94.htm http://www.cc.nctu.edu.tw/~sect/date_download/adm/adm94-26.pdf 國立交通大學 94 學年度第 26 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 間:民國 95 年 7 月 7 日 ( 五 ) 上午十時十分 地 點:浩然圖書館八樓第一會議室 主 席:陳副校長 出 席:略。 列 席:略。 紀 錄:略。 甲、報告事項 略。 乙、討論事項 略。 丙、臨時動議: 一、案由:校長室捐款未動支數,擬提撥新台幣 2,500 萬元,為校長講座經費,並捐贈作為木淑館之建築經費,謹請討論。(秘書室提) 說明: 1. 張校長著作等身,在全球半導體領域之研發具有舉足輕重之地位,擁有美國國家工程院院士、中央研究院院士、國家講座教授、行政院科技顧問、總統府顧問等榮譽。 2. 學校與知名企業成立由校長為交大代表人的顧問合約,是一個具有專業性、一身專屬性之委任法律關係,從而合約之履行應具備專業性、一身專屬性,方符合完全給付之契約本旨。易言之,基於張校長個人所擁有的國際學術名望與聲譽,這些公司基本上是聘請張校長本人擔任渠等之顧問;履行顧問合約時,張校長必須親自為之,校內其他教授皆無法為張校長之履行輔助人,方符合債之本旨。張校長為了學校的發展,首肯擔任該等公司的顧問,歷年來不辭辛勞的擔任這些捐款公司的顧問,並以顧問費用挹注本校校務基金。( 6 月 7 日校務會議資料) 3. 歷年來以捐款支應的項目有綜合一館興建工程等相關之訴訟費用;施克昌不續聘民事、行政訴訟及國家賠償費用、講座教授經費、教師研究補助經費、教師及學生出國費用、績優教師、職工獎勵金、興建校舍經費…等,一分一毫均供教學、研究發展等。 決議: 1. 照案通過。 2. 補辦捐贈手續後再動支經費支付木淑館之興建費用。 ******************************* http://www.cc.nctu.edu.tw/~sect/date_download/adm/adm94-13.pdf 95.01.20行政會議主席報告,校長表達:宣布本人已將校長任內之講座經費捐為木淑館建設,如附件甲。 公司捐張俊彥教授講座轉捐木淑館款項明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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