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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芙」害人? 衛生署「為官不仁」!藥廠「為富不仁」! 瀏覽357|回應1|推薦1
2008/04/29 11:12:22

台北市議員黃珊珊29()針對嬌生藥廠出廠的「以芙」避孕貼片,造成使用者腦中風變成植物人乙事,續批衛生署「為官不仁」,藥政處根本可以改名為「藥商處」。黃珊珊議員指出,昨日記者會的重點,在於提醒國內婦女這款貼片屬於「處方用藥」,如果正在使用這款貼片,應更為慎重、小心,必須先向婦產科醫師詢問,取得處方籤之後才能購買,家屬從來沒有針對「藥害救濟」提出請求,衛生署不必把責任撇的一乾二淨。此外這款「以芙」貼片已在美、加等地造成多人受害,甚至死亡,昨日據北市衛生局長透露,光是美國就已經有超過2400人正在與嬌生公司進行訴訟,顯見這款貼片決非如藥商所言,「在醫師處方下,是有效且安全的避孕方式」!

 

黃珊珊議員表示,整件事情的重點就只有二個,一個是「以芙」貼片究竟安不安全?一個是藥政管理出了大漏洞,民眾可以輕易買到處方用藥。就「以芙」貼片安不安全的問來說,在美、加地區,此款貼片也是屬於處方用藥,但是還是依然造成數千人發生中風、死亡情況,可見,這款貼片就算經過醫師診斷,還是會發生悲劇,試問,這種貼片還有安全性可言嗎?反過來說,找了醫生開了處方籤還是出問題,是不是開立處方籤的醫師也要負連帶責任呢?

 

再者,從昨日李姓家屬以及後來接獲民眾的電話反映,都發現有不少藥局都在未持有處方籤情況下,就把這款貼片賣給民眾。還有民眾表示,他跟老婆前往藥局詢問哪種避孕方式比較有效,藥局就是推薦這款貼片,還強調絕無副作用,直接就賣給了該民眾。甚至上拍賣網站去查,還有人在網路上賣這款貼片,試問?藥政處難道就只會發藥局執照,就沒有管理的責任了嗎?

 

黃珊珊議員再次強調,根據規定,以芙避孕貼片自93413核准上市後7年內,廠商必須收集國內、外副作用報告,每六個月定期送本署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就以李姓家屬為例,在事發之後就曾撥電給藥廠表示有這樣的情況,藥廠卻「視而不見、置之不理」,根本沒有派人前來了解是否與該貼片的副作用有關,甚至依規定通報衛生署。試問?衛生署的責任在哪?藥商隱匿重大不良反應未通報,又做了什麼反應?什麼處置?

 

最後黃珊珊議員舉例,就好仳一個無照駕駛的年輕人被一個酒駕的司機撞成植物人,無照駕駛固然有錯,難道酒駕就可以撇清責任,「表示遺憾」而已嗎!針對這種充滿爭議的貼片,黃珊珊議員將會要求北市聯合醫院爾後禁止採購該貼片,也呼籲聯合醫院的婦產科醫師,在考量該貼片安全性尚未釐清前,盡量不要開立相關處方籤,以免有更多人因此「遺憾終身」!

( 在地新聞大台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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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super33&aid=1824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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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ygalic
等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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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商良心在哪? 該負最大責任 !
2008/04/30 09:35

我也曾想用此貼片避孕,但在美朋友一直勸阻. 因為美國已有太多案例報告,還有許多死亡case. 之後又發覺為何網路上四處可查到相關知識,一直勸說大家來用, 難道藥商藉此推銷? 

也有朋友說可以向護理好友要到免費樣品, 因為藥商要大量刺激使用. 想一想藥商真沒良心,為利益四處舖貨聽說還可以集空盒換東西.

希望33議員多為民把關,並要相關單位好好清查是否還有人冤死 ? 是否請健保局來做(非藥政處, 非衛生局第三單位. 他們好像資料很多) 另外是否檢調也要介入,看藥商有無與官員勾結來傾銷.

另外在美朋友說是否請李小姐家屬報告美國藥物食品管制局,讓藥商總部也知道.同時申請國際藥物救濟保險,錢較多,應可幫助李小姐家人照顧李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