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安寧病房主任周希諴昨天發表新書「好醫師上天堂」,書中對健保局苛扣安寧緩和醫療給付,甚至對癌症末期病人透露「快死的人不必
乘法拉利」的觀念,不建議病人積極性用藥,引起醫界撻伐。
在國內有「安寧緩和療護之母」之稱的成大醫學院教授趙可式,昨天親自坐上法拉利跑車,她痛批健保局歧視安寧醫療說,「安寧病人為何不能坐法拉利跑車?」健
保局漠視癌末病人的生命尊嚴,太荒唐!
周希諴在新書中提到,有名50歲的肺癌末期病人,因為併發肺炎引起菌血症,持續發燒、意識不清而住進安寧病房治療,安寧醫療團隊根據感染科醫師的意見,爭
取高品質抗生素「美平」治療,這種抗生素,每支單價764元,1次要打2支,1天要打3次。
周希諴指出,他們向健保局申請給付,健保局審核醫師打了一個比喻認為「安寧病人用『法拉利』(指價格高的抗生素),不刪待何?坐『裕隆』(指低價抗生素)
就可以了」。
健保局中區分局表示,癌末患者接受安寧治療,健保局每日給付4930元,審核藥物醫師應無惡意,可能是認為癌末患者若需積極性用藥,應該轉至普通病房,不
應該在安寧療護體系。健保局審核用藥,都尊重安寧主治醫師的評估。
「安寧緩和醫療之母」趙可式指出,前年已經推廣健保IC卡註記「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同意書」,但是病人、家屬、醫療人員對於這項法令一知半解。趙可式說,曾
有一位老先生先簽了「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同意書」,突然急性心肌梗塞需要插管,家屬堅持不讓急診室醫生插管急救,差點延遲治療。
周希諴表示,「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同意書」是指經過兩個相關的專科醫師判定,病人是相關疾病癌症末期才適用,沒有罹患癌症的病人即使簽了同意書,一旦發生急重症,醫師還是要搶救,這個問題值得全國醫療人員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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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5/17 14:37: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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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推動安寧醫療的某些人士的鼓動下,過份強調「安寧醫療」的結果,DNR,安寧療護,安樂死,這些名詞,開始出現合體的趨勢。為了提前讓安寧醫療上路,這些人結合愛出風頭的政客,搞出一個明明只是為了DNR合法化,卻把安寧醫療偷渡在裡面的怪法,也就是「安寧緩和醫療條例」。若是不仔細看,還真的以為簽了DNR,就是同意不做積極治療,若是做積極治療,依照罰則,可以吊銷醫師執業執照(就是說沒辦法看病,只能寫小說了) 三四年前,有一回,我負責帶一群實習醫師討論醫學倫理以及醫病關係的問題。當然,這是有教材的,大家應該照表操課,時間到,有學分得學分,拿鐘點的拿鐘點,甜點該吃的就吃,咖啡該喝的就喝。當我看到裡面有關醫病關係的討論題目,個個都是嚴重的「醫病衝突」,我就覺得這些題目其實很不適當。我最後把目光停留在最後一題,久久不能自已,因為,跟我擔任總醫師時遭遇過的一個病人,幾乎完全一樣。 這個教學案例是個單親媽媽跟她的20歲獨子的故事。這孩子得了急性淋巴性白血病,化療無效,慈濟骨髓庫也沒有合適的捐贈者。而屢次化療讓病人身陷嚴重感染,眼見就要敗血性休克。而病人的母親不願意放棄他的孩子,為了繼續治療,所以,她不簽DNR.........而醫療團隊覺得這樣的治療是無意義的,希望她多考慮安寧療護,於是這個單親媽媽抓狂了,她跟整個醫療團隊發生衝突,一直質疑醫師沒有盡力。請問貴大醫師如何處置! 我於是請教當時在座的學弟妹們,一般人與醫師對DNR的詮釋,是否所有的醫師對於DNR的詮釋都是一樣的。我當然是明知故問,因為,我看過太多簽了DNR之後,不但放棄了急救,就連一般的照顧都一併被放棄的案例。一陣討論後,一位學弟舉手,他告訴大家,他的祖父簽了DNR之後,醫師到死之前,都沒有來看過病人。突然,整個討論室,就是一陣寂靜。 原來.......簽了DNR..........真的會被遺棄...... 所以,當你看到健保局的審查規定,你也不會覺得很奇怪了。 *全文見以下文件 http://www.nhi.gov.tw/information/bbs_total.asp?Page=1 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院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全民健康保險西醫基層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全民健康保險中醫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及「全民健康保險牙醫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五月一日生效。 發布日期:097.04.01 健保審字第0970012154號 簽署不予急救同意書(DNR)依病人情況不同而有所差異,如已簽署DNR之後執行介入性或積極治療時,應於病歷記載清楚其適應症,如未記載交代清楚將嚴加審查其醫療費用。 經過民進黨政客八年的洗禮,大家現在對於這些法律的咬文嚼字,也很熟練了。從條文上看來,只要醫師好好寫出適應症,縱算病人簽了DNR,也是可以做一些侵入性的治療,乍看之下頗為合理。其實,你會發現,這個其實是個圓謊的作為。 他的本意其實是............... 「簽了DNR,就不可以有任何侵入性的治療,明明病人就不要治療,你們這群殺千刀的貪婪醫師,還做那麼多事情,去把病人救回來,消耗健保資源,害健保局虧損,根本就是沒有理由,若是有理由,也是你亂寫,我可以不給付,一定就不給付!」 於是,一個誤以為自己的第二期乳癌治不好的年輕女子,若是聽信了那些安寧療護的宣傳,糊里糊塗地在住院第一天就簽了DNR,那麼依照這個規定,原本理所當然,只要在住院病歷裡陳述病情,就可以合乎健保給付規定的手術,放射線治療,現在都要一條一條地寫得滿滿,然後才能進行。只要健保局故意刁難,就可以先批退,然後申復,最後送爭議。讓你花上無限的精力,才拿回原本就可以拿到的給付。讓大家體驗一下陶淵明那句「為五斗米折腰」的真意(人文指數爆裂上升中!)。通常健保局一次不會只搞這麼一個CASE,一定是把最近六個月到一年裡的類似案例,一次倒給醫師,威脅要刪除全部醫療費用,讓醫師寫得心臟病要發作。所以,為了自己的生存,醫師當然會告訴病人,簽了DNR就什麼都沒有了。各位若是還記得那個「該坐國產車就不該坐法拉利」的故事**,那麼我以上的胡扯,應該是真的。 為什麼全民健保的滿意度那麼高,是因為大部分的受訪者,並沒有被健保遺棄,或是他們根本不知道自己被遺棄了。而醫師對於健保有很多怨言,除了因為健保苛扣給付之外,也是因為健保,為了節省支出,強迫醫師放棄最佳治療,強迫醫師做他們的傀儡,強迫醫師幫他們遺棄病人。 DNR到底是什麼? Do Not Resuscitate, 直譯成中文,就是「不急救」 整個DNR,只談「不要做」臨終前的CPR,氣管插管等等急救措施。 當然,會願意簽這種同意書,病人也是一心求個好死。 但是希望求個好死,不代表也要求個「快快」「好死」。 DNR,真的只談急救那一瞬間的事情,不是代表他不想再活了。請不要拿DNR阻擾病人接受「侵入性」「積極性」治療的權益。搞緩和醫療的人該深思,那個眼睛裡只有$的健保局,也該確認一下良心還在不在? 四月份健保審查的新規定 四月份健保審查的新規定PDF ** 安寧病人是否就和等死劃上等號?台中市一位安寧病人,因需用到高品質的抗生素,患者向健保局申請高級抗生素治療,卻遭審核醫師批示「安寧病人,用法拉利, 不刪待何?刪之,刪之,坐裕隆就可以了」健保局審查醫師刪減給付,還嘲諷安寧病人,「不需用到法拉利等級的藥」,這位病人的醫師今天找來其他癌症患者,坐 上借來的法拉利,要求健保局尊重癌末病人。 【2008/01/17 聯合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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