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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时之中国疆域 瀏覽77|回應1|推薦2
2007/10/21 15:08:05

1759年(乾隆二十四年)清朝统一全国后的疆域是:北起蒙古唐努乌梁海地区及西伯利亚,南至南海,包括“千里石塘、万里长沙、曾母暗沙”(今西沙群岛、南沙群岛等岛礁,西南达西藏的达旺地区、云南省的南坎、江心坡地区等缅甸北部,西尽咸海与葱岭地区,包括今新疆以及中亚巴尔喀什湖,东北抵外兴安岭,包括库页岛,东南包括台湾、澎湖群岛。总面积达1300万平方千米。除此之外,周边国家如朝鲜、安南(越南)、南掌(老挝)、缅甸、琉球、廓尔喀(尼泊尔)、哲孟雄(锡金)、兰芳共和国等则为清朝的保护国。
        清朝的地方行政区划基本沿袭明制,但根据自身实际做了很多改革,如东北三省、少数民族地区、西藏、新疆等地区行政区划和内地不同。
( 心情隨筆家庭親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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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兴大中华
2007/10/21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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