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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4/22 10:33:34 瀏覽1507|回應0|推薦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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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計周日在大陸南京舉行的第三次江陳會,將簽署「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賴幸媛表示,從1987年開放大陸探親以來,兩岸交流衍生了許多法律問題,跨境犯罪和台灣通緝犯潛逃大陸,是最嚴重的問題之一。 「跨境犯罪,是兩岸政治關係造成的制度性漏洞」,賴幸媛說,去年520以後,陸委會力推共同打擊犯罪,大陸方面一開始興趣不高,但後來體會到,未來可能也會需要台灣配合,變得積極起來,共同打擊犯罪的是三次江陳會中協商進展最順利的一個議題。 「以往,大陸被部分人士稱為台灣罪犯的窩藏首選地點,但兩岸都不必要再揹這個汙名。」賴幸媛不否認,以往大陸方面會以「台灣經濟犯在大陸沒有犯罪,無法逮捕」做託辭,然而一旦協定簽訂後,雙方都不可能再用這種藉口推託。 被問到就算簽了協議,對岸是不是會認真執行,替台灣抓「大尾的」經濟犯?賴幸媛說,「簽下協議,就代表一種義務和責任,否則就不必簽了。」賴幸媛也透露,雙方在業務協商階段,我方的確明白向對方表達,「台灣民眾一定會檢視執行的結果,對方也表示他們知道,這是無從後退的情況。」 賴幸媛表示,在我方通報85名可能藏匿大陸的重大經濟犯中,除了王宣仁被捕送回,「還有王志雄、王玉雲、朱安雄、陳由豪等。」賴幸媛說,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在陸委會剛完成的民調中,獲得八成的支持率,「如果有一天這些知名經濟犯遣送回來,民眾的支持度一定會再衝高。」 「這會讓兩邊都得分,而且可以得到兩岸百姓的掌聲」,賴幸媛說,共同打擊犯罪,一定要和經貿議題共同推動,對於建立兩岸交流的正面形象大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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