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菁英知法犯法,社會道德淪喪!
2009/11/23 14:24:56 瀏覽2113|回應2|推薦33

最近新聞報導,許多尚未成年的男孩女孩,就已經學會向同學霸凌取樂,向低年級同學勒索要錢,甚至還有狠心殺死男女友的事情發生。這些人固然可惡,但是我們可以給予同情,因為他們尚未成年,不懂法律,也不懂得自制。 

那麼咱們這些成年人呢?又給這些未成年人做了怎麼樣的示範?

第一名考進台大法律系、第一名考上律師執照、當了八年總統的陳水扁,讓年輕人學到了什麽?他不但十分精通如何遊走法律邊緣,還懂得如何把貪污、向財團變相勒索的錢,合法化合理化,並且技巧地把責任轉移到殘障不必坐牢的妻子身上;並且默許他的兒子使用人頭洗錢到國外,規避國家法律的監督,還要求他身邊的官員成為共犯,一起為他遮掩犯罪的痕跡。到了東窗事發,他依然堅持不認罪,並且使用種種法律技巧(如釋憲、質疑法官適任性等等)來企圖脫罪。

阿扁獨子陳致中,也是台大法律系的高材生,還留學美國念了碩士學位。明知道他父母給他這些如天文數字般的巨款,來源都有問題,卻依然利用各種偷天換日的方式,把錢分批洗到世界各地。當檢察官問他的時候,還要假裝一方面答應認罪,一方面繼續利用網路移錢藏錢,從未真心向司法機關認錯或認罪。

無獨有偶,今天又有一個台大法律系名教授蔡某(注一),涉嫌在機場捷運弊案中,用人頭公司A走兩億的諮詢費,并涉嫌向仲裁委員賄賂。

臺灣是不是真的病了?最懂法律的一群法律人,上至總統,中有教授,下至畢業生,都知法犯法,而且比一般不懂法律的老百姓都AA得更狠、玩法玩得更大膽、逃避責任比誰都更技巧、否認犯罪起來比誰都叫得更大聲!

作為「社會賢達」的這群天之驕子,都敢犯法得如此明目張膽,那麼作為社會底層的這些販夫走卒、年輕混混,他們犯了法又會感到有什麽罪惡感?司法單位對這些「竊國者」犯法如此寬容,他們又有什麽立場來誅殺這些社會底層的「竊鉤者」?

古老瑪雅預言世界將在2012年毀滅,最近也有大陸作家預言中華民國政府將在2012年消失;老實說,這些威脅都比不上臺灣的士大夫無恥,造成年輕人不再以犯法為辱,而讓社會道德與秩序從根腐蝕起,終至自我毀滅,來的更可怕與痛心!

--- 洛杉基  寫於台北市   11/23/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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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夫子貪財 台大教授蔡茂寅A兩億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0302+132009112300505,00,focus.html

( 時事評論雜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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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內情
2009/11/23 16:15
我也是看了你的文章才知道這個案子。我只有知識跟合理懷疑。

這個東西真的很奇怪。不是說大案子就不能簡易判決。但是一般來說,簡易判決會用在案情很清楚,沒有錯綜複雜牽連的案子。例如說我在路上被偷,小偷當場人贓俱獲,有證物又有證人,小偷也找不到任何抗辯。這個時候不管是找誰當律師,都無法再辯護無罪了。為了避免自找麻煩(來回法院,浪費大家的時間),小偷就全都認了,檢察官也同意這就是所有的證據,法官就直接用所有兩造同意的證據判決。這就是典型的簡易判決。

但是萬一小偷的背後還有更大的秘密呢?如果小偷受雇於惡魔黨,用偷竊的機會在無辜路人身上安裝邪惡電波發射器,讓無辜的老百姓變成惡魔軍團呢?

這時候檢方就有義務繼續追查下去。因為事證可能更複雜,檢方就不會同意小偷聲請簡易判決。

除非檢方確信調查到此為止就夠了,否則不該驟然聲請簡易判決。這個案子看起來就不像是只有一次,或者是只有一個法律教授有問題。難道法律教授就是一切的主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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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易判決?
2009/11/23 15:20
這個案子是 2007 年的。我實在不知道為什麼中國時報現在才報導。

簡易判決是說兩造對所有的重要事實沒有歧見,檢察官發現的證據被告都承認,而且已經找到的證據足夠定罪,這個時候才可以交給法官簡易判決。照這裡所說的看,蔡茂寅有很多身份:

* 忠榮興業有限公司黑手
* 林文忠的黑手
* 行賄仲裁委員的黑手

簡易判決必須是法官已經完全確定蔡茂寅幹了什麼事,這時候只要套法條就可以得到判決,所以不需要繼續言詞答辯浪費時間。如果忠榮興業有限公司的林文忠還有仲裁委員供出更多事證,是不是很可能蔡茂寅認的證據又兜不攏了?

到底林文忠跟仲裁委員的部份定了沒有?

為什麼報紙說「檢方已經將蔡茂寅改列被告,裁定50萬元交保,全案繼續偵辦中,不排除繼續擴大的可能」?

改列被告是非常早期的事。當然可能蔡茂寅一開始就全都認了。但是?

仲裁通常是找三個仲裁委員。兩造各找一個,然後再加上中立的一個。假設長生自己找的仲裁委員不需要收賄,那麼剩下兩隻是誰決定給長生那麼多錢?如果是三個仲裁委員,勝訴也許只要買一票就好,但是賠償的金額我不知道是怎麼決定。

如果政府自己找的仲裁委員有問題,是不是政府自己也可能有暗樁,才會找操守不好的仲裁委員。如果是中立的仲裁委員有問題,又是怎麼一回事?

蔡茂寅只幹了這件案子嗎?還是有更多待查?

這個時候憑什麼簡易判決?難道檢方這麼清楚?
洛杉基(rocky8080) 於 2009-11-23 15:26 回覆:

謝謝您提供資料,沒想到案子內情這麼黑暗複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