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學年度】因學生爆料時數太多窒礙難行,該校於學期結束前大幅調降時數。
【學務處】服務教育組
有關領取弱勢助學金的學生,若修課很滿,下課後又要打工,並沒那麼多時間做滿「生活服務」時數(其他學校的時數也沒那樣多),怎麼辦?此外,申請的同學生活已有困難了,若未做完時數也無法領取下年度補助金,學校是否有替代方案可以解決?(多系共提)
說明:
(1)為避免學生養成「不勞而獲」心理,教育部規定自97學年度開始,凡申請弱勢助學金通過學生,需從事服務工作,其時數由各校自訂。
(2)97學年度因第一次辦理申請弱勢助學金學生分發至各單位,並無前例可供參考,本校暫以學雜費減免金額除以學校工讀金標準(95元/小時),再減半計算,為學生應服務時數標準,若以工讀換算為每小時192~200元。
(3)學生服務時間以學期中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為原則,若無法於平時上班時間完成,亦可與分發單位協調,安排部份支援業務於週六、週日或帶回住處處理,或集中於寒暑假服務。
(4)進修學士班學生若有正職,請附在職證明至學務處服務組申請,得減少其應服務之一半時數。
(5)對於部份學生因課業及打工,可能無法做滿時數問題,學務處正研擬弱勢助學學生公共服務計畫,以求兼顧公平性及學生實際需求。
(6)學務處正搜集各校資訊,並檢討97學年度弱勢助學遭遇問題,預計於98學年度開學前修訂本校弱勢助學實施細則。
(2009/04/18)弱勢助學金 按額度服務
udn校園博覽會【南華傳播系/盧嬿之/南華大學報導】
(2009/04/22)弱勢助學金 按額度服務
NHU-南華新聞台【盧嬿之/南華大學報導】
教育部推動大專院校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從本學年度開始,規定申請學生需依據補助金額與規定時數,為學校各行政機關與各院系所進行服務學習,並視學習狀況作為下學期核發助學金之參考。
依據教育部規定,學校得視查審核結果,要求符合申領助學金之學生參與生活服務學習,其服務學習時數等相關規定皆由學校規劃。此計畫共分成五級,校方根據這五級加以討論,訂定的規定如下:第一級補助金額三萬五千元,需服務一百八十小時;第二級補助金額二萬七千元,需服務達一百四十小時;第三級補助金額二萬二千元,服務需達一百一十小時;第四級補助金額一萬七千元,需服務達八十五小時;第五級補助金額一萬二千元,需服務達六十小時。
學務處服務教育組洪一鳴組長表示,九十四到九十六學年度符合資格審核通過就可以申請,並無需受務學習。本學年度是第一次需要以服務學習換取補助金,所以此條例一出,便減少許多不勞而獲的情形。今年申請合格的學生有四百八十三位,但真正會完成服務學習所需時數者,可能要到年底申請時才能見分曉。
在請領的條件上,除了限制家庭不動產價值以及土地擁有規定外,本學年度更增加成績的限制,凡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未達六十分以上,或操行成績未達七十分以上者,也無法通過申請。學務處生活事務組組員吳文雯指出,這學期增加成績限制,無非是希望學生能盡好本分,讓家長知道申請補助學雜費時,成績也需要達到一定門檻。
但是由於規定必須在九月底前將所有服務時數完成,許多同學抱怨這比登天還難,個個叫苦連天。傳播系賴同學表示,學生本份應是上課唸書而不是來打掃,基本上沒有多餘的時間,希望校方可以多替學生著想。賴同學認為,弱勢助學金無非是希望能幫助學生,不要因為家庭經濟因素而休學,而不是要求學生將所有時間放在服務學習上,甚至無法利用放學時間出外打工賺取生活費。
傳播系蔡同學表示,申請二萬二千元,需要服務一百一十小時有點多,加上這學期課程較滿,除了生活服務學習外還有服務教育,時間大多無法配合。但是這筆補助金對家中經濟不無小補,若是下學期服務時數有減少,仍會繼續申請弱勢助學金。
傳播系朱同學這學期需要服務一百一十小時,目前已到服務單位報到並開始工作,內容主要是協助教務處發送公文或處理教學問題等。她希望學校能考量學生時間,已經有在校外打工又要補足校內服務時數,真得很不方便,學生可能會因為空閒時間都在工作,導致精神不佳容易打瞌睡而本末倒置。不過,朱同學表示,若下學期時數有減少,仍會考慮再申請。
吳文雯認為,學生應抱持「取之社會,用之社會」的態度看待這件事情,政府及學校補助學雜費以減輕家長負擔,學生應了解這筆補助金得來不易,才能更加珍惜這筆錢。
在分配學生的服務單位上,洪一鳴說,會先依據在上學期請各處所的同仁填寫的需求表分派學員,然後再依表格發配到各個行政單位和各系所,通常會依據學生所屬的科系分派。例如,傳播系學生會被分派到所屬系辦或是社會科學院。另外,假使申請學生之前已在某一系所服務教育過,在師長學生彼此熟悉下,服務效率也較佳。
對於各系所除了服務學習學生外,還有服務教育同學,導致值班人數大量增多,洪一鳴對此表示,若是各系所處室有人數過多情形,可以向他反映,他會重新分派到其他單位,例如校園環境打掃。
針對弱勢助學金計畫,社科院助理郭瑞霞認為,時數太多是首要問題,許多學生除了領取補助金外,仍需要打工賺取自己生活費,若是時間都用來服務學習,可能導致學生較不積極處事,如此一來對學生或各單位都不太好。其次是系所與學生配合的時間也有問題,經常會出現系所需要幫忙時,學生無法配合的情形出現。
開學雖已進入第五周,但仍有各處所聯絡不到服務學習,郭瑞霞希望學校站在學生的立場想,減少時數,讓弱勢學生下課後也能有喘息的機會。
(2009-06-10)南華大學弱勢助學金服務時數修訂公告【服務學習組】
為減輕學生負擔,協助學生及早完成服務時數,得以申請次一學年弱勢助學金,本校修訂生活服務學習時數如下:
第一級 第二級 第三級 第四級 第五級 備註
目前規定時數 180 140 110 85 60
修訂後日間部時數 90 70 60 50 40 含夜修日學生
修訂後進學班時數 45 35 30 25 20 不含夜修日學生
備註:
1.凡本學年已服務時數超過修訂後時數學生,其超過時數以抵扣次一學年服務時數方式處理。
2.服務時數未達修訂後時數學生,請及早於分發單位完成服務時數,以免影響次一學年申請弱勢助學金權益或影響辦理畢業離校程序。
3.進修班夜修日學生視同日間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