銘傳大學規定的服務時數與其他學校相比較均屬較少
2010/12/15 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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銘傳大學:99學年度申請「銘傳大學清寒助學金」須參與生活服務學習
生活學習工作時數
第一級:60小時
第二級:50小時
第三級:40小時
第四級:30小時
第五級:20小時
99學年度第1學期 桃園校區 第2次師生面對面溝通座談會(大三、大四)會議記錄(99年10月12日)
問題51.
為何申請清寒獎助學金需要在學校做生活服務學習時數,有人大四忙論文,校外打工,如無法達成該如何處理?
提問人:應英四甲
學務處-生輔組回覆:
一、
1. 依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規定,學校得要求符合申領中低收入戶補助同學參與生活學習工作。
2. 中低收入戶學生的補助,是由政府及學校共同出資的,這是屬於政府與學校的共同救助,不同於政府其他種類的減免補助。
3. 大部份的學校均已訂定辦法辦理,包括中原、文化、淡江、東吳、輔仁、實踐、慈濟、南華、嘉義等大學均已辦理多年,本校今年(99學年度)才開始著手規劃辦理。而本校之所以要求學生參與生活學習工作,主要目的係在培養弱勢學生生活服務學習,及獨立自主精神,厚植畢業後就業能力。
二、本校所規定的時數與其他學校相比較均屬較少。同學一年內所需服務之時數,每週平均不到二小時。同學若大四忙論文或校外打工,可向所屬系祕書商量,協調同學在其他空餘時間內進行生活學習之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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