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生活服務學習」時數與方式
97、98、99學年度,過高的「生活服務學習」義務時數,讓經濟弱勢學生背負極大的壓力!
就教容繼業校長,孩子的聲音,難道您沒聽進去?
國立高雄餐旅學院98學年度第2學期進修部與校長有約座談會會議紀錄(
提案討論
【提案一】
建議事項:建議請降低「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中的「生活服務時數」。
說明:
1.本校生活服務時數太高。
2.根據義守大學、世新大學、嘉義大學、文化大學、以及東吳大學平均訂定的生活服務時數比起高餐是較低的。(附件一)
建議班級:【夜四技旅運一A】
相關單位回覆【生輔組】
教育部已於
決議:依照教育部規定並會以對學生最方便及符合法規的方式來處理。
【提案九】
建議事項:申請「弱勢家庭補助」的學生就是因為經濟上有困難,需要這筆補助款,而學校又要求要到學校服務,占去了我們上班的時間,少了這筆收入,反而更讓我們陷入困境,是否能取消時數服務,或有更好的改善方法。
建議班級:【夜四技餐飲二A】
相關單位回覆【學務組】
1.此為政府之美意讓同學有接受補助之機會。
2.若同學為正職工讀,則協請導師、系辦提供時數完成文書處理工作,以抵銷服務時數。
決議:依照教育部規定並會以對學生最方便及符合法規的方式來處理。
經97學年度第一學期
業經
依據:教育部97年6月16日台高(四)字第097010999號函
目的:為協助本校弱勢學生,配合教育部新修訂政策,以本校現有的制度為基礎,輔導受惠學生生活服務學習,同時並給予獎助學金,以利弱勢學生順利就學。
生活學習服務之時數、方式:
學生受領金額數,配合全學年生活服務學習時數比例參與活動。
生活服務學習時數表如下:
家庭年所得 補助金額 生活服務學習基本時數
第一級 30萬以下 16,500元 104小時
第二級 超過30萬~40萬以下 12,500元 78小時
第三級 超過40萬~50萬以下 10,000元 60小時
第四級 超過50萬~60萬以下 7,500元 46小時
第五級 超過60萬~70萬以下 5,000元 30小時
受助同學於教育部核定日起,分上、下兩學期,參與課餘後之生活服務學習工作,上學期參與時間自9月起至次年2月,下學期自3月起至8月。
申請本助學計畫案同學需填妥「同意參與生活服務學習工作切結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