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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10/31 14:32:47 瀏覽883|回應1|推薦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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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民國六十幾年,在台灣有電視的人很少,而且大部份都是黑白電視,一般能收視的只有台視、中視、華視,而且因為各地收訊狀況不太相同,以天線來接收又受到角度的限制,最常碰到的就是台視清楚了,華視的畫面霧茫茫;華視看到了,台視又不清楚了,一支天線放在陽台的還好,只是大人在陽台轉天線角度,小朋友在屋裡大喊:「可以了!」如果住在山坡的,就會把天線放在更高的山上,再拉一條幾十公尺的線到家中,遇到颱風或下大雨,線材積水或斷裂,家中無電視可看就真的苦不堪言。 後來就有些眼光獨具的人,利用更好的無線接收射備把類比訊號接收進來,再拉線到隔壁鄰居家,讓鄰居可以分享最佳的收視訊號,當受到嘉惠的鄰居越多的時候,基於成本理由,這些眼光獨具的人於是開始收費,每月收取50元或100元的基本費用,鑑於老三台的節目十分單調,因此這些經營有線電視的人就把當時風行日本的摔角節目訊號以第四台的頻道,送到所有收視戶家中,那個時候,只要看過摔角節目的,都知道日本摔角界有豬木、馬場、鐵頭金衣、…等好手。又為了吸引更多收視戶,這些業者於是冒險在深夜12點撥出日本成人影本,正因如此,第四台業者成了妨礙風化的現行犯,二蔣時代的民風淳樸,也因為第四台的崛起,有了很大的震撼。當時年紀尚小的我,只記得翻開報紙看到了,總是哪個縣市的第四台業者被抄了幾台播放設備,哪家第四台又被沒收了多少設備,儼然第四台業者就像造成民風敗壞的推手,即便很多衛道人士看不起這些業者,因為收入豐碩,還是吸引更多人的投入。民國七十幾年,台灣的經濟起飛了,需求增加了,視野也更開闊了,而民意也慢慢被重視了。當時,許多民意代表均參與了第四台的經營,所以違法近20年的第四台終於在八十二年成為合法「有線電視」業者,政府也陸續發出了數十張有線電視類比訊號執照。 有線電視從非法到合法,再到蓬勃發展,歷經30年,這30年來有很多第四台業者早就賺得荷包滿滿,根據商業周刊1190期報導,第四台培養了百位以上的億萬富翁,可見第四台的利潤有多麼地高。然而,由於第四台經營的門檻很高,並不是一般平民老闆可以負擔得起的,尤其是正當經營的人,根本無法不被地方黑道勢力介入,所以,並非一般人所能享有的經營機會。 九十幾年起,因為網路技術發展快速,國內開始看到國外推廣數位電視,也因為空中類比訊號很亂,於是政府積極規劃將類比訊號收回,將來轉發數位電視執照。但由於既得利益者的堅持與阻撓,台灣的數位電視實施時程一延再延,讓人看到台灣的數位化執行力欠佳的情況。而NCC也在重重阻撓下,將台灣電視數位化的時程,透過公聽會的方式向國人宣佈,由2010年開始到2013年電視全面數位化,台灣的電視在這幾年將會引爆一個三十餘年來最大的震撼彈。 依目前情勢來看,市場上台灣的數位電視業者主要有:中華電信MOD、台灣數位寬頻、第四台業者轉型的bb TV、以及採雲端技術三網合一的中華聯網寛頻Yes5TV平台等。未來,可能還會有更多的業者投入這個高達7,635億商機的市場,值得令人期待。因為商機很大,也會吸引更多人投人經營,意謂者消費者將會有更多的選擇,絕不會被過去地方第四台業者綁死。過去來不及或無緣掌握第四台商機的人,或許可以在這一波數位電視化過程中,掌握最佳的經營商機,獲得30年來「平民老闆」的最大商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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