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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人很NICE的,其中一定有什麼誤會
2009/04/22 22:45:55 瀏覽4239|回應10|推薦17

【剝雞說】首先,要來介紹一個句型:「XX人很NICE的,其中一定有什麼誤會。」

當我們在網路看到這一句話的時候,其實,並不是指XX真的很NICE,而是有諷刺的意味。

據網友指出,這個句型源自PTT性版(西斯版),去年十二月曾有一篇文章【[認真] 該怎麼救回一個被歪國人迷昏的正妹朋友】抨擊外國男性在台灣吃的很開,追台灣女生然後玩玩就甩掉的種種故事,一位鄉民nollet推文寫了一句:「外國人都是很NICE的,其中一定有什麼誤會。」結果這句推文被當成笑柄,引起鄉民持續推文,並套用此句型於各類型討論串中,之前西斯版也曾創造許多經典推文句型,例如「嘴巴說不要,身體倒是挺誠實的。」「先承認你就是你同學吧!」在PTT看到這樣的推文,其實都是網友惡搞為主,並非真有此意。

例句:「成龍人很NICE的,其中一定有什麼誤會。」「邱議瑩人很NICE的,其中一定有什麼誤會。」

最近有一則關於成龍失言的新聞,其中一段講到網友反應:

    但網友罵聲不斷,抨擊成龍「奴性堅強」,自己奴性重就說中國人奴性重,根本是腦袋壞掉。不過也有網友力挺,「說成龍很nice,一定有誤會。」成龍這回發言褒貶不一,一連串效應,恐怕是他史料未及。(新聞來源:東X新聞記者林X瑩、李X唐)

我想,這位記者一定平常不上PTT,才會把這句話認為是網友力挺成龍,不過,最近PTT流行的推文句型已經改變了,「未看先猜....」或是「XXX,不意外」都是最近也很流行的推文句型,下次記者要在PTT取材,不要誤會囉。

至於今天邱議瑩與李慶華在立院上演的耳光戲碼,老實說,看到新聞片段(下方影片1:50~2:05段落),我直覺想到星爺電影九品芝麻官當中的經典戲碼「打我啊笨蛋!」「這種要求一輩子沒見過」,PTT鄉民一詞也是出自於這段,大家可以回憶一下。

其實,今天這一篇,是要寫出有點意義的內容,今天有一則新聞,今年普立茲地方新聞獎得主鳳凰城的東谷論壇報記者賈布里森與吉布林,其中吉布林卻在去年十月被裁員,令人不勝欷噓。

得普立茲獎,是很多記者的「畢生心願」,但是,當報業生存空間越來越窄,獲得普立茲獎但是飯碗不保又如何?最近,某大報系也進行了大幅度裁員,其中不乏資深新聞從業人員,也許,類似的情況也可能在台灣上演。

最近台灣也開始有報社記者被要求「拉廣告」,一則置入性業配稿,可以叫價數萬元,更要去向部會洽談「座談會」、「刊登廣告」等業務,還將業務表現列入考績,記者這個所謂的「無冕王」,早就不復存在,各位新聞傳播科系畢業生,以後應徵記者,千萬記得把你大學時期辦活動拉贊助的績效列入履歷表,對你肯定有加分作用喔!

最後,我還是複習一下今日句型:「報社老闆人很NICE的,其中一定有什麼誤會。」


( 心情隨筆職場現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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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班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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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29 19:22

這真是太讚成了,請讓我轉載回去,讓我家的人客們聞香一下~~~

我的部落格.http://tw.myblog.yahoo.com/jw!Y3nAfs.dFxhFX32TFCX25uHpl5c-/

歡迎隨時來查看。

黃剝雞(pokii) 於 2009-04-30 02:00 回覆:

歡迎轉載

轉吧轉吧 七彩霓虹燈


l123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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邏輯很難懂
2009/04/26 04:23
>> 既然只是為了賺錢存在,就不要自認高尚

賺錢存在如何就不能認高尚?
有看過紅頂商人胡雪巖嗎?

為官不可貪, 為商不可奸
想要作善事, 必須先有錢

不賺錢, 何來錢來給一眾爬格子的, 鐵腳馬眼神仙肚的眾記者員工發薪?
難道台灣記者是不用發薪水的? 人人當義工的?
那是不是應跟一眾記者說, 你們要認高尚, 就不要支薪好了.

黃剝雞(pokii) 於 2009-04-26 21:42 回覆:

你完全搞錯方向 我不是說不能賺錢

而是不能賺不該賺的、不能碰的錢

記者去談業務,把新聞拿來販賣,就出賣了新聞媒體的【格】

不要【格】,只要錢

那給記者再多錢,這媒體也早晚說掰掰

民生報當年倒閉前就已經狂拉業務,也沒見到它繼續生存

賺錢有很多種方式

不見得要靠這種方式


l123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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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邏輯有點奇怪
2009/04/25 09:46
>> 賺錢無害,但是請不要打著【正派辦報】名號

然則只有水果報在商言商就行,
其他"大報"卻因大報故而不行?

黃剝雞(pokii) 於 2009-04-25 22:24 回覆:

正所謂 盜亦有道

某些自稱質報,但行徑比他們口中的水果低俗報還不如

既然只是為了賺錢存在,就不要自認高尚


狗仔
豬油時報也不用拉廣告啦!
2009/04/24 21:16

現在的狀況是,豬油也不用拉廣告啦!

水果勒,也擔心被裁啦!

都很慘啦!

黃剝雞(pokii) 於 2009-04-24 22:40 回覆:
是啊∼都很慘

Luc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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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派辦報
2009/04/23 22:33

打著正派辦報名號的

不就是聯合報嗎?

惕老留下的遺訓終不敵現實

記者被這樣要求

一定很不爽

就像有的大公司搞全員行銷

強迫工程師去背業績推銷產品

員工表面服從 實則幹醮在心裡

黃剝雞(pokii) 於 2009-04-23 23:48 回覆:

我可沒說是哪個報

事實上,大報裡除了水果,幾乎都淪陷了


l123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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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時機歹歹, 就別壞人買賣了
2009/04/23 14:22
>>最近台灣也開始有報社記者被要求「拉廣告」,一則置入性業配稿,可以叫價數萬元,更要去向部會洽談「座談會」、
「刊登廣告」等業務,還將業務表現列入考績,記者這個所謂的「無冕王」,早就不復存在,各位新聞傳播科系畢業生,以後應徵記者,千萬記得把你大學時期辦活
動拉贊助的績效列入履歷表,對你肯定有加分作用喔!

早些日子看到一篇, 說是美國的忘了是Washington Post還是那家
也破了不成文自定"戒律", 在首頁賣廣告啦.
不是有句說法, 想人家被抄家查八代就是教人出來競選
想人家傾家蕩產, 就教人辦報嗎?

不要又要馬兒好, 又不許馬兒吃野草, 只要那不是援交威而鋼廣告,
唉, 就別那麼擋人家生計了. 那不成了那些古板理學家,
"餓死事小, 失節事大"的嗎?

黃剝雞(pokii) 於 2009-04-23 16:12 回覆:

餓死是一回事,濫用新聞監督、宣導力量營利是另一回事

賺錢無害,但是請不要打著【正派辦報】名號

水果報商業歸商業,但幾乎沒聽說販售新聞的事,

當新聞版面和廣告一般計價販售,記者如何監督受訪者?

政府給你幾百萬的業配,你又怎麼有力量監督?


l123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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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 ha
2009/04/23 14:14
>> 邱說她打人是因爲李慶華侮辱了她的家人

民視的字幕標題很差勁. 就是李慶安有什麼問題, 李慶華有什麼不對
作為傳媒, 卻不能分清一事是一事, 一人是一人,
這樣做法, 只是在自貶, 顯出自己沒有傳媒的專業.

再說上面引的那句, 按此理推, 是不是她首先該打自己的兄長?
她兄長要是經法院定讞的話, 有什麼比他的罪行更侮辱尊親更大?
於是, 她是不是應該準備好木棍大棒, 一伺定罪,
馬上在法院前候著, 打兄長打到趴地不起才對?

支持妳, 要是木棍不夠妳顯示妳的憤怒, 我建議你去關帝廟借關刀,
這不但顯出妳是孝女, 而且大義滅親啦.
李慶華何足道哉, 大材小用啦, 要那樣才能贏票的.
黃剝雞(pokii) 於 2009-04-23 16:07 回覆:

放輕鬆點看

搞不好這兩人在鏡頭後面都為搶得大篇幅新聞版面而竊笑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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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看新聞
2009/04/23 12:13
文章深有同感。傳播科系畢業的學生的確不再被傳播行業需要,取代性高不說,還要拉業配,這對新聞公信力無疑又增添一記重擊。

冒昧請問能否借轉此文至本網:http://www.mass-age.com/v2/index.php(文末會詳註文章出處),靜候回覆!

                         大眾時代小編2009.04.23
黃剝雞(pokii) 於 2009-04-23 12:35 回覆:

請盡量轉載,多多益善

(大眾時代,范蘭欽不就是這裡的?)


看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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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了NICE的新用法
2009/04/23 01:42

不過拿到台灣以外地區,恐怕真沒有人知道。

國家最高的問政機構老是上演這種全武行,這算是民主紮根了嗎?

黃剝雞(pokii) 於 2009-04-23 10:53 回覆:

網路文化也不一定有國界限制

像是對岸的【河蟹】 台灣很快就感受到了


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感謝馬政府准我全家團圓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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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議瑩在她部落格發表打人感想! 誰侮辱我的父母 我就繼續打下去!
2009/04/22 23:32

邱議瑩在她部落格發表打人感想! 誰侮辱我的父母 我就繼續打下去! 

這是邱議瑩在她部落格發表打人感想

http://www.wretch.cc/blog/einn0601/11723330

今天在立法院出現了我有史以來最大的反彈.我打了李慶華一巴掌....原因是他罵我沒家教....

我不是沒家教.我是氣不過....每個人在立法院都有發表不同言論的自由.他可以不認同我的言論.可以跟我辯論.但是不可以污辱我的父母.....連續罵了那麼多次的潑婦.沒家教.任誰都受不了.....

我看到有些網友立刻上網留言指責我.我只想問.如果今天罵的是你們的父母.你們會不會站出來捍衛.....黨派不同.立場不同.我都可以接受.但是我不容許有任何人去污辱我的家人.

謝謝大家締的關心.我不會再哭.為了尊嚴.我會繼續努力....再次謝謝大家的關心.

+++++++++++++++++++++++++++++++++++

她剛才在立院打了李慶華
原因是李慶華說他沒有家教
是潑婦駡街

邱說她打人是因爲李慶華侮辱了她的家人
如果她的理由成立
邱議瑩強調,不管是行政院或徐中雄版本,民進黨都反對,相關管制不能太寬鬆,否則很多大陸配偶都是假結婚來台,「滿街都是大陸之子,很可怕。」

那她侮辱我們大陸配偶
 
我們是不是也應該去立院一人打她一巴掌??

不錯呢,來來來一人打她一巴掌!

有關大陸配偶前親生子女定居案本人要求:
長期居留申請案取消數額限制(一年36人數額),其定居身分之認定,以來台6年為準既可申請定居(取消數額限制),子女年齡之認定,以申請時為準。
黃剝雞(pokii) 於 2009-04-22 23:42 回覆:
有水準的人
是不會理會這些人的鬼扯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