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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第一手盜版與第二手盜版淺談智慧財產權 瀏覽122|回應0|推薦3
2006/03/22 13:45:45
今天逛到一個霹靂家族,看到一篇文章,上面說家族的A君"盜連" B君做的剪輯影片,要A君出面說明。
這讓我感到有點噴飯,原因是:需要給怎樣的說明呢?
就像第一手盜版人要控告第二手盜版人的鬧劇一樣。B君本身也是未經授權剪輯影片,還要怪別人沒有告知他而聯結A君所剪輯的影片。這不禁讓我想到 " 做賊喊抓賊 "這句成語。
反觀目前社會,也是有很多人和B君一樣,盜版的商品一堆。就是因為他們不了解啥是真正的智慧財產權,才會把別人的東西拿來改一改,就當成是自己的東西。
我能想到最貼切的例子就是KFC(肯德基炸雞)和KLG炸雞了。
KLG炸雞就是將KFC炸雞品牌從頭到尾模仿,不管是包裝、顏色甚至行銷的產品都近似KFC炸雞。猛一看真的分辨不出來誰是誰。也難怪KFC炸雞會想到這一句[這不是肯德基]的廣告流行語。
如果只是把東西稍加改裝或是乾脆直接換個相似的名字就可以當作是自己的,那那些努力開發的R&D人員就沒法繼續研發了新東西了。
不過不管最後A君和B君的後續發展如何,令我感觸及擔憂的是,國人真的對[智慧財產]不夠重視,如此一來,雖然有中國堪稱仿冒第一,不過我們依然逃不過[海盜王國]的惡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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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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