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rry 昨天看完您的blog就去睡了.此案倘以自由時報之報導(節錄)
一名便衣先衝進店,開口就問:「這音樂是誰放的?是你們自己放的嗎?」、「希望你們音樂在店裡自己播放,不要對著街外民眾播放。」不久又有一名拿著盾牌的警察進店,開口就講,你們放的聲音連國賓飯店那裡都聽得到,希望你們馬上關掉。
{警方還不算違法}
隨後又一群警察衝進店裡,喝令關掉音樂,店家只好依指示停播「台灣之歌」,但警方還指示一名穿制服的警察留在店內,說是「保護你們和現場」。員工指出,這個動作讓他們感到「很不舒服」,「好像在監視我們嘛!」
{「喝令關掉」? 要看如何喝令! +「警察留在店內」視情節可以討論刑法304強制罪(妨害自由),305恐嚇罪.至於店家有關噪音管制法或社會秩序維護法部分,警方可能違比例原則,不能阻卻違法.}
警竟強要店家拉下鐵門 引發民眾不滿
由於警方禁播,引起群眾不滿,開始鼓譟,往店方的方向推擠,警方也反制,店家趕緊拉下鐵門,暫停營業,鐵門最後還是被壓壞了。
負責維安的現場指揮官北投警分局分局長李漢卿表示,警方接獲隔壁商家反映音樂聲太大,才派人跟唱片行溝通,原只是請唱片行把音樂關小,唱片行把音樂關掉,是出於唱片行自主意願。
{北投警分局分局長李漢卿知道代誌大條,不認帳啦. 現在要看民眾方面有多少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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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說法(節錄)
我於今晚7:50到達中山北路及民生東路口,因距事發現場僅5公尺,全程目擊上揚國際唱片行遭警察無預警侵門踏戶。
這首歌一輪都還沒有放完,忽然從中山北路靠國賓飯店側騎樓眾多警察所組成的人牆中,竄出至少5名警
察,在沒有做任何狀況了解與勸導(連柔性都沒有)的情況下,就直接衝進唱片行阻止音樂的播放!
{可討論刑法304強制罪(妨害自由),305恐嚇罪.}
各位以為音樂停止播放就沒事了嗎?錯!誇張的事情才要開始!店家竟然被警察給強迫拉下鐵門!
民眾的怒火又被挑起了,在嚴重的推擠中,店家的鐵門整個扭曲了,「台灣之歌」的CD片(事後問唱片行老闆)也在混亂中被警察搶走了
{鐵門毀損與警方違法作為有因果關係且客觀上可歸責,可討論302私行拘禁(妨害自由)304強制罪(妨害自由),354普通毀損罪.}
{強搶 CD,可討論307違法搜索罪,倘對該CD另有不法所有意圖,可討論328強盜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