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未老先享福
我想說的是「未老先享福」,但是未老先享福一不小心就會變成「未老先衰」,豈可不小心。
早上起來,看廚房水槽邊有兩個小水瓶子倒掛在豎起的筷子上晾,心裏覺得好笑 - 這是女兒的系統。超市買的小瓶裝水瓶子輕,方便攜帶,她跑步的時候用。
我來這裡真的是陪女兒的,不必洗,不必煮(當然我自己堅持要煮是另一回事),就是盯著家裏女兒可能沒有注意到的事情插一下手,也提醒她。但是這些都不是每日必須的事情。
我整天在家裏,使用廚房飯廳的時間最多,我喜歡在飯廳上網看電視。如果吃了喝了,杯盤放著沒有馬上收拾,女兒回來會自動收拾。我跟女兒說,我們母女默契十足,合作無間,幾乎沒有媽媽嘮叨的機會。要吃什麼,要買什麼,要煮什麼,衣服要洗,擦碗布要洗,垃圾要拿出去......瑣瑣碎碎都有人包辦,我吭都不需要吭。
出門用車要先跟女兒預約,讓她送我。有一天去逛街,女兒把我放在shopping centre,我說我不急著回家,她去辦她的事後再來接我不急。我逛了逛,女兒就打了幾次電話要來接我。後來我跟女兒說,從前逛街都是帶著孩子,不然就是趕時間,很少自由自在的逛街。現在我有機會要自由自在的逛街,沒想到女兒老是打電話來要接我回家,真不自由。
有一次搭朋友的車出門,半途手機沒電了。回家路上用朋友的手機打電話給女兒看她在哪裡,她說她已經到家了,晚飯也煮好了,等著我打電話要來接我。朋友讚嘆「你女兒真乖。」
自從換車後,我至今還不會自己從屋後的車棚從 driveway 把車倒出去。出門前我總要女兒先把車子倒退到屋子前,我再開出去。女兒跟她爸爸說,「你知道我媽媽最近換了十年的新駕照嗎?」她認為老媽的駕照要用十年是很好笑的事。
啊~老蚌生珠竟然有這等好處。如果我二十多歲就結婚生子,四十多歲就要歎空巢,五十多歲就要幫忙帶孫子,哪能在這個年紀還有一個青春活力的女兒陪伴?oops,總是說我來陪女兒?到底是我陪她還是她陪我?
2. 生命
女兒有個好朋友A,18歲第一次戀愛就同居,吵吵鬧鬧一晃已經三年。我很好奇同居生活是否影響 A 的大學學習,女兒說, A 的學習可好了,成績優秀,明年讀碩士。她想要打工,於是在學校工作欄裏找到專門幫殘障學生做筆記的工作。這種工作,自己本身不優秀是無法被錄取的。
我說,幸虧A這幾年沒有懷孕的問題,萬一懷孕可就糟糕。女兒說,她也跟 A 這麼說過,但是 A 輕描淡寫的指頭一點,「懷孕也沒關係,打掉就好。」我聽了,嚇壞了。「我的天!她說得可真輕鬆。打胎是很可怕的事啊!你可別聽她的。」
女兒說,「我知道,打胎是很可怕的。我永遠不會去打胎。」她說,她另一個好朋友 G 今年醫科畢業,在醫院實習就有幫人打胎的經驗。胚胎已經成型,是醫生用剪子伸進去剪了肢體之後才取出來的。
我的天,太可怕了。我從來都不知道是這麼一回事。她說,所以一般醫生都不願意幫人打胎,打胎就是殺人。澳洲法律允許醫生拒絕替病人打胎,但是醫生可以推薦願意打胎的醫生給病人。
我活了這麼大把年紀,這是第一次聽到打胎的事實是這樣的。真的嗎?也許年輕人都應該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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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樓. 繽紛2015/01/18 15:32
兒女是一種前世延續下來的因緣,
養兒防老的觀念最要不得,一不小心...養了個啃老的,塞都塞不回去。
有個乖孩子,最可堪告慰,看來珍珠的女兒很優秀。
幸福的女人,不用為兒女配偶煩心,還可以分享到福氣。
和年輕孩子相處,還可以瞭解社會流行的脈動。
我現在就有點感覺自己落伍了,還好...最近又認識了一些年輕網友。
謝謝繽紛的回應。
說到兒女的配偶,當然也會提著心,所以享受親子關係不能錯過最好的時候。從前孩子三歲的時候,聽說是最好玩的時候;現在我覺得孩子懂事,尚未完全獨立是最好的時候。
昨天女兒還問我覺不覺得孩子長大了,什麼事都不需要做,真好,我說當然了。我也問她,有媽媽在家是不是真好,她也同意。媽媽不是孝子的,是享福的。呵呵!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 於 2015/01/21 17:39回覆 - 14樓. 瑩雪2015/01/13 11:03PEARLZ...
是永不會老, 因為妳擁有青春不老的心...呵呵!瑩雪嘴巴這麼甜,讓人不能不笑。
青春不敢,不過跟女兒一起是可以感染到她的青春活力。
有人跟女兒借一年前的課本與筆記,現在還了。我當然好奇問是什麼人,為什麼要借給人家筆記.....。她說,她咨詢過她爸爸。她爸爸說,給人家好處不見得有回報,但是幫助人總是好的,讓她自己看著辦。於是女兒同意借。
我的問話是典型的小心眼,女兒說,「我們家只有爸爸的心胸最大,我要學爸爸。」我聽了只有會心一笑了。
所以我說母女年齡差距大,彼此受惠都很大。哈!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 於 2015/01/13 11:33回覆 - 13樓. 客旅貞吟2015/01/13 09:16
女兒長大了,成年,跟媽媽就像朋友了。好像到這個階段,都有種“角色”對調的感覺,就是孩子變成照顧父母,孩子主導父母的動態了。這樣的親密關係真是美好,值得感謝。
美國這裡對於墮胎,如果女孩未成年,必須有父母同意。如果成年,那醫生或是相關人員也無法知會父母(如果當事人不同意)。近來立法嚴格些,懷孕到某個階段是不能墮胎的。
看你的描述,我也覺得很恐怖。畢竟生命不是我們能創造的,只是孕育。因此墮胎基本上是殺害生命。
謝謝貞吟的回應。
好像年輕時,台灣墮胎也是違法,所以沒有這麼細節的經驗傳說。澳洲目前法律好像以15週為單位,滿15週以後就不可以。(我沒有注意聽,大約這樣)基本上那時候的胚胎不超過硬幣的大小,但是有肢體有毛。女兒的朋友才22歲,就已經有這個臨床經驗,My goodness!
母女換位的感覺真的很貼心,母子比較無法全方位換位,不過父子應該也會吧?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 於 2015/01/13 10:45回覆 - 12樓. 文達2015/01/12 14:47女兒孝順 如何會老?!
不止一次看到 珍珠 寫著寶貝女兒的好~真是好福氣呵~~
如此乖巧懂事的千金大小姐, 還確實少見, 真羨慕的呢^!^
謝謝文達的回應。
少見嗎!應該不會啦!
今天晚餐時候我跟女兒說,以後她有家了,要以自己的家為重,不必擔心我們。她說,這裏就是她的家,她也覺得她已經在照顧我了。事情不少,還會越來越多。我說她的肩膀真有力氣!
女兒這個年齡能做到這樣,為母真的知足。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 於 2015/01/12 21:05回覆 - 11樓. 金大俠2015/01/12 06:07好貼心的女兒,珍珠是世上最幸福的媽!
遠足古奇峰(刊載在世界日報上下古今版)
演講評審隨想(刊載在世界日報家園版)
我所遇到的韓國人(刊載在世界日報家園版)
達拉斯必遊「第六樓」 探秘刺殺甘迪(刊載在世界日報世界週刊)謝謝金大俠的回應。
媽媽幸福,女兒跟著幸福,你說有沒有道理。
從前女兒嫌媽媽嘮叨,不要聽。我說,媽媽的叮嚀她沒有做到,所以媽媽才會嘮叨。這話有效!呵呵!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 於 2015/01/12 20:57回覆 - 10樓. the dreamer girl2015/01/10 13:06
謝謝 the dreamer girl 的回應。
呵呵!老實說我寫文主要是想談「打胎」這事,因為談到女兒的好友,所以對文章標題特別小心,免得引起女兒朋友的興趣看到文章。
我也不贊成同居的事,但是現代人的潮流不是我們可以干預,別人的孩子更不是我們可以置喙的。不是發生在自己孩子身上,值得慶幸,但是別人的經驗成為自己孩子的警惕。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 於 2015/01/10 20:09回覆 - 9樓. fay2015/01/10 12:58
我們想法是一樣的。 我也有個貼心女兒在身邊,
雖然她有工作,可也常帶我們二老到處旅遊,讓我們感受到幸福快樂,
但心理上還是希望她獨立有自己的幸福家庭,這也是天下父母心吧!
謝謝 fay 的回應。
我瞭解你的心情,如果女兒的緣分未到,但是跟父母親近,既盡孝道又不覺得寂寞,也是一直幸福。如果女兒單身又跟父母有隔閡,就難免讓父母憂心。
大多數家庭幸福的孩子總是比較傾向正面,我想。剛剛才看完重播的電影 The Hours ,讓我覺得養育子女能給子女愛的家庭,是對子女最大的財富。
當媽媽的都希望孩子早點結婚,又怕他們嫁錯人,所以也不能太過給予壓力。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 於 2015/01/10 20:01回覆 - 8樓. fay2015/01/10 10:45
雖然現代人的觀念,養兒養女未必是為了防老,
但是有個貼心的孩子在身邊,的確是一種福氣。
謝謝 fay 的回應。
你說的還真是我寫文的時候沒有想到的。
老實說,我自己跟老公都不期待老病的時候要女兒侍候我們。對我來說,珍惜當下才是最重要的。親子之間有默契,對自己的孩子成長有信心,預備她將來真正獨立,不管是工作、事業還是建立經營自己家庭的能力,懂得過健康的生活,這是我所關心的。
歡喜自己與家人的關係,就好像看著自己花園景觀的園丁。自己開心就是幸福,你說是不是?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 於 2015/01/10 11:21回覆 - 7樓. 寧靜姐2015/01/10 00:47
是男生用套,校園裡都有賣,很多地方都有賣!我還知道ㄧ些更多....
我大概見識比你更先進吧!
- 6樓. 天涯孤鴻···花窗2015/01/09 23:13新年快樂
我跟女兒也默契十足,因為老媽還挺管用的
墮胎也是第一次聽到這麼可怕
這樣做真的有違天和
謝謝孤鴻的回應。
默契是要培養的,母親曾經耕耘,才有收穫,你同意嗎?呵呵!我如果跟女兒說,她一定回答我,她也有 credit 喔!
在台灣的時候,真的沒聽人仔細解說,迷迷糊糊的。只知道打胎傷身體還有後遺症,聽我女兒一說,真的毛骨悚然。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 於 2015/01/10 08:20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