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被扭曲的歷史集體記憶(1)-60年前『台灣民主聯軍』的突擊隊隊長陳明忠
2009/03/01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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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偶然的機會之下,我認得陳明忠的夫人,她也是1950年的左派政治犯,她送給我一本她們幾位女性政治犯的日文著作『憤怒的白鴿』給我,裡面有她自己的故事,還有我所認識,所敬重許金玉女士的故事(許女士曾在1947年以台灣郵政員工的身份參加在上海舉行的全國總工會)。
因為她,我認得了已經快要80歲的陳明忠,他現在還積極參與在台灣的『統盟』活動。第一次見他,我就笑瞇瞇的問他:你真是那大名鼎鼎、60年前『台灣民主聯軍』的突擊隊隊長嗎?他不但是228事件當事人、也是臺灣最後一個政治死刑犯,真是久仰了。
他還是很健談,國台語夾雜,也會說日語。我們聊了許多關於光復前後的台灣社會以及人心的變化,他的記憶很清楚,談起那時的一切,歷歷彷彿如在昨日。他向我介紹了另一支活躍於雲林嘉義一帶由張志忠任司令員、陳篡地任副司令員、簡吉擔任政委的『台灣自治聯軍』。他們一度企圖合流,然而卻在戰鬥中被各個擊破。這一支台灣自治聯軍大部分在1950年初被槍決,他們無法再發聲了,但是他們的經歷卻可以清楚地告訴我們很多他們年輕的信仰是什麽。
司令員張志忠:嘉義人,曾在江蘇省參加中共新四軍,後參加過長征;
副司令員陳篡地:雲林斗六人,曾為越南日軍軍醫,後脫離日軍轉而參加胡志明的越盟遊擊隊對日軍戰鬥;
政委簡吉:台南人,農民組合的創辦者,大眾電腦簡明仁的父親,請參閱『帶著小提琴的革命者』。
228事件已經過了62年了,還好這些當事人很多還在。不然歷史就任意地被政治所扭曲了。
以下是陳明忠談228事變的全文:
----------------------------------------------------------------------一、「二二八事件」及「白色恐怖」的根本原因——「內戰」而非「臺獨」
「二二八事件」雖然是執政者「失敗」所引發「官逼民反」的「偶然」事件,但卻由於國共內戰而「擴大化」。
簡述二二八單一事件發生的根本原因,包括第一,因為國共在大陸地區內戰需要軍糧,使得臺灣島內發生嚴重的缺米現象,引起民心不安與恐慌。以及第二,由於內戰,國民政府無力著手致力於島內生產力的恢復,因此也無法解決青年就業、尤其是從海外回臺的原臺籍軍人、軍伕的就業問題,使得他們成為島內動亂的主要力量。
但是「白色恐怖」起因,則是在內戰中失利、因而遷臺的國民黨政權,為鞏固「反攻基地」,因而在臺灣執行的「肅清異己」的行為。以貴黨的洪秀柱立委為例,洪委員的父親雖然是外省人、且是國營事業員工,卻也在「白色恐怖」中受害。因此,是國共內戰導致國民政府在臺執政失敗,在民國三十六年二月二十八日引發了偶然的「二二八事件」,國民政府進而在民國三十八年正式遷臺後,開啟了長達數十年的「白色恐怖」時期,當時「臺灣獨立」在臺灣仍是極罕見的主張。
二、「二二八事件」、「白色恐怖」歷史被扭曲為「臺獨者受難」的原因分析
1、事實的混淆與感情的記憶—有關「二二八事件」與「白色恐怖」兩事件的死亡人數。
「白色恐怖」的犧牲者、受難者中,許多是「二二八事件」的參與者。但因為兩事件在時間上相當接近,包括受難者家屬在內及一般民眾並不了解兩事件的差異,因而混淆將多數「白色恐怖」受難者,也認定是是「二二八事件」中的犧牲者。
實際根據中研院調查,在「二二八事件」中死亡者應少於一千人;但根據中時駐美特派員傅建中在一篇文章中,引述來自前總政戰部主任王昇的資訊,在民國三十八年至民國四十三年「白色恐怖」清肅異己行動最熾烈的時期,被捕的受難者達三萬多人,其中百分之十五,約四千五百人遭判處死刑,也因為「白色恐怖」最熾烈的時間在一九五○年前後,如今外界因此稱該時間受難者為「五○年代受難者」。
只是由於一般民眾並不了解其中的差別,並因親友受害或恐懼、憎惡等因素,兩事件的受難者、犧牲者人數因此被誇大到外傳的「死亡人數十萬人」,雖然此一說法不正確,但也反映「二二八事件」及「白色恐怖」兩事件對人民心理造成的嚴重影響,貴黨立委吳敦義的父親也是「白色恐怖」的受害者,因此家族蒙受的陰影吳委員應該也有深刻體會。
2、「二二八事件」被扭曲為「臺獨運動受難」是鼓吹臺獨運動者為政治目的所作的歷史扭曲
國共內戰是國共雙方的生死鬥爭,但當時國共雙方雖互相對立,社會主義在民國三十六年後光復的臺灣,卻是相當興盛的思想,倡導社會主義的書籍在臺灣也非常流通,並無接觸者即是「共匪」的概念;也因此在官逼民反的「二二八事件」後,對國民黨政府失望、憎恨的臺灣人民,尤其是知識青年、大專學生,因此自然而然轉向靠攏共產黨,形成由認同「白色祖國(指國民政府)」轉為認同「紅色祖國(指共產黨政府)」的現象。
此趨勢展現在具體的社會運動上,即是當年造成極大轟動的「麥浪歌詠隊」與「鄉土藝術團」的出現,這些由大學生、知識青年所組成的社運藝術團體,在臺灣全島巡迴表演,同時倡導社會主義思想,發揮了相當的宣傳效果,卻也因此觸怒了國民政府,於民國三十八年引發了所謂「四.六事件」,「四.六事件」也因此可以稱作「白色恐怖」事件的肇始。
「四‧六事件」反映的是國民政府正式遷臺前,社會主義及共產黨組織在臺發展的狀況,也顯示「二二八事件」的後續影響,其實是「左派勢力」在臺灣島內的抬頭與壯大,而不是「臺灣運動」的開端;只是國民政府在「四‧六事件」後展開長期數十年的「白色恐怖」行動,以及臺灣歷史教育上刻意省略了對內戰前後臺灣島內實情的紀錄,讓這段歷史遭到淹沒。
在臺獨運動於民國六、七十年間興起後,倡議臺獨者因此選定對臺灣人民感情有深遠影響的「二二八事件」,將之扭曲為「臺獨運動」的開端,以賦予臺獨運動的正當性與合理性。
三、「臺獨」二二八起源論的錯誤
1、「二二八事件」是臺獨運動開端的說法,不符合歷史事實:
「二二八事件」和「白色恐怖」相隔只有二、三年,「白色恐怖」早期的犧牲者與受難者,不論本省人或外省人,絕對多數都是戴上「紅帽子」,即被指為「左傾分子」;但在該段時間,因「臺獨案」遭到逮補拘禁的,只有屬於廖文毅案的黃岐南等數人而已。
「白色恐怖」中真正屬於「臺獨案」者,實際在民國五十年後才逐漸增加,也就是西元一九六○年前後,「臺獨案」增加的時間點,符合海外臺獨運動的開始時間,如王育德等人在日本成立「臺灣青年社」的時間為一九六0年,「臺獨聯盟」則是在一九七0年於美國成立。
此外,臺獨有兩反「反國民黨、反共反中國」。但「二二八事件」發生的民國三十六年時期,中國共產黨在大陸尚屬弱勢政黨,更在「二二八事件」後發表聲援二二八抗爭者的宣言,同情「二二八事件」的臺灣人民,面對中共的聲援,豈有「反共、反中國」的道理,因此研究臺灣歷史的戴國煇教授說:「臺獨運動的形成是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為契機的」,這即是說,臺獨運動是在國民政府遷臺以後的事。
2、「臺獨」運動興起的根本原因,不是「二二八事件」而是國民政府在民國四十二年起實施的「耕者有其田」政策
「臺獨」運動的開始,實際是因國民政府土地改革政策而沒落的臺灣地主子弟的反抗運動。在政府實施「耕者有其田」政策後,因此而沒落的臺灣地主子弟,分遠走日本、美國,並在美日發起「反國民黨、反共反中國」的「兩反運動」,這樣的反抗運動並因其後進一步與臺灣本土中小企業結合而壯大,而這些中小企業主許多也是由地主轉型,且同樣因土改政策對國民黨政府感到不滿。
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即是日據時代臺灣的抗日領袖林獻堂,林獻堂在日據時期率領臺灣人民反抗日本的統治,卻在臺灣光復後,因為不滿土改政策,遠走日本,並於日本援助主張臺獨的邱永漢。
這也可以解釋為什麼在海外從事於臺獨運動的重要人物,畢業於處在嘉南平原的臺南一中、嘉義中學者特別多,但出身於臺中以北明星高中者相對稀少;這也可以解釋何以臺南是當前臺獨運動最興盛之處,因為臺南是臺灣最大的地主集聚地,臺灣第一個黨外出身的縣市長就出現在臺南市(葉廷圭),而被稱為「臺獨訓練所」的則是「臺南神學院」。
四、歷史悲劇中的「外省人」
「二二八事件」時的抗爭口號之一是「打倒貪官汙吏」,由於貪官汙吏大都是居於「能夠貪汙」職位的外省人,因此「打倒貪官汙吏」變質為「打倒外省人」,使得許多無辜的中、下階級外省人,也無端在二二八事件的動亂中挨打、甚至因此死亡。
實際上,國民政府在民國三十八年正式遷臺並發動清肅異己的「白色恐怖」初期,由於大陸局勢仍然混亂,政府不確定能不能保得住臺灣,因此民國三十八年間逮捕、處死的都是外省人,直至民國三十九年韓戰發生,該年七月美國第七艦隊駛入臺灣海峽後,國民政府開始大規模逮補左傾分子,才有大量臺籍菁英的死亡。
具體的實例是,民國三十八年的基隆中學案,在該次的逮捕中,所有涉案的外省人全被判處死刑,但本省人全被處感化教育,這也是為什麼當時涉案的臺大學生許遠東,得以在三年感化教育後復學,並在大學畢業後,獲謝東閔的推薦進入銀行界,最後還爬到了中央銀行的高位。
臺獨人士總愛宣稱臺獨運動者在「二二八事件」或「白色恐怖」中受難,實際所有因「臺獨案」被捕者,沒有任何一人被判處死刑(唯一一例死刑是因涉及政府幕後不當操作而遭清算,純屬例外)。
相較之下,外省人在臺灣人口的比率不超過百分之十五,但依據中研院研究員範雲的調查,外省人在白色恐怖時期的受難比率卻達百分之四十,遠超過其人口比率。
五、消除族群傷痕——效法孫中山先生
總結「二二八事件」與「白色恐怖」的慘痛經驗,「內戰」是傷痛的根源,但「生於亂世的人不如太平時代的狗」,歷史悲劇的發生有其時代的因素,我們要還原歷史,更應展望未來。
回顧中華民國的創建史,孫中山先生在革命時期倡導「推翻滿清」,以現在眼光看來,何嘗不是挑撥族群(滿漢)矛盾,但孫中山先生建立民國後,即改稱「五族共和」,顯示政治家必須清楚區分手段與目的,並在掌握權力後全力消弭過程遺留的痕跡。
國民黨政府雖已就「二二八事件」與「白色恐怖」的受害者及遺族進行補償,然而這只是消除傷痕的方法之一,只要引發兩事件的根本因素仍存在,即兩岸敵對的狀態仍存在,因此衍生的族群撕裂問題,就永遠無法解決。
臺灣人民如果有心要解決問題,兩岸透過談判結束敵對狀態、締結兩岸和平協定,應是無法迴避的路,然而兩岸談判也正如同商業談判,了解彼此的思考邏輯,才能清楚擬定談判策略,並透過相互溝通讓步,達成最後的共識,只是兩岸分隔數十年,彼此思考邏輯差異之大,已讓雙方在溝通上出現雞同鴨講的障礙,也因此即使兩岸已交流多年,彼此的鴻溝卻未見縮減。
「一國兩制」主張就是一例,對中共的「一國兩制」主張,臺灣人民解讀為「大陸要吃掉臺灣」,始終不了解大陸如果對臺灣有善意,為什麼堅持不在此主張上退讓,要一再傷害臺灣人民的感情;然而就大陸的理解,「一國兩制」的意義卻是「中國的主權由兩岸人民共享,臺灣的治權由臺灣人民獨享」,在大陸的思維裡,這已是大陸極大的退讓,他們也無法了解,臺灣人民為何視之為洪水猛獸。
再以「反分裂法」為例,臺灣人民認為中共訂此法是要硬性吞併臺灣,否則就祭出武力威嚇,但大陸當局的思維卻認為,「反分裂法」的對象只限「主張臺獨者」,臺灣人民的普遍反彈,反而讓大陸對臺灣人民支持臺獨的比例有多高,產生疑慮。
唯有兩岸撤除對彼此的敵意,客觀了解對方的立場,延續數十年的兩岸內戰狀態,才有和解的可能,臺灣島內的族群問題,也才有根絕的可能。
六、讓悲劇不再發生——國民黨的歷史責任
我的家庭是因為二二八和白色恐怖而受苦最慘的當事者之一。但是,我今天到國民黨中央黨部,並不是為了個人家庭的悲慘遭遇來討什麼。我只希望同樣的苦難不要再發生在任何一位臺灣人的身上。因此,國內各政黨如果對二二八有真正的理解與徹底的反省,光是道歉或補償是不夠的,更重要的是能解決發生悲劇的歷史根源,結束兩岸的敵對狀態,締造和平。這也正是我在二二八紀念日的前夕,來到國民黨中央黨部的原因,因為,這正是國民黨不能推卸的歷史責任和義務,也是連主席的責任與義務。我希望連主席能代表中國國民黨前往大陸,與共產黨的領導人進行歷史性的大和解,結束兩岸的內戰狀態,讓類似二二八的悲劇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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