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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抗議政府不准我們全家團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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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07 08:20

大部份娶外籍配偶.大陸配偶的台灣老公.都是基層弱勢台灣人(也就是說做工仔人).一天不做工.一家會餓死的那一種(因為政府不准我們外籍配偶.大陸配偶就業.沒有工作權.只好一家重擔由老公來扛.所以如果可以我願以選票換身分證來改善自己的生活).還想往外地去發展.不餓死在台灣就要偷笑了!!最近物價上漲.我們過的好苦.有人聽到我們的心聲嗎??

身分證等同台灣公民一樣.目前大陸配偶沒有工作權.學歷不受台灣認同....等等光說工作權.我不能就業.一家重擔全由老公一肩扛.是心痛老公的付出.為什麼兩岸婚姻會這麼難走.連最基本的日常生活也難負擔.都快餓死了.有誰聽到我們的心聲???

我們一直強調我們是民主法治人權人人生而平等的國家,但又不給嫁過來的大陸新娘該有的工作生存權,這合理嗎?這是民主人權嗎?這人道嗎?這能讓別人認同這個國家這個政黨嗎?

既然你都透過層層關卡,甚至面談等方式,最後合法讓她嫁過來,但又不給她工作權,請問她要如何生活?她要用甚麼來生活?而且一天到晚無所事事的話,任何人都會受不了,我覺得這件事不該一味的禁止,如果我們有能力的話有智慧的話,而是應該有效的管理

我們一直說大陸在統戰我們,但我們為甚麼要那麼怕呢?會那麼怕呢?反向思考我們也可統戰那邊的人民啊.她既然已經嫁過來了,給她工作對整個社會都好,更可得到她們的認同與支持.何樂而不為?

為甚麼我們一味的害怕被統戰?是我們的政府無能嗎?還是我們的執政者無能?要不就不要開放她嫁過來,要不就一嫁過來就要給別人合理合法的工作權生存權就業就醫就養的權利,而不是把她當成次等公民,這樣叫別人怎麼認同妳這個國家,妳這個政黨?給她工作是對國家有貢獻對社會有好處,而不是讓她過來結果不給工作反而增加社會成本,一個人要養兩個人以上.我覺得我們的國家我們的政府我們的執政者真的是格局太小,畫地自限,膽小如鼠,可以說是沒有智慧,老化說得民心者昌,讓她嫁過來等於她就是這個國家的人了,但我們不知道如何去獲得民心,叫別人如何認同?可悲啊............
96-09-05之後.政府花了800萬找教授背書.制定人口政策.政策大便.只挑最無辜的小朋友下手.殺得我等12歲以下小朋友措手不及豪無幸福的未來.改成大陸配偶在台8年以上.可申請身分證.但如係大陸地區人民轉換身分為台灣地區人民者,須在台設籍滿5年,才可申請大陸之12歲以下之親生子女來台定居,也就是說8年加5年=13歲.才可申請大陸地區12歲以下親生子女來台.請問8+5會等於12.誰能教我這道難題.

所以說政府擺明就是政策大便.永遠不准我大陸地區親生子女來台.其他未變.只在大陸配偶在台等待身分證的人數配額方面限縮人數和拖延年限.來抑制大陸配偶轉換身分為台灣地區人民時.會影響台灣選舉.就這麼簡單的理由.還假藉人口政策.排擠社會福利.兩岸婚姻離婚率問題.假結婚真賣淫問題.更誇張的藉口是大陸正在學習第三國家中東地區訓練12歲以下小孩成為武裝份子.來台滲透.同樣的,就算怕中共情資人員滲透,除非你相信12歲以下的小孩己經被訓練成情報人員而且具有能力滲透台灣政府核心取得資訊,否則那多等的五年也是沒有必要的。

這種藉口虧他們想的出來.我敢對天發誓.不要誣蔑我的女兒.我只是一個追求幸福家庭.全家團圓的平凡小女子.沒有這麼大的政治野心.您等不要扣上莫虛有的罪名.就可政策大便.
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母親和女兒永遠的痛.只有一個訴求.那就是讓我一家團聚.

如果不准大陸12歲子女來台.就不要有先前法律規定:[ 台端取得身分證後,該大陸前婚姻所生子女,如年齡未逾12歲,得依 台端申請來臺定居].
大陸配偶台灣媳婦.只有一個訴求.那就是准我全家團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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