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之光蒙塵! 王建民爆婚外情,球迷震驚:還是「台灣之光」嗎?
我對公眾人物一向都有”比較高的道德尺度與標準”
尤其是在各行各業都很傑出的人
因為他(她)們利用”良好形象與知名度”獲取很多天價的利益....
隨便一個代言都是好幾億新台幣起跳...
這些人更應該嚴以自律
力做大眾的模範
在各方面要有那個代言產品或外在形象的”正面價值”
以期報答長久以來愛護他們的X迷才對
不應該以”甚麼復健低潮”當成外遇藉口
用背叛去傷害最愛他們的妻子
唉!
一世英名
竟然毀於一個也許早已人盡可夫的小三奧貨?
豈不令人為他扼腕不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