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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9/11 22:16:55 瀏覽1032|回應4|推薦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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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泛藍及其打手媒體早就在操弄一種詭論,就是不能對扁案表示不同意見,否則就是挺扁,就是挺貪腐?不過可惜的是,今天連馬英九的老師都看不下去了!孔傑榮認為前總統陳水扁被羈押太久,如此他根本無法為自己辯護,因此應該在有條件下釋放阿扁!而已經進入司法程序的案件,中途更換法官,也會在人民的心目中留下不必要的懷疑!孔傑榮這番語重心長的話,不知是否也被泛藍解讀為挺貪腐? 孔傑榮不愧是名重國際的法學專家,而他之所以受人敬重,並非在他對法律有多麼嫻熟,而是他會以人權角度切入司法,展現出來的是他對人權民主的捍衛。更重要的,是孔傑榮一語道破扁案的問題,也是綠營一直質疑的地方:橫材入灶地任意更換法官,以及起訴後仍然以各種理由羈押被告,讓阿扁無法公平地為自己辯護;再加上法官心證早成,纏訟多時的審判,其實只是過場做戲,為了蔡守訓已成的心證圈畫箭靶;這樣的司法程序,不但無法令人心服,也破壞司法威信,更證明馬英九掌權之後,將台灣的司法人權倒退到何種地步! 其實阿扁貪污與否,旁人無法接觸證人證物無從置喙,但司法程序卻是攤在眾人眼前無法做假!法律最基本的就是毒樹毒果,不正義的司法程序,如何能得出正義的司法判決?更重要的,人權並非阿扁專利,如果因為被司法人員痛恨,就會遭到各種違反人權的司法奧步,如此勢必人人自危,例如查不到完整證據就押人取供,或以各種司法手段變相以被告親屬為人質,以達到逼迫被告認罪之目的等;如此與封建時代「大刑伺候」逼被告劃押有何兩樣? 最後,生活在民主社會的台灣人民必須了解,司法最重要的是「勿枉勿縱」,先有「勿枉」,才有「勿縱」;如果不能先做到勿枉,又如何能做到勿縱?不能勿枉勿縱,司法又有何威信?對人民又有何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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