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休會在即,朝野立委放著民眾關心的民生經濟法案不管,卻忙著為少數人的特別費解套,為政府採購法增訂強制仲裁規定,甚至擴大易科罰金範圍。立法院不服務人民,卻表現得像權貴立法局。
特別費案紛擾一年多,馬英九案定讞,檢方訂出標準。但辦完綠營首長後,最高檢察署遲不公告,搭配上立院近日的動作,巧合得讓人佩服檢察高層果真「聰明」。從吳伯雄、蔡英文到王金平,可左右立院的重量級人物都有特別費案在特偵組。急著趁亂闖關,老百姓難道看不出其目的何在?
剛因持槍案定讞的顏清標,其另被發回更審的貪汙罪,即是在中縣議長任內拿喝花酒發票報銷特別費。這個當年民進黨引為掃除黑金的指標案件,如今修法解套免責,是要證明當初是政治迫害嗎?
國民旅遊卡假刷卡事件比特別費案牽涉更多公務員,檢方訂出標準後,依原則起訴或緩起訴。可見司法機關不是無法解決,而在有沒有心解決。基層公務員要緩起訴還得符合自首、還款等條件,怎不見立院為涉案公務員解套?
特別費案有爭議的是馬英九被起訴的「領據」部分,單據部分要發票核銷,否則即違法。解套草案雖未將國務費案列入,但對特別費的定義,加上檢方起訴書中的認定,難道陳水扁不會引用?百萬紅衫軍真願看到吳淑珍買蒂芙尼鑽戒化為歷史共業中的一筆?
越來越多民眾繳不起罰金,立委漠不關心,卻急著要擴大可易科罰金的罪行適用範圍,擺明是圖利有錢人。試想,動輒億萬的炒股、內線交易案,只要法官判決六個月以下,繳個幾萬元就可了事;這種投資報酬率豈不是太划算?
機場捷運工程的仲裁弊端,在資訊不公開下,公共工程不但沒保障,延後可能還要賠更多錢,除了廠商利益及仲裁人外,強制仲裁對小老百姓有何好處?
有這種重權貴而輕百姓的執政黨立院黨團,馬政府怎麼清廉得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