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MY COMIC】It's the final countdown 瀏覽1177|回應2|推薦28
2008/05/12 13:01:11

可數???不可數????

It's the final countdown(Come down).......................

碎紙機能碎得了什麼?

陳水扁總統沒有看過碎紙機?不曉得碎紙機長什麼樣子?真的嗎?

好吧,就算陳水扁說他不認識碎紙機,然而他卻不會不明白兩件簡單的事實:第一,他的總統任期只剩下四、五天,過去八年內他擁有的巨大權力,是國家依照選民投票結果,暫時交給他執行的,絕對不是他個人永久擁有的。過去八年他行使總統權力的紀錄,因而也絕對不屬於他個人擁有。所有文件資料都必須隨權力移交,如果是私藏或銷毀這些資料,就是犯法的行為。

第二,卸任總統就是卸任總統,可能有其社會影響力,卻不可能還牽連、指揮現任的總統府體系。所以總統卸任沒有藕斷絲連的空間,公文不必要也不可以收藏在卸任總統的私人處所,必須、也只能留在總統府內。

這兩項事實,像大白天的太陽一樣清楚,陳水扁會不懂嗎?別忘了,他當年還抱怨李登輝移交時如何如何,表示他也認定應全面移交的道理。顯然陳水扁不是不懂,而是另有私心,或另有隱情不欲人知,為了保護自我利益而試圖扭曲全面移交的道理,規避全面移交的規定。

陳水扁不願意繼任者仔細檢查他任內所有的行程、所有的作為,應是擔心被人從裡面挖出更多複雜的政商關係,或更多違法事證,在他卸任失去豁免權後,對他進行清算。陳水扁也心知肚明,他一卸任就必須面對既有的國務機要費官司,萬一重要文件曝光,辛苦建立的「機密」辯護,恐將一夕土崩瓦解。

換句話說,陳水扁不惜違背總統職務交接的義務原則,全為了掩蓋他在總統任內更嚴重的犯規行為。他當然不是不懂移交規定,而是在兩害相權取其輕的情況下,精明選擇儘量將文件保留在身邊,或找機會自行銷毀。幸好這回選舉的結果是政黨再度輪替,總統府的公務系統較可以不受威脅地堅持法令立場,並對外證實陳水扁的不當舉措。在媒體及輿論的支持監督下,比較有機會阻擋在移交上繼續動手腳。

再多碎紙機,碎不了政黨輪替的結果,也碎不了社會大眾對陳水扁任內各種不光明手段權謀操作的了解。這些關鍵事實是無法粉碎的,那麼,陳水扁光是耍小手段設法去碎那些文件紙張,有什麼用呢?

【2008/05/15 聯合晚報】

冷眼集》唉…下台也擺爛

陳水扁卸任前夕,先爆發巴紐案,讓跌至谷底的形象,幾乎毀之殆盡,接續又被媒體披露企圖違法拷貝外交機密,甚至暗中銷毀重要檔案,幾度臨去秋波,猶如以焦土手段報復對手贏得總統勝選,但沒拆到國民黨未來的橋,卻可能先毀了自己日後的路。

馬英九兩度從陳水扁手中接下政權,先是市長,後是總統,據聞十年前的扁馬兩人市長交接過程很不愉快,有如「沒有交接的交接」。陳水扁8年執政,經常左手打右手,左腳踩右腳,往往對手什麼也沒做,就先自找了很多麻煩,現在就連交接也這般難看,居然還得由總統府政風處出面阻止離譜行徑,自己扯自己的後腿,實在莫此為甚。

尤其令人費解的是,總統府政風處早在3月初選前,就先發函要求府內各單位遵守國家機密保護法的規定,白紙黑字,無論政權有沒有輪替,都是一體適用,但偏偏總統辦公室視而不見,還要求內部單位大舉備份外交機密資料,逼得政風處二度發函,具體規範「不能做的事」,如果還看不懂,那麼其中恐怕就有寫不完的文章。

打從添購碎紙機開始,到最核心的總統辦公室消極交接,再到違法拷貝外交文件,再到銷毀檔案資料,一連串的作法,已使得交接蒙上陰影,日後的帳會怎麼算,天意難料,就像巴紐案一樣,當初以為天衣無縫,事後卻是漏洞百出,官員折損,名譽盡失。違法銷毀、拷貝文件,豈能保證全身而退。

陳水扁打算在卸任後,成立智庫另闢舞台,對外提出政策供政府參考,對內則有「影子內閣」的味道,為日後的執政儲備元氣,想當「稱職在野黨」,不過,今天看來,「稱職在野黨」還沒做成,陳水扁已是「不及格的卸任總統」,下台的身影真是太難看。

【2008/05/14 聯合晚報】

六天後政權將再度輪替,據了解,扁政府和馬政府此次交接雖然建立了「清冊交接」制度,但未歸檔未列入清冊的總統辦公室文件,迄今交接進度都是「一片空白」,只能等準總統馬英九上任後才能清查了解。

馬蕭辦公室上午仍維持一貫低調態度,內定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指出,交接過程目前還算順利,沒有特定的困難發生,相關交接建立在互信誠信的基礎上。

沒有法令明定要如何交接

馬蕭辦公室和總統府目前都表達「依法交接」的態度;但據透露,關鍵就在於現在沒有完備的政權交接法令,依總統3月28日核定的「2008接卸任政府交接要點」,明定現階段宜以「不涉及法規變動」事項範圍為前提;換言之,總統府沒有列入清冊的文件都屬於「良心交接」的範圍,沒有法令明定這部分扁政府要如何交接,馬政府也無從要求交接。

五巨頭文件 沒有一份歸檔?

壹週刊指控總統辦公室疑擬將陳水扁任內所有邦交或非邦交國家重要人士發給總統的外交機密文件,全數拷貝帶離總統府,但據指出,這部分只要總統府內有存檔,馬英九進入總統府後還是查得到,關鍵在於壹週刊批露的另一部分,即總統、副總統和三位秘書長副秘書長等五人辦公室的文件,沒有一份有歸檔。

相關人士沒有証實是否五長辦公室文件都未歸檔,但據指出,在馬英九交接小組和總統府交接小組接觸至今,確實還沒看到總統辦公室的文件,歸檔列入總統府二局或機要室的文件紀錄。

總統辦公室安排的會談成永遠秘密

換言之,總統過去曾在辦公室會見什麼人,講過什麼話,即使是攸關國家安全的軍事會談,只要是總統府辦公室自行安排、自己紀錄,相關會議在二局或機要室查不到開會紀錄,在520陳總統離開總統府後,也就成為永遠的機密。

了解總統府運作人士指出,以日前有立委爆料巴紐案掮客金紀玖曾進入總統府會見陳總統一事為例,總統府事後曾對外澄清指遍查紀錄,沒有陳總統在府內接見金紀玖一事,但如果相關行程是由總統辦公室自行安排,扁政府卸任後,外界將無從查證真偽。

另一方面,外界關切到底有沒有「南線專案」一事,由於屬「總統對總統講」的國務機要費內涵,在馬英九、陳水扁交接前幾乎沒有機會再單獨會面下,也可能成為無法証實的機密。

此外,交接工作分總統府、行政院及國安單位部分,在國安單位方面,由於新政府的國安人事周一才公布,主要由學者出任的國安團隊成員現正忙於向學校辦公借調、聘任研究員及安全查核等問題,還沒有開始進行國安資料的交接,來不來得及在520前交接完成,時間將是最大的考驗。

【2008/05/14 聯合晚報】

扁卸任後組智庫

再過六天就要卸任的陳水扁總統,下台後動向備受關注,據了解,陳總統已確定籌組智庫,廣邀學界和退職政務官加入,並將卸任總統禮遇金和禮遇條例提供處理辦公室等相關事務費用,全數投入智庫,預計520後正式成立,陳總統卸任後的舞台,雛形已經浮現。

據了解,凱校仍負責人才訓練,但實際主力都在「智庫」運作,目前智庫正式名稱未定,惟地點初步規畫就設在前台聯黨中央黨部附近,即台北市館前路上,鄰近中油大樓。

至於成員部分,包括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其邁,以及游錫擔任行政院長任內的辦公室主任劉建忻,都是主要負責籌備的人員;另過去就和綠營關係交好的學者,如東吳大學教授羅致政、高雄大學教授李明駿也都受邀加入,目前亦和多位學者聯繫中。

【2008/05/14 聯合晚報】

(註:賭神出場主題曲)

We're leaving together

But still it's farewell

And maybe we'll come back

To earth, who can tell?

I guess there is no one to blame

We're leaving ground

Will things ever be the same again?



It's the final countdown-----

我們將一起離去

但仍須告別

也許我們還會回來

回到地球,誰能預料?

我想不該怪任何人

我們將離開地面

日後景色是否依舊?



開始最後的倒數了-----

--------------------------------------------------

不是什麼都能交易的.....................

http://blog.udn.com/mykey/1816059

【MY COMIC】權變萬能?萬萬不能!!

修法為扁除罪? 少些算計

報載民進黨立院黨團欲以修正會計法為陳總統及余文除罪,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余文係以不實單據核銷經費;吳淑珍以公款購置私人物品及以不實單據核銷。難道說是原來法律不完善,致使他們犯下錯誤?還是說修法後,余文作為就不算偽造文書,第一夫人拿國務機要費去買鑽戒,就沒涉貪汙嗎?

如果修法就能讓這些人除罪,不如再等一陣子,看看還有那些弊案爆發,再將相關法律條文一併修正,省得麻煩!

羅俊明/製造業(彰縣鹿港)

貪腐是因為藍綠惡鬥造成的嗎?國務機要費可用來核銷鑽戒鑽表嗎?如果不行,為什麼陳水扁不需要面對法律檢驗?

現在又要報稅了,如果要讓陳水扁除罪化,政府憑什麼要我們繳稅?特赦余文決不能拿來作為替陳水扁除罪的條件。

希望馬總統不要只想著安撫沒有投給你的那一半人,而讓施政陷入政治算計中。

【2008/05/13 聯合報】

特赦余文換扁解套 藍不同意

國民黨中央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上午表示,有關首長特別費除罪的「會計法」修法草案,黨團有自己的版本,絕不同意為陳水扁總統個人的國務機要費案解套,報載放行民進黨團版本,換取總統特赦前台北市政府秘書余文的說法,是民進黨傳出來的,國民黨沒有這樣的考量。

不過,對於特別費和國務機要費是否一併納入修法,立法院長王金平說,朝野可以再討論。

民進黨團上周提案增訂會計法第99條之一,將國務機要費、特別費引發的法律責任除罪化。根據媒體報導,綠營高層為求替陳水扁解套,提出「交換條件」,只要國民黨支持民進黨版的條文,並在16日院會順利三讀,陳水扁將在卸任前,「特赦」因馬英九特別費案遭判刑的余文。

但林益世今天對此明確反對。他指出,國民黨版的對案今天就會出爐,由於首長特別費牽連甚廣,是台灣政壇的歷史共業,因此黨團認為有必要處理,但內容仍需考量社會觀感,不可能只為某一個人修法。至於國務機要費部分,他強調,黨團絕不同意為陳水扁解套。

立委吳育昇也奉勸民進黨不要利用余文來玩弄台灣司法,以余文這個「小蝦米的特赦」,來換取陳水扁這條「大鯨魚的脫逃」。他說,不要問藍營會不會擋下民進黨的提案,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相信全民也都不會接受這樣的作法,民進黨如果真有此盤算,最好趕快踩煞車,不要自取其辱。

【2008/05/12 聯合晚報】

特別費除罪化?藍版提案明討論

國務機要費及特別費爭議未解,立法院民進黨團打算將「增列會計法第九十九條之一修正草案」送明天立法院程序委員會討論,將國務機要費及特別費一併除罪化;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指出,國民黨團不會在程序委員會封殺此案,但原則上不會同意在周五院會逕付二讀。

國民黨立院團傾向支持首長特別費,反對國務機要費除罪化,否則形同為扁開脫。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表示,首長特別費,政策會今天將會提出國民黨版,並將提報周二的中山會報討論。政策會也計畫要召開黨團大會,聽取全體立委意見。

林益世表示,未來不排除交由黨政協商平台,由馬英九主持的最高層級會議討論定案。

國務機要費與首長特別費因藍綠惡鬥,掀起「司法大戰」,不僅被告人數眾多,而且涵蓋朝野政黨重要領袖與天王,司法單位備感壓力,據了解,司法高層透過管道向立法院表達,希望修法解套,但「卡」在陳水扁因素,國民黨對國務費解套興致缺缺。

國民黨內也有立委認為,國務機要費部分也可以討論。具律師專業的吳志揚表示,從法律的專業角度,國務機要費法制化有其必要性,法制化後,至少不會陷總統於不義。

不過,民眾對修法除罪首長特別費普遍觀感不佳,這是國民黨團在意的事。

【2008/05/12 聯合報】

冷眼集》余文=扁 通嗎?

說真格的,特別費與國務機要費並不相同,不要想魚目混珠。六千多位領特別費的首長中,額度最高的是台北市長,但一年不過約四百萬,但領國務機要費的只有總統一人,國務機要費是多少,每年編的預算不大一樣,是少則四千萬元,多則六千萬元。難道,大家都認為,四百萬與六千萬這麼大的差距,還是同一種東西嗎?

民進黨竟想要透過將幾千個,或多年以來恐已數萬個政府各部門機關的首長的特別費,修法予以除罪化,將國務機要費混在裡面,一起除罪。這種毫不遮掩的陽謀,大概是認為天底下早已沒有公理正義,把台灣當成是一個道德已沈淪至極的社會。

民進黨現不僅要把特別費與國務機要費混同,還想要把一個市政府小小的秘書余文,與總統府內那個大大的大總統陳水扁混同,由扁特赦余文,再由國民黨修法將阿扁除罪化。這個策略可以給個名字,就叫「特別、國務錯雜彈,大扁小文落玉盤」。

中華民國中央政府預算,是沒有為總統編特別費沒錯,因此國務機要費或許有特別費的成分,但絕不會是全部,它可能可以提出某個比例,是可以當成特別費,但其他的大部分則是另有用途。否則,就不必改稱國務機要費,全部叫特別費不就得了。

兩者的差別可以從行政院長的費用找出分別,行政院長有特別費,每個月二十萬元,但行政院長也有行政機要費,一年編約一千萬元。機要費若與特別費用途意涵毫無二致,幹嘛要使用不同名稱,行政院長的這兩筆又為何不合一呢?

總統沒有特別費,可以有個解釋,因為總統薪水原就是全世界數一數二,李登輝時代一個月快百萬元,還要有特別費幹嘛?那首長為什麼要有特別費,一個部長月薪十六、七萬元,所以給點特別費,打理婚喪喜慶、大包小包,才因此有「特別酬庸與實質補貼」說。若是國務費與特別費是同一種東西,難道中華民國對總統有這麼好嗎?一年給薪水千餘萬外,還要給他一年五、六千萬元的實質補貼?

所以,民進黨不要再「混」了,機要費與特別費的名目內涵或許不那麼容易解釋清楚,但錢大小多寡,民眾可分得很清楚,用貍貓想換太子,不是那麼簡單的,不要侮辱人民的智慧。

【2008/05/12 聯合晚報】

扁:巴紐案是被騙 不是貪瀆

台南縣長蘇煥智指出,總統陳水扁昨天回到故鄉台南縣,兩人同車時談到巴紐案。陳總統強調,「巴紐案是被中間人騙去,沒有貪瀆的問題。」

蘇煥智表示,他告訴陳總統,檢察官單憑一張吳思材寫的名單、金額,就搜索行政院,對行政權及政府公信力傷害很大,現在「最大的就是檢察官」。陳總統說他也有同感,並表示「很無奈」,「政府真可憐」。

蘇煥智表示,巴紐案比較有問題的,在前外交部長黃志芳為何將錢匯到私人戶頭,而非匯至較有公信力的戶頭。他轉述,陳總統當時表示外交部這樣做早有先例。他當時還回說,如果真是這樣子,絕對有必要檢討,陳總統點頭示意。

【記者蔡政諺、邱英明/高雄縣報導】陳水扁總統前天到屏東拍賣黑鮪魚和參觀大鵬灣,之後「聲東擊西」轉往前國防部副部長柯承亨的高雄縣老家拈香。

柯承亨父喪,因陳水扁和柯承亨關係密切,外傳可能會選在明天(十三日)柯家舉行告別式時前往上香,但「巴紐」醜聞案一再延燒,陳總統前天利用到屏東縣主持黑鮪魚季開幕的機會,抽空向柯承亨父親上香致意。

【2008/05/12 聯合報】


( 時事評論政治 )
回應 推薦文章 轉寄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mykey&aid=1860274

 回應文章

魔師傲神州
等級:5
留言加入好友
衝!衝!衝!
2008/05/14 13:02

特別費案中余文雖然偽造文書但未有貪污行為的罪,

這和阿扁總統的狀況,完全不同!

阿扁總統的個性、《推背圖》這兩個角度分析,
2008年的政壇風雲,不管如何驚濤駭浪,呂秀蓮
定可以登上總統寶座!

更多精彩內容、請點選以下文章

[預言] 臥虎藏龍 ~ 之 ~ 秀蓮天下


颯風沾、問途寒,南水北飲,一夫當關。預測不準人不還!

李深耕 (gleetrust)
等級:6
留言加入好友
哀余文
2008/05/13 00:11

個人認為把特別費視為薪資補貼的所有長官(包括馬英九先生),其實是有罪的!! 因為他們抵擋不住貪的誘惑,他們怪制度陷人於不義,也是可理解的。但特別費案中余文偽造文書但未有貪污行為的罪,會比把特別費視為薪資補貼的所有長官(包括馬英九先生)的罪重嗎?

視特別費為薪資補貼的馬英九的罪應更重,但若由罪更重的總統,特赦罪較輕的人(如余文),中華民國的悲哀!! 弱勢的悲哀!!

http://blog.udn.com/glee/1834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