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傳真:美教育NPO主管高薪惹爭議
2011/09/05 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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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美國學術性向測驗(SAT)的非營利企業「美國大學理事會(College Board)」(譯按:由4,300所美國大學院校阻成的非營利組織,SAT為其委託教育測驗服務社ETS定期舉辦的世界性測驗)主席,從1999年以來的薪酬已經增加兩倍,2009年的所得甚至超過美國紅十字會會長,但後者的收入是美國大學委員會的5倍。
最新的報稅資料顯示,美國大學理事會主席蓋斯通‧卡伯頓(Gaston Caperton)2009年包括延遲薪酬在內的總薪酬為130萬美元(美元兌台幣約1:29),超越哈佛大學校長。
競爭對手ACT測驗公司剛退休執行長理查‧佛格森(Richard Ferguson),2009年的薪酬為110萬美元。大學理事會19名理事的薪酬都超過30萬美元。
美國大學理事會、ACT和教育測驗服務社的收入來自於擁有、設計或管理大學入學測驗。
美國聯邦參議院金融委員會前資深稅務顧問狄恩‧澤比(Dean Zerbe)表示,3家公司都給理事或董事可觀的薪酬,在非營利組織中是頗不尋常的現象。
澤比表示:「我覺得這是繳稅的營利公司會付的那種薪水,國會應詳查這些支付高額薪水、卻對申請大學入學學生一毛都不放過的免稅測驗公司。」
3家公司因非營利性質,因此不用繳交企業稅。每年有數百萬學生參與他們的測驗,收取報名費成為他們的收入來源。
美國有7州補助學生參與術性向測驗預備考試(Preliminary SAT),有另外7州這學期為參與ACT測驗的學生付費。
根據《慈善紀事》(The Chronicle of Philanthropy)的資料,2009年,預算超過5千萬美元的非營利企業主管平均薪酬的中位數為39萬4,508美元。
當1999年卡伯頓擔任大學理事會主席時,當時的薪酬約40.4萬美元,截至去年6月底為止,大學理事會的收入增逾一倍至6.6億美元,盈餘6千6百萬美元。
大學理事會發言人彼得‧考夫曼(Peter Kauffmann)表示,公司理事的薪水完全與他們經營一家複雜組織所需的能力相符。
卡伯頓的薪酬是由一託管人委員會所決定,該委員會接受獨立顧問的外部建議,與ACT相同。
考夫曼表示:「當前的經濟現實在於,非營利企業和營利企業一樣,都得爭取專才,繼續堅持非營利企業員工的薪酬得低於營利企業,將使他們不願貢獻更多心力。」
ACT財務長湯瑪斯‧戈德肯(Thomas Goedken)表示,前執行長佛格森2009年的薪酬,包括他任職公司38年,包括22年擔任執行長所累積的39萬2,700美元退休金,佛格森的延遲薪酬起於1985年8月,薪水每年與托管委員會協商。
ACT首席董事馬克‧穆席克(Mark Musick)表示:「ACT付給董事長的薪酬足以吸引和留住優秀人才,我們處在需與營利企業競爭人才的環境。」
美國紅十字會發言人表示,會長蓋兒‧麥高文(Gail McGovern)2009年的薪酬達103萬美元,包括一次性搬遷費用47.4萬美元,以及50萬美元年薪,這從2008年6月她上任以來就沒有變過。美國紅十字會去年度的收入達36億美元。
卡伯頓的薪酬幾乎超越大學理事會的所有大學會員校長的薪酬。哈佛大學校長德魯‧佛斯特(Drew Faust)2009年的薪酬為87.5萬美元。
根據高等教育紀事報對美國448所私立、非營利大學校長2008年薪酬所做的調查,30所大學校長的薪酬超過100萬美元。
根據報稅資料,耶魯大學校長理查‧雷文(Richard Levin)2009年包括延遲薪酬在內的總薪酬達160萬美元,為長春藤盟校8所大學校長中最高的。
據高等教育紀事報做的2009至2010年公立大學校長薪酬調查,美國185所公立大學校長平均薪酬的中位數為37萬5,422美元。
教育測驗服務社總裁寇特‧蘭德葛拉夫(Kurt Landgraf)2009年的薪酬達74.2萬美元,教育測驗服務社2009年的收入達9.06億美元,盈餘為742萬美元。
教育測驗服務社發言人湯姆‧尤恩(Tom Ewing)表示:「教育測驗服務社是個具有強烈社會使命的組織,我們需要保持競爭力,才能吸引我們達成這個使命所需的人才和領導人物。」
去年九月上任的ACT測驗公司執行長瓊‧惠特默爾(Jon Whitmore)尚未公布報稅資料。
全球逾180國家研發超過5千萬種測驗的教育測驗服務社和ACT,兩家公司都給董事薪酬,這在非營利公司中很罕見。
2009年ACT給外部董事的薪酬約64萬美元,平均每名董事5萬美元。2009年ACT收入達2.74億美元,盈餘3,590萬美元。
2009年教育測驗服務社給17名董事47.55萬美元薪酬,這些董事平均每週工作1.5小時,每年開會4次。大學理事會並未給董事薪酬。
據華府蒐集非營利機構資訊企業BoardSource的資料,僅1%慈善機構給董事薪酬。去年該公司調查美國和加拿大1,758加非營利機構董事會乘原和主管薪酬。
ACT首席董事穆席克表示,ACT在2003年將董事會的組成成員由招生處長和高中顧問,轉換成有各種經驗和背景的人士後,開始支付董事薪酬。
穆席克2009年從ACT或得6.6萬美元薪酬,他是美國南區教育委員會(Southern Regional Education Board)的榮譽主席,該委員會是非營利組織,與美國16州合作改善公立教育體系。
曾擔任紐約檢察署慈善局副局長九年,目前為紐約Duval & Stachenfeld律師事務所律師的大衛‧薩穆爾(David Samuels)表示,給非營利組織董事薪酬不符合常規,而且這種現象通常發生在衛生或心理衛生等高度受管制的非營利機構。
薩穆爾說:「監管單位關切的是,非營利機構的薪水、董事薪酬、旅遊補助等津貼,都是獲得納稅人補助的,在美國政府赤字居高不下,不得不削減預算的情況下,外界對非營利機構的支出當然非常關切。」
目前ACT的董事包括柯林頓總統執政時擔任教育部長的理查‧萊利(Richard Riley)、前佛羅里達州聯邦參議員鮑伯‧葛拉罕(Bob Graham),這些董事每年開4次會,若他們不主動與會,在改選董事時就不會被回聘。
台灣立報2011.9.5
最新的報稅資料顯示,美國大學理事會主席蓋斯通‧卡伯頓(Gaston Caperton)2009年包括延遲薪酬在內的總薪酬為130萬美元(美元兌台幣約1:29),超越哈佛大學校長。
競爭對手ACT測驗公司剛退休執行長理查‧佛格森(Richard Ferguson),2009年的薪酬為110萬美元。大學理事會19名理事的薪酬都超過30萬美元。
美國大學理事會、ACT和教育測驗服務社的收入來自於擁有、設計或管理大學入學測驗。
美國聯邦參議院金融委員會前資深稅務顧問狄恩‧澤比(Dean Zerbe)表示,3家公司都給理事或董事可觀的薪酬,在非營利組織中是頗不尋常的現象。
澤比表示:「我覺得這是繳稅的營利公司會付的那種薪水,國會應詳查這些支付高額薪水、卻對申請大學入學學生一毛都不放過的免稅測驗公司。」
3家公司因非營利性質,因此不用繳交企業稅。每年有數百萬學生參與他們的測驗,收取報名費成為他們的收入來源。
美國有7州補助學生參與術性向測驗預備考試(Preliminary SAT),有另外7州這學期為參與ACT測驗的學生付費。
根據《慈善紀事》(The Chronicle of Philanthropy)的資料,2009年,預算超過5千萬美元的非營利企業主管平均薪酬的中位數為39萬4,508美元。
當1999年卡伯頓擔任大學理事會主席時,當時的薪酬約40.4萬美元,截至去年6月底為止,大學理事會的收入增逾一倍至6.6億美元,盈餘6千6百萬美元。
大學理事會發言人彼得‧考夫曼(Peter Kauffmann)表示,公司理事的薪水完全與他們經營一家複雜組織所需的能力相符。
卡伯頓的薪酬是由一託管人委員會所決定,該委員會接受獨立顧問的外部建議,與ACT相同。
考夫曼表示:「當前的經濟現實在於,非營利企業和營利企業一樣,都得爭取專才,繼續堅持非營利企業員工的薪酬得低於營利企業,將使他們不願貢獻更多心力。」
ACT財務長湯瑪斯‧戈德肯(Thomas Goedken)表示,前執行長佛格森2009年的薪酬,包括他任職公司38年,包括22年擔任執行長所累積的39萬2,700美元退休金,佛格森的延遲薪酬起於1985年8月,薪水每年與托管委員會協商。
ACT首席董事馬克‧穆席克(Mark Musick)表示:「ACT付給董事長的薪酬足以吸引和留住優秀人才,我們處在需與營利企業競爭人才的環境。」
美國紅十字會發言人表示,會長蓋兒‧麥高文(Gail McGovern)2009年的薪酬達103萬美元,包括一次性搬遷費用47.4萬美元,以及50萬美元年薪,這從2008年6月她上任以來就沒有變過。美國紅十字會去年度的收入達36億美元。
卡伯頓的薪酬幾乎超越大學理事會的所有大學會員校長的薪酬。哈佛大學校長德魯‧佛斯特(Drew Faust)2009年的薪酬為87.5萬美元。
根據高等教育紀事報對美國448所私立、非營利大學校長2008年薪酬所做的調查,30所大學校長的薪酬超過100萬美元。
根據報稅資料,耶魯大學校長理查‧雷文(Richard Levin)2009年包括延遲薪酬在內的總薪酬達160萬美元,為長春藤盟校8所大學校長中最高的。
據高等教育紀事報做的2009至2010年公立大學校長薪酬調查,美國185所公立大學校長平均薪酬的中位數為37萬5,422美元。
教育測驗服務社總裁寇特‧蘭德葛拉夫(Kurt Landgraf)2009年的薪酬達74.2萬美元,教育測驗服務社2009年的收入達9.06億美元,盈餘為742萬美元。
教育測驗服務社發言人湯姆‧尤恩(Tom Ewing)表示:「教育測驗服務社是個具有強烈社會使命的組織,我們需要保持競爭力,才能吸引我們達成這個使命所需的人才和領導人物。」
去年九月上任的ACT測驗公司執行長瓊‧惠特默爾(Jon Whitmore)尚未公布報稅資料。
全球逾180國家研發超過5千萬種測驗的教育測驗服務社和ACT,兩家公司都給董事薪酬,這在非營利公司中很罕見。
2009年ACT給外部董事的薪酬約64萬美元,平均每名董事5萬美元。2009年ACT收入達2.74億美元,盈餘3,590萬美元。
2009年教育測驗服務社給17名董事47.55萬美元薪酬,這些董事平均每週工作1.5小時,每年開會4次。大學理事會並未給董事薪酬。
據華府蒐集非營利機構資訊企業BoardSource的資料,僅1%慈善機構給董事薪酬。去年該公司調查美國和加拿大1,758加非營利機構董事會乘原和主管薪酬。
ACT首席董事穆席克表示,ACT在2003年將董事會的組成成員由招生處長和高中顧問,轉換成有各種經驗和背景的人士後,開始支付董事薪酬。
穆席克2009年從ACT或得6.6萬美元薪酬,他是美國南區教育委員會(Southern Regional Education Board)的榮譽主席,該委員會是非營利組織,與美國16州合作改善公立教育體系。
曾擔任紐約檢察署慈善局副局長九年,目前為紐約Duval & Stachenfeld律師事務所律師的大衛‧薩穆爾(David Samuels)表示,給非營利組織董事薪酬不符合常規,而且這種現象通常發生在衛生或心理衛生等高度受管制的非營利機構。
薩穆爾說:「監管單位關切的是,非營利機構的薪水、董事薪酬、旅遊補助等津貼,都是獲得納稅人補助的,在美國政府赤字居高不下,不得不削減預算的情況下,外界對非營利機構的支出當然非常關切。」
目前ACT的董事包括柯林頓總統執政時擔任教育部長的理查‧萊利(Richard Riley)、前佛羅里達州聯邦參議員鮑伯‧葛拉罕(Bob Graham),這些董事每年開4次會,若他們不主動與會,在改選董事時就不會被回聘。
台灣立報201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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