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法召會(續二) - 天山那靈 - udn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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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David C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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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烏法召會(續二)
    2010/08/10 13:3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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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讓我們回到烏法召會來。

    那一天,在烏法,在一位弟兄的家中,當烏法的弟兄姊妹們請求從莫斯科來的同工們幫助,問起該如何聚會的時候,Benson

    弟兄告訴他們「我不知道」。

    Benson 弟兄告訴他們,是主藉著聖經的啟示帶領他們離開宗派,因此,他們應該仍舊回去問主,今後該如何聚會,如何過召會生活。

    Benson 弟兄的回答使我大蒙光照。

    我一直以為,我們既然得到聖經中真理的啟示,就應該忠於真理,到各地傳揚,教導人認識真理,接受救恩,並實行召會生活。

    這並沒有錯,只是這裡有一個關鍵問題:

    將真理啟示傳揚給人是對的,這是主的囑咐。

    但是告訴人該怎麼做卻不是我們的事。那是主的事。

    我們不能取代主,成為別人的 instructor (指導者)。

    我們只負責,將聖經的真理傳給別人,至於人聽了之後會怎麼實行,那是他們與主之間的故事。如果我們因為真理知識比人多,就到處指示別人該如何如何做,那豈不就在耶穌「救主」之外,又立了一位某某「教主」?這對神是何等的污辱!

    那天,若是從莫斯科來的弟兄們把莫斯科召會的實行都搬到烏法來教導人照做,莫斯科召會豈不是要成為一個「總部召會」或是「指導召會」、「上級召會」?然而,在聖經中,每一個召會都是平等的。不管所在城市的大小,不管當地會眾人數多寡,不管當地召會成立年日先後,所有地方召會都是一樣,都是站在同一個水平上的。

    這是聖經的真理。

    但是,在人的潛意識裡卻不是這樣。

    我們都是主觀自我、好為人師。

    那一天,若是由我來回答烏法弟兄們的問題,恐怕就要鑄成大錯。

    我們是將耶穌基督那追測不盡的豐富,當做福音傳給別人,不是去傳一個作法,一個實行,一個哲理甚或一個宗教。

    後來,烏法的弟兄姊妹們經過禱告交通,開始了他們在合一立場上的聚會,也與其他地方的眾召會有甜美的交通,他們很清楚,這是主給他們的帶領。

    聖經用很生機的說法,啟示出召會是基督的身體,而基督是「身體的頭」。在這麼一個生機體裡,手不必教導腳該如何行走;鼻子也不必指示眼睛該往哪裡看,只要大家都生機地連於頭,受命於頭,那怕是四肢百體,也都要有秩有序地配搭建造起來。

    .

    烏法的弟兄姊妹非常渴慕聖經中的真理。(照片中的講者是來自臺灣的弟兄,他身旁是俄文翻譯)

    烏法召會的弟兄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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