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家翔、丁牧群╱台北報導】高等法院前庭長陳貽男去年九月遭爆利用職權,透過官方網路系統查閱包括想追求的法院女同事身家背景,引發爭議;監委調查發現,陳在兩年半內共查詢與審判無關的女法官等私人資料達一百三十四筆,嚴重侵害個人資訊隱私權,違失情節重大,監察院昨通過彈劾陳,並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不過,陳已於今年一月閃電退休,目前每月可領九萬八千多元月退俸。
司法院官員表示,如果陳貽男未來遭公懲會決議最重的撤職處分,依據現行法令無法追回或停止他的退休金。監委林鉅鋃昨即質疑:「司法院為何容許陳貽男退休,是否是感覺事態嚴重?」司法院則強調,受理陳的退休案並函報銓敘部核定,依法並無不適。
有24名女性受害
陳貽男去年遭披露濫權查詢個資時曾表 示,是因配偶過世,想要獲知某些未婚女性狀況,才對相親對象進行身家調查,陳接受監院約詢時也說:「獲知某些女性未婚或無婚姻關係,因好奇心驅使而查 詢。」但監委林鉅鋃與葉耀鵬調查卻發現實情非如此,因陳所查詢的女性對象達二十四人,不乏已婚者,甚至在查詢某女性的個人及全戶戶籍資料後,再查詢其丈夫 個人資料。監院人士私下說,陳連已婚女都不放過,已經有點「肖(台語,瘋癲之意)」了。
約詢時深感悔意
監委指出,陳貽男利用司法院配發個人帳 號及密碼,或冒用他股法官承審案件,甚至虛構股名與案號,自二○○九年二月起至去年九月二日止,透過公務電腦違規登入戶役政電子閘門、公務監理車籍查詢系 統、聯合徵信、入出境、票據信用等系統,查詢高院女法官、房客、亡妻生前的主治醫師等一百三十四筆私人資料,違法失職明確。監委並指,陳冒用他股案件的股 別多達十六股。
陳貽男接受監院調查時,對於違規查詢個人資料坦承不諱,他表示深感悔意;但監委認為,陳為資深法官,嚴重侵犯個人隱私權,有違法官守則、《公務員服務法》,難辭其咎。《蘋果》昨未聯繫上陳,無法獲知回應。
可領月退俸9.8萬
司法院昨強調,對陳貽男「已重懲,絕無 徇私寬貸」,監院去年十月十六日發函給司院進行調查,司院同月十九日將陳免兼庭長、二十一日記大過一支,這是能做的最重行政懲處,陳直到今年一月十六日才 退休。依《公務員懲戒法》,禁止公務員退休須符合因案在公懲會審議中、遭監院彈劾兩條件,陳申請退休時未遭彈劾,司院無權阻攔。司院官員叫屈說:「監委如 果及早彈劾,司院就能擋他退休。」陳每月可領九萬八千多元月退俸。
對外界質疑為何未主動將陳貽男案移送監院調查?司院表示,因得知監院已在調查,沒必要移送。
陳貽男小檔案
★年齡:56歲
★家庭:4年前喪偶,育有2男1女
★學歷:中興大學法學博士
★經歷:
●司法官訓練所17期結業
●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長
★曾審案件:
●藝人胡瓜被控詐賭案
●蘇建和3人強盜殺人案再更一審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陳貽男濫查個資目的
★窺探他人隱私:查詢與承辦案件無關人員的個資、全戶戶籍資料、入出境資料、票據信用資料、刑案資料計70筆。
★查詢涉及案件相對人資料:
●陳貽男因為已過世的太太與台大醫院有醫療糾紛,查詢共同被告的個人基本、個人除戶與個人兵籍資料共5筆。
●陳貽男因為租約糾紛,查詢糾紛相對人的聯合徵信、票據信用與刑案資料共27筆。
★無故查詢他人車籍資料:陳貽男以其承租房客積欠租金,將房屋違約出借給他人,態度惡劣且出入複雜為由,進入公路監理車籍系統查詢與公務無關的汽車及機車車籍資料計32筆。
資料來源:監察院彈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