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選舉即將到來,行政院決定放寬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對於開發都市更新案的建商可以說是一大利多。內政部長李逸洋表示,過去中央只有原則性的規定,可以增加百分之五十的法定容積,但是由於地方政府僵化,獎勵容積只有百分之二十五到三十,明顯誘因不足。〈康子仁報導〉 ~~~ 說句不客氣的話, 公務人員的腦袋是普遍僵化, 不會主動為民服務.
內政部長李逸洋表示,都市更新條例公布施行已經有九年時間,總共只核定了一百六十五個案子,成績相當不理想。主要的原因是,都市更新的容積獎勵誘因不足。中央對於都市更新建築的容積獎勵,只有原則性的規定。具體的獎勵項目和額度,由地方政府訂定, ~~地方政府的官員, 不懂也不學, 沒有為民服務的觀念, 根本訂不出來辦法. 所以原地踏步. ~~中央應召開公聽 會(不是由一票自認專家的蛋頭學者在冷氣房訂辦法), 訂出辦法. 地方政府可以依循, 也能自訂!
李逸洋指出,未來策略性再開發地區的建築也納入省源、節能、綠建築和無障礙等項目,希望突破現行都市容積獎勵的限制。 ~~可參考德國日本, 他們已經做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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