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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日本、您最好老實一點、在中國人面前、少玩花樣!
2009/06/22 00:38:08 瀏覽358|回應0|推薦6

舊事重提
今年5月1日上午,日本交流協會駐台代表齊藤正樹在嘉義中正大學舉辦
“國際關係學會第二屆年會”。他在演講中主張“台灣國際地位未定"。
這事引起馬英九“總統不滿、最后道歉收場。有一件事、不知道大家注意
到沒有、另外一個要的當事人『中國』站在一旁、沒有吭聲。為什么?
1. 您們要演戲、儘可能表演、中國不奉陪。
2. 中、英、美三國領袖共同發表、並經蘇聯同意的《開羅宣言》,
    中華人民共和國不   是當時的當事法人、但未参加擬定所謂的《開羅宣言》,
   可以一概否認並否决其法律效用。
3.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 聯合國安全理事、有絕對的否决權、任何不利的解釋、
     中國 都可以絕對的否决權來應付。
4. 什么"日本對中共所主張的“台灣為中國的一部分”立場,持“理解、尊重
,而非“承認”"都是文字遊戲、中國對此、亳無興趣、只有涉其實務、
    才會出面 。
5. 奉勸日本、最好老實一點、在中國人面前、少玩花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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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強調擁有釣魚島主權

中共外交部發言人秦剛今日強調,中國對釣魚島擁有無可爭辯的主權。

秦剛在就美國國會議員有關釣魚島問題言論答記者問時,作出上述表示。

據日本媒體報道,美國一位國會議員十五日稱,日本在二戰後實際控制釣魚島,美國也承認日本對該島的主權。

談及中方對此的評論,秦剛說,中方對上述報導表示關切。他強調,釣魚島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固有領土,中國對此擁有無可爭辯的主權,任何人都改變不了這一事實。

【2009/07/18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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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香港6月21日電/《中國評論》月刊六月號刊登了台灣大學心理系教授、海峽交流基金會顧問、台灣“總統府國策顧問”黃光國的專文《“主權”的“虛”與“實”--面對兩岸間的政治現實》。作者強調:“正視兩岸間‘一中兩憲’的政治現實,是建構兩岸間穩定和平關係的基礎,而以‘台北中國’和‘北京中國’的名義簽訂和平協議,則是使台灣人民認同‘中國’的必要條件。”文章內容如下:

  今年5月1日上午,日本交流協會駐台代表齊藤正樹在嘉義中正大學舉辦“國際關係學會第二屆年會”。他在演講中主張“台灣國際地位未定”,並且一度宣稱發言內容代表日本政府。

  馬英九“總統”從留學美國時代,就非常關注“中華民國主權”問題。4月28日方才利用中日和約簽訂57周年的機會,在台北賓館完整闡述馬政府對台灣“主權地位”的法律主張。但齊藤正樹5月1日的談話,不僅超出日本政府對台灣“主權問題”不明白表態的一貫立場,更犯了馬英九的大忌。因此,馬英九立即要求“外交部”召見齊藤,要求他說明發言內容;同時訓令駐日代表馮寄台,向日本政府提出抗議。

  事後,“外交部”發言人陳銘政表示,台方已在第一時間要求道歉,對方既然已經道歉,並撤回相關發言,此事可以說“到此為止”。不願具名的政府高層人士則透露,經過兩天的查證、處理,政府已經將此事定調為齊藤正樹的“個人失言”,處理上“人歸人、外交歸外交”,不要讓此事影響到推進中的台日關係。

“個人失言”?或政府態度?

  然而,齊藤代表的發言,真的只是“個人失言”嗎?事實上,日本自與中共建交以來,始終堅持:基於國際法原則,領土主權的歸屬問題只有當事國有權決定,絕非不相幹的第三國可以承認或決定。根據《舊金山和約》,日本已經“放棄台灣、澎湖及其附屬島嶼的權利”,故關於台灣之地位問題,日本已無任何法律立場去“承認”(Recognize)一個已不屬於其領土主權範圍內的領土,是否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

  日本政府在外交上雖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中國,但在台灣“主權”問題上,則堅持一貫立場,即由聯合國來確認台灣當局對台灣是否擁有控制權,若無聯合國的確認,日本仍主張“台灣地位未定論”。

  1972年9月29日,日、中建交後次日,日本外務大臣大平正芳在自民黨兩院議員總會中表示,“有關台灣領土問題,中共方面主張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對於此一主張,日本方面表示理解與尊重,並‘未採取承認的立場’,日方表明兩國對於此一立場將永遠無法一致。”

  時至今日,日本政府此一態度依舊未曾改變。1996年4月10日,外務省亞洲局長加藤良三利用在參院亞洲小組委員會中答詢的機會再度重申,依據1972年《日中聯合聲明》,日本對中共所主張的“台灣為中國的一部分”立場,持“理解、尊重”,而非“承認”。 

《開羅宣言》的宣示

  日本政府的態度,其實是受到美國或明或暗的支持。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的1943年12月1日,中、英、美三國領袖共同發表、並經蘇聯同意的《開羅宣言》,明白宣示:“剝奪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後在太平洋區域所佔領之一切島嶼”,“日本竊據的中國所有領土,包括在清朝時割讓的台灣、澎湖群島以及中國東北,應歸還‘中華民國’。”二次大戰即將結束之前的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國聯合發表的《波茨坦宣言》明言:“開羅宣言所宣示的條件,必須實施,而日本之主權必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佈無條件投降。該年9月2日正式發表的《日本降伏文書》中,亦明言“接受美、中、英三國政府首領於1945年7月26日在波茨坦所發表,其後又經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邦所加入之宣言所列舉之條款。”

  換言之,日本是在這一法定基礎上接受投降,並分別於1945年9月9日及10月24日在南京和台北跟中華民國政府簽定降書,東北四省和台灣及澎湖屬中國之法律地位應已確定。

    美國態度的轉變

  二次大戰結束後,國、共雙方隨即在中國大陸爆發內戰。1949年,國民政府撤守台灣,美國的態度便發生了變化:韓戰爆發後,美國總統杜魯門在派遣第七艦隊的文告中,即曾提出台灣地位未定的說法。美軍駐日司令部也公開表示:要透過台灣地位未定論,藉著對日和約,將台灣置於美國或聯合國的託管之下。

  到了1951年9月,《舊金山和約》簽定之前,美國更以蘇俄不承認國府為藉口,將兩岸排除在外,而將《舊金山和約》的內容導演成為:“日本放棄台灣及澎湖的權利”。當時的國民黨政府亟需美國支持,對於美國的做法,只能低調處理。依國際法領土的“處分原則”,日本既然在《舊金山和約》中放棄了台澎主權,已經不能處理處分過的領土,1952年4月28日在台北簽訂的《中日和約》中只好重述《舊金山和約》的內容,而沒有再作處分。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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