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水安全下列事項要注意
2009/06/02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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戲水安全下列事項要注意
◎選擇有救生員的水域戲水(合法經營之游泳池為首選),並不得在危險水域範圍內從事水上活動。
◎飯後、服藥後、飲酒後及精神狀況不佳時,絕不能勉強戲水。
◎過程中如果有疲累、暈眩、噁心、四肢抽筋現象時應立即中止活動。
◎應結伴而行,避免單獨下水,孩童、青少年戲水時應有家長陪同。
◎暖身活動不能省,更不可對個人泳技持過度自信(發生溺水意外常是熟諳水性者)。
◎一旦發生溺水時避免過度驚慌,應穩定心情進行呼救,並保持漂浮狀態等待救援。
◎如見人溺水,未熟練救生技術者,避免任意下水搶救,應盡速通報救援單位。
◎山區戲水應特別注意天氣變化,最好有專業人士帶領。如遇溪水中樹葉變多、溪水濁度增加、水位上升,或上游處天空籠罩烏雲,須立即離開。
(記者甘育瑋整理)
引用網址: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may/27/today-north8-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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