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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總統應位居一線,並授權國會最大黨主席組閣 瀏覽1314|回應6|推薦17
2008/07/05 13:54:15
  馬總統上任伊始,國家紛紛擾擾的現象仍然持續,值此同時,馬總統當時所稱為尊重憲政的話言猶在耳,卻還是看到馬總統在那裡退居二線,雖然說是要給行政院長充分地行政權力,但是馬總統在面對目前的亂象和院際紛爭時,仍不見太多的動作,這件事情令人失望,因此特別在此呼籲,請馬總統完全落實法國式半總統制精神,並且改任命國會最大黨黨主席組閣。

  我國目前的制度在1997年修憲之後,已經成為半總統制,而且是類似於法國的半總統制,在法國半總統制的制度下,總統有其實質權力,並可自行任命國務總理,並不需要國會的信任同意,然而在實踐過程中,法國式的半總統制是以轉軌制度著稱,也就是總統和國會多數同黨時,它的運任會比較偏向總統制運作;但是當出現不同黨時,則出現總統實質退居幕後,類似於內閣制的運行模式,這就是法國式轉軌制度的大略描述。

  法國式半總統制中的轉軌制度不但是目前我國可以在行憲中立下的憲政慣例,它也可以落實當時國民黨所說的完全執政,完全負責的口號,連馬總統在許多演講中也說過,中華民國制度是"雙首長制"(但實應為半總統制才是),也就是說當總統和立法院多數同一黨時,當然是總統最大,反之如果是總統和國會多數不一致時,總統就要任命國會多數黨組閣。如果當時的國民黨馬主席,臺北市的馬市長都可以這麼說,其實就表示未來的馬總統應該要採取的是法國的換軌式半總統制,試問怎麼今天上台之後都忘了自己當初所說的,上台之後就把在台下所說的承諾都忘光光,反而自己自願退居到第二線,跑去當總統虛位式的半總統制?這種守憲其實才是恰恰地成了不懂憲政精神的違憲行為。

  或許有些人會說馬總統行為是不想要干涉行政院長的空間,避免像前任總統一般,什麼都插手的結果就是憲政空轉,筆者只能說這種比法是忽視時空背景,是一種不倫不類的比較方式。前任總統的背景下,依照半總統制的模式,他才應該要退居二線,因為民進黨聯盟從未在國會取得過半席次,因此成為衝突式的少數政府模式,這個原因才是政治亂象不止的原因;而今國民黨國會多數、也拿回中央執政權,總統角色本來就應該朝較為總統制的方式運作,因此總統還自己退居二線,根本就是一種錯誤的表現和示範。同時總統自己站出來居於一線,又不是指總統事必躬親。在半總統制的運作之下,總統不需要對行政日常事務和執行層面負責,只要做出政策方針的決定就夠了,不用去干涉行政院長執行這些政策的方式,換句話說,總統居於一線不是總統事必躬親,而是對行政決策最後的成敗負起責任。

  因此當前亂象如何解決?就是要立即採取換軌式的半總統制,總統應該跳出來站在第一線,並為自己的政策和整個成敗負責,同時基於半總統制的內閣制特色,立刻委由國會最大黨的主席組成新的內閣,由此建立起正確的憲政慣例才是馬總統最重要的任務,不然國家如果因此體制混亂和帶往錯誤的方向時,即使總統退到牆角都得要負責。
( 時事評論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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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longreach&aid=2015207
 引用者清單(1)  
2008/07/06 05:56 【思考者的網誌】 給馬總統的忠告:天下之大,非一人所能獨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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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as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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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政治應該黨政分離---以黨領政是列寧式的革命政黨模式
2008/07/06 14:43
國民黨和共產黨在組織運作類似的----是列寧式的以黨領政的革命政黨模式,是孫中山容共政策後,第三國際協助建立的,台灣已經政黨輪替兩次了,國民黨的屬性應該由革命政黨轉性為民主選舉政黨!!

憲法 : 第五章 行 政
第五十三條 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
行政院將總統的政見轉化為政策實施---- 行政院是第一線對立法院負責!!
民主政治就是要"法治"---依法行政嘛!! 已往人治成份太重了,一定要改!!
********
總統府應該建立自己的溝通機制,尋求立法委員的支持-----美國總統對重大法案都要有機制遊說參議員的支持;

國民黨積習難改,總統府經過"代裡人"協調,被出賣了!!

台灣威權的思想還是滿嚴重的;
”民粹”和”威權”是相互派生的;
地方型的代表多了會走向印度式的”民主分贓”制度----台灣立委單ㄧ小選區的制度已有這種傾向;
至於立法委員的選舉方式要仔細評估-----要減少地方派系代表的數量,讓有理念的人能被選上------存在的,必然是合裡的!! 由制度面來改善現在各種” 存在的合裡現像”!!

馬總統應堅持改革,將國民黨轉換為民主選舉政黨;要調整溝通協調的方法,堅持走下去,做對得事!!

ㄧ堆狗嘴吐不出像牙的人物”濫用” 大眾媒體”教育人民”似是而非的觀念,看看是否應該學學二次大戰的美國總統羅斯福----訴諸全民,利用電視說明重要施政的理念或提名人選擇的思考心路歷程;將民主政治好的理念陸續的,慢慢的說清楚,這樣才是對付"牛鬼蛇神"的方法----若到裡說不過那些”吐不出象牙”的人物,就自己要檢討了!!
Tomas
一生低首拜陽明(longreach) 於 2008-07-07 11:15 回覆:
以黨領政只能說是列寧式政黨的特色之一,但是在內閣制中在形式上更加以黨領政,不過不論往那個走向走,黨政之間不易切開倒是真的。

時季常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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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級大總統制
2008/07/06 03:28

一生低首 兄的見解,小弟十分的同意。只有一件事要來抬槓。

那就是,台灣現在的制度是超級大總統制。五院當中,總統一人就直接掌握了四個院的人事權,其中行政院院長的任命,連國會的同意都不需要。而唯一未能直接掌握的立法院,又有極大部份的委員和總統同黨。像這次監委同意權投票,國民黨委員只不過跑了幾票,只有三個總統提名的人沒有當選,就被認為是很嚴重的向總統示威了。

而且這個總統可以做任何決定,任何事,不必受刑事責任之追究,不必接受國會之質詢,也不必負任何責任。就算是美國總統也沒有這麼大的權力。

美國總統組織行政內閣,每一個一級閣員(相當於我們的部長),都要經過參議院的同意。

美國總統柯林頓,因為被懷疑和一個女人口交,還必須被獨立調查委員會審問。

國會因為看他不爽,不給經費,總統府還曾經被迫關門。對不對,好不好先不論,只是想證明台灣的總統的權力比美國總統還要大。

一生低首拜陽明(longreach) 於 2008-07-06 11:33 回覆:
感謝時兄的回文.

基本上按學理來分,中華民國的確是衝突制,這是來自於行政和立法兩權之間設計關係來分析的,而說總統有權無責,主要是我國的制度由以前較偏內閣制的設計變成為半總統制,而內閣制中"君王不可為非"的思維沒有做相對的改變,看起來就成了總統有權無責的結果.

美國的總統制雖然在設計上是行政和立法兩部門獨立向選民負責的制度,而人事同意權的審查也由參議院負責,不過美國的制度上,一般來說美國參議院審查也是形式審查為主,這也是不隨意侵犯行政權的表現,但相對來說,總統提名的人選也會先自我審查,不要在參院出醜,畢竟參院的同意門檻高,沒有三分之二以上同時就過不了.

時兄可以研究,中華民國的制度在幾次修憲之下,到底變成什麼樣子,對此來進行修改,這可能才是最重要的.

快樂、倒扁、信任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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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的好
2008/07/06 01:20
嚴重是「黨政分離」和「完全執政」有衝突
還有立委是否在「完全執政」時當橡皮圖章?
最後,總統是否應該「虛位」
一生低首拜陽明(longreach) 於 2008-07-06 11:02 回覆:
我覺得在行政權上,行政和立法之間應該是分離而合作的關係,
全然的黨政分離其實在我國制度下很難完成,因此必要的黨政合作是必要的.

最後在完全執政下,執政黨的委員投票時應以黨進黨出為主,不過當然委員有權提出自己不同的看法,而非在台下不說話,台上老在杯葛,在健全政黨制下,我們這一段還要學學.

最後,總統虛位就是總統和內閣最大黨不同黨情形下,或是為內閣制時才有可能,在目前的狀態下,或是修憲,或是總統退出國民黨,並授權國民黨去組閣,總統才走得向虛位.

icecube
等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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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成
2008/07/06 00:49

我並不認識吳伯雄先生
也無意為他抬轎
但是憲政制度的確立
的確是影響國家長治久安的事情
子曰:「爾愛其羊,吾愛其禮」
應該是一種類似的心情

一生低首拜陽明(longreach) 於 2008-07-06 10:55 回覆:
我也覺得由國會最大黨主席擔任行政院長是最好的方式,
而且在此時馬總統沒有樹立正確的憲政慣例,
這就是目前看到最大的問題.

司空摘星*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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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一個會公開跟他過不去的人組閣?
2008/07/06 00:02
哈哈哈…這應該是不可能的吧。
災星新聞台宗旨--專業 敬業 拼命造口業

我若不是在睡覺,就是在思考,不然就是在思考著該不該睡覺……
一生低首拜陽明(longreach) 於 2008-07-06 00:05 回覆:
我覺得這個就要看馬總統的政治智慧啦.

推動亞洲經濟同盟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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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一生都是以遵守法律自詡,但是這次是嚴重違反憲政精神!
2008/07/05 21:23
補充一下

如果今天民進黨是國會最大黨,那馬英九勢必會以民進黨黨魁當行政院長

但是,今天國會是國民黨最大黨,為何國民黨黨魁就必須要這樣倒楣?

所以馬英九於公是破壞憲政體制的精神,於私是對不起吳伯雄

對不起人在先,又要拜託人,自然是找打了!!

馬英九一生都是以遵守法律自詡,但是這次是嚴重違反憲政精神!
一生低首拜陽明(longreach) 於 2008-07-06 00:04 回覆:
有理,我也認為如此,應該還是立下國會最大黨黨魁組閣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