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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7/05 12:55:3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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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看到新聞時,看到政治人物和媒體用詞時,有時候會發現用錯名詞的現象,有一個名詞從以前到現在的新聞和政治人物中都不斷地用錯,這個名詞就是形容我國政治體制時,往往會使用的形容詞-雙首長制,基本上這個名詞是一種有錯誤的名詞,以下將予以說明。
基本上我們所說的雙首長制,這並非一個正確的名詞,它的正確名詞應稱為"半總統制",按照最早研究這個制度的法國學者研究論文和報章雜誌的報導中,他們給半總統制所下的定義是:國家有一個直選的總統、總統有重要權力和對國會負責的內閣總理,這個制度既有總統制的特色,也同時有內閣制特色,因此這種總統和總理分立的制度,就被稱為半總統制。其後在法國學者杜瓦傑等人的研究和發展,現在半總統制的最基本特色為:具有民意基礎的總統(不論是直選或是依直選結果成立選舉人團再投票選出的間接選舉總統,能出任總統,基本上都要有選民民意基礎)、有一個對國會負責的內閣總理,而看是否為半總統制國家,則必須要看憲政設計。 所以從上一段的簡單介紹可以發現,半總統制和內閣制與總統制一樣,已經成為政治學上的重要名詞之一,而為什麼不使用雙首長制,則是因為名詞上的不精確。在半總統制下,國家元首和政府首長分立,由不同的人出任;而在內閣制下,也一樣出現國家元首和政府首長分立的現象,因此在這個情況之下,如果以雙首長制來形容半總統制,則也一樣可以用雙首長制來說明議會內閣制。 所以從上述的解釋中可以發現,以雙首長制來稱呼我國當前的制度並不是很精確的用詞,因為議會內閣制也一樣出現分立的首長,因此應該將這個制度還給它本來的名稱-半總統制來稱呼它,這樣子才比較精確,也較合於學理的定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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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時事評論|政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