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字體:
訪客簿  我要留言 共有 35 則留言
☆ 本部落格訪客簿 歡迎會員留言唷!
頁/共 4第一頁 上一頁 下一頁 最後一頁

小帥哥~女人可以這樣過日子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1/02/09 18:15

 

http://blog.udn.com/tomy41/4825128

↑美女照片認領及來聽好好聽的合唱歌曲

http://blog.udn.com/tomy41/3370743 

↑來看美麗的新娘及很棒的訂、結婚手冊參考

並誠摯的感謝您的推薦與到訪及讓我登尋人啟事

特來這兒賀歲囉




當您面對陽光的時候,陰影自然就在您的身後了!

心淨(身體欠安,回覆慢,請見諒!)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2011/02/03 09:30

您好:

         大年初一,心淨為您送來了新的祝福~


Tomas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1/01/30 12:58
台灣民粹的社會應該要認真思考廢除死刑了!!
每個人必須自行辯證下列的問題:
人之所以為人的"元素"是什麼?
我們喊的”人權內涵的集合” 是什麼?
"生命"是不是人之所以為人的"最基本元素"?
"人權"是否附屬於"個人的生命"? ----這是重要的提問!!
什麼是財產權? 為何擁有財產權?
經濟活動權力和財產權之間的關係?
人民存在先於"政府組織"----"政府組織"怎麼產生的?
又為何需要"政府組織"?
人民和"政府組織"之間的關係?----這是重要的提問!!
為什麼每個人要讓渡一部分的經濟活動權力給"政府組織"形成"公權力"?
"政府組織"擁有那些"公權力"?
"政府組織"如何形成? ----這是重要的提問!!
"政府組織"擁有這些"公權力"的目的? ----這是重要的提問!!
如何使用?----這是重要的提問!!
為什麼每個人不能讓渡"人權"? ----這是重要的提問!!
這些提問,每個人都必須自行"辯證"後,自己不能逃避回答-----好問題導引出好答案!!
人的社會以"個人"為基礎的,那麼,維護"人權"-----必然是每個人"自己"的責任,當每個人都"挺身而出",那麼,"公權力"就不能也不敢胡來的!! 反之,能胡作非為"公權力"的存在就是"合理"的!!
我們反對"政府組織"迫害人權-----另一方面,卻允許,強迫"政府組織"可以剝奪人權所必須依附的"生命權"? 邏輯上是不能自我圓融的!!

Tomas
墨鯉(linmoris) 於 2011/07/29 22:43 回覆:
人是有生命權的,所以不能有死刑?

人也是動物;所以動物也不能殺,所以你應該吃素。

動物也是生物;所以植物也不能殺,所以你應該只能吸空氣及喝水,如果受不了還可以吃土。

但是,水、空氣、土中有微生物,他們也是生物,也有生命權,所以你也不能享用。

如果這些你都做到了,請問你還是活人嗎?

要是活人才能談論廢死,不然就是鬼話連篇!

◆站不起→就是1隻畜生!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2010/11/25 17:20

 

*本城市 目標很明顯!!(本訊息歡迎轉貼!謝謝!!)

1、大家都先變成有錢人!(請不要說不可能!已有法案構想!)

2、大家都變成帥哥美女!(請不要說不可能!有錢就有辦法!)

3、各自輕鬆好休閒 走遍天下看精品!(請不要說不可能

4、大家能不能 長青不死 有品 有價值 就看【人類科技發展】
  及【快半拍教育制度】 能不能達到盡善盡美!!
(●請不要說不可能!有錢人比1般人更怕死!衝很大!!)

(●以上4種可能,請到城市【討論區】參考→最前面4篇公告文章!)

◎有空隨時歡迎到城市或部落格聊聊 或發表文章 謝謝!!

附註:本城市所發表文章!嚴厲評論→(濫造物主)、濫政治、濫經濟、濫治安、濫教育、濫政客、(無是無非城邦作家),人之常性,任何正常人!不可不憤怒異常!!!請【就事論事】評斷!!!

◆前往城市本訊息全文捷徑(請按本段↓):
◆175集◆大家能不能 長青不死 有品 有價值!!
 就看【人類科技發展】及【快半拍教育制度】 能不能達到盡善盡美!!
(●請不要說不可能!有錢人比1般人怕死!衝很大!)

 


寶羅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2010/11/18 08:19

厄夜不再來~ 被遺忘的角落  約伯的故事 


老查居士新書4-明月依然在心底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0/11/17 23:15

兄長吉祥

你說的真好

就依 你的見解

來投票 是對的

選賢與能哦

祝福你  如意


<鏡煙湖>
山水田園詩
詠物懷人詩
佛宗禪理詩
抒情憶愛詩
鏡煙湖的世界,沒有亂耳的絲竹,亦無勞形的案牘,只有不愧對美好時光的詩,靜靜相伴……

銀正雄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2009/10/17 17:49
謝謝推薦,請多指教。
頁/共 4第一頁 上一頁 下一頁 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