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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17 21:55
 

前司法院長翁岳生.現任司法院長賴英照涉嫌瀆職圖利法律扶助基金會
法律扶助法第二條規定法律扶助基金會法律扶助項目應提供法律諮詢,但法律扶助基金會
自成立以來已經三年尚未提供此項服務,司法院為法律扶助基金會主管機關,司法院明顯瀆職
;法律扶助基金預算高達百億元,事涉全國人民訴訟權益,本人近日將告發先行公告.

歡迎連署告發:或許你們的宗族親友正遭受司法迫害.請參與連署要求司法院督促法律扶助基金會
依照法律扶助法規定立即提供法律弱勢族群法律諮詢

請將你的姓名.電話.電郵email至ligece121@yahoo.com.tw給我或留言.也請幫忙轉貼連署

檢舉人 龔聖友 0913662033
http://tw.myblog.yahoo.com/jw!JjkZGEyKRUN7qsMgwHQsuf0-/article?mid=1046&prev=1102&l=a&fid=1


Tom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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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18 04:17
1. 台灣需要理性的反對黨----民進黨還是要比台聯有希望;
2. 民進黨是腐敗的共犯結構,要協助蔡英文改革民進黨----不是"屁"個人的問題---整個民進黨的貪腐,不清廉---上行下效,不願,不敢,也不能切割!! 看看已經爆發被起訴的案子有多少!! 蔡英文----有心,沒膽也不敢"義正詞嚴"的發表看法----因為王拓也有"見不得光的心病"!!!
3. 將以前"屁"即有問題的民進黨主要代表人物的言論集結讓"健忘的人民"回想--用民意協助蔡英文徹底的大量進用"新人"及理性的老人---如許信良等,否則民進黨不能大徹大悟的!! 以這些有實權的檯面上的"有案底"的人物來改革民進黨---不可能的!!
4. 國民黨絕對需要監督---看看馬總統想"改變"--還不是改革喔---有多大的阻力!! 民進黨,必須重生,讓新人及理性出頭!! 國民黨--檯面上吳伯雄,王金平及"壞蛋"宋楚瑜的一堆代理人也都要換掉---的改革才可能被推動!!
5. 推動國民黨通過"陽光法案"建立制度來防止腐敗,這是媒體可以做的事,應該做的事,也是真正"對台灣民主發展有益的事"!!
6. 請協助轉發傳達這個建議給你認識的朋友!!
Tomas
墨鯉(linmoris) 於 2008/08/18 23:43 回覆:
我倒是希望民進黨砍掉重練。

沒錯,國民黨確實是不怎麼樣,但在其一黨獨大時期,產生了台灣奇蹟。
美國開國時,也是一黨獨大,經數十年才分出兩黨,也沒聽說有什麼不好。

只要民主的土壤仍在,給新政黨幾年重新發展的機會也不錯,沒有政黨是絕對必要的。

今天,民進黨會如此貪腐,相當程度就是因為要「保護」一個聲音對抗國民黨,而「保護」的結果就是如此。

說得比較不客氣的話,今天再「保謢」任何政黨,那一個政黨就是下一個民進黨。

Tom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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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16 02:23
現在全世界的法律都是對"嫌犯"是無罪推定-----和舉證的義務是無關的兩件事!!

公訴調查被調查人要舉證----檢調驗證----舉證的可信度;
當提起公訴時----檢察官的"自由心證"就已定性了-----做出有罪或無罪推定了!!

司法系統法官---和檢察官是不同的系統---也要再調查.最初法官的"自由心證"下結論!!

再說一遍 : 無罪推定是"現在"普世的原則和舉證的義務人是不相關的!!
Tomas
墨鯉(linmoris) 於 2008/08/16 20:02 回覆:
謝謝指教。

以我國現行的改良式當事人主義,檢察官仍有舉證義務,而自訴人要委任自訴代理人(律師)進行舉證。

故以現行制度,不論公訴程序或自訴程序,其檢察官或自訴代理人,都有舉證義務,不因程序而有差別。

如果要說有差別,那就是公訴程序中檢察官額外要負擔「客觀性義務」。
墨鯉(linmoris) 於 2008/08/16 20:35 回覆:
你的說法,如在過去「職權主義」時代,確是如此,

只是時代已有改變,法規已變,但法院中人是否完全跟著變,就天知道了。

方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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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14 17:04
感謝墨鯉大大對大法官應駁回陳水扁之釋憲申請一文的指教,顯然您對法律的研究更深入,是否可以邀您再回應到本文中或,回應到人民力量城市之中?
又或者,可否容小弟轉貼至他處?

吉星文將軍玉照
紀念七七抗戰七十週年

Tom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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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19 05:44
台灣的經濟情況短期好不了的,政府也管不了經濟的運作--那是"看不見的手"在運作!!

群眾是盲目的!! 群眾是"感覺"現象不是用"理性"認識問題!!

群眾是盲目的 ------ 民調是民眾的感覺調查,要參考,但不能迎合民調施政!!

政府應該由制度面進行-----先評估"發生了甚麼事?" 再瞭解"為什麼會發生?" 然後提出各種改善對策,選擇"可執行方案"-----這些事,政府都在進行,要"深入淺出"的說明.

社會的評論----隨興的太多,民眾深入的也太少-----類似中共當年的"百花齊放",膚淺的居多,這其中也包括王作榮!!

世界的經濟需要"大調整"-----由 Alan Greenspan 種下刺激經濟發展的貨幣政策,造成現在的各種經濟現象-----台灣小小的經濟體,沒有資源,抵擋不住大宗物資因應美元貶值的帶來的上漲的,台灣的經濟短期內好不了的!! 沒有這個認知的昰"蠢蛋"----就不要"搧風點火"!!

十二項愛台灣的建設還沒啟動,台灣內需的動力就沒有源頭,服務業是經濟成長的重頭戲,沒有將直航的瓶頸打通---不是指包機---也不會有大進展的!! 追加得預算才通過,才可推動所為"愛台建設",一切才正要開始了!! 很沒耐心---像嬰兒哭奶喝----不能等待的!!

政治上-----制度的建立,評估,修正,更是"莫衷一是",許多人看到ㄧ個面--"摸到大象的耳朵"--都成了專家,侃侃而談-----爭權的"牛鬼蛇神"更多, 看熱鬧的"蠅蟲螞蟻"也湊ㄧ腳,這就是多元的民主社會,領導者----意志力要堅定,語氣和緩,身段柔軟----要耐心的,像釀酒般的集小變為大變---推動量變而質變---利用媒體教育人民的工作要常常做,天天進行,日久見成效!!

一個充滿抱怨的社會,是不健康的,生活在充滿怨懟社會的人民,也不會快樂,對大家都沒好處!!

大家都應該協助盡ㄧ份力宣導理性接近"實際"的看法----少些挑撥,臆測,捕風捉影的事----理性是我們社會缺乏的重要元素之一,大家ㄧ起來推動理性!!
Tomas

李子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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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18 14:08

哈哈哈!!!

可笑

我怎麼可能辭窮ㄋㄟ??

我刪文..是因為俺最近太忙ㄌ..再加上你ㄉ討論都是枝枝節節.(.美國ㄉ司法制度?!)

辯到後來.連獨立檢察官也有很多弊端..都離開題中心ㄌ.不會有結果ㄉ..

這是偶不想再辯下企ㄉ原因..

我有空再好好回你ㄉ繆論..一大篇ㄉ啦..ok?!

被你煩死ㄌ..


-----∼∼ 信靠自己.長養勇氣.突破障礙 ∼∼-----

玉而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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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17 12:10

影片-請欣賞

--而富  e古玩>古董-----玉匕首


李子散人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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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16 10:50
樓下ㄉ文章..抱歉已經刪除!!因我覺得已經離題了..
討論的重點是~~~[監察院與考試院.必須修憲廢除]
台灣總統權力很大..比美國總統還大!!(陸以正說ㄉ)..所以絕不可能有光棍總統出現!!
司法院長+大法官+監考人事..==都總統提名..法院像是總統開ㄉ!!
 
所謂[獨立檢察官],乃是讓偵查高級公務員犯罪的部門獨立於行政系統之外,以防止行政權力官官相護的弊端。
 
但是... 監察院追究的乃是公務人員的行政責任,與美國獨立檢察官乃是追究高級公務員的刑事責任,並不相同。
 
中山大學系教授長陳茂雄說:~
[檢察體系雖然屬行政單位,但檢察官屬司法官,所處理的是司法案件,不是執行監察權,當然不能併在監察院。]
(貼在回應最下一篇..請看官們去看仔細吧..)
 
除非馬英九願意修法..但是修法必須在派任之前..派任王建宣..表明給王的權力就是這樣陽春而已..所以大家不用期待太多!!
 
(此篇已不再回應..謝謝^^)

-----∼∼ 信靠自己.長養勇氣.突破障礙 ∼∼-----
墨鯉(linmoris) 於 2008/07/17 01:02 回覆:
如果真要學美國,那就學全一點,就加個參審制或更先進的平民參審制(德國)吧!

至於、獨立檢察官可以做看看,只是仍不宜放在司法院,要知道歐美的制度是建立在人性的不信任。

至於,監察權的內含是依時代而變的,在中國古代的監察權,只怕是比現在的法院加檢察權的範圍更大,而制憲時,所設想的監察權,也與目前的監察權也有大不同吧!

還有,你說離題,我只能說你辭窮了。

李子散人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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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08 11:37

我想您是有所誤會!

我是說∼〔廉政公署〕必須〔獨立〕出來.

可以放〔司法院〕內或〔行政院〕都可以,無論是司法院長或行政院長.都是不能干涉的!

並配置幾名〔獨立檢察官〕,只要〔獨立檢察官〕就行,專辦〔貪官污吏〕!

〔廉政公署〕的作業應該是〔完全獨立〕的!

我的看法.〔監察院〕還是必須廢除!〔三權〕已經是最多了.不能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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