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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駁某個版主的『幫阿扁說說話』
時事評論政治 2008/12/18 04:21:19

《灰色字體是那位版主所言》

這幾年來,扁家的奢華已經成為刻板印象,扁家人愛撈錢弄權已經深植民心。打從陳致中二十二歲就開Jaguar名車開始,陳水扁家族在人民心目中已和連戰家族劃上等號,都是「權貴+為富不仁+金錢來源可疑」。連戰祖父連雅堂不過窮書生一名,靠兄長接濟過活,還曾為了五百日圓的稿酬,在「台灣日日新報」幫日本人鼓吹「鴉片有益論」,被當時人罵為漢奸,到了孫子連戰竟然身家超過兩百億,這副家當到底從何而來,頗令人質疑。阿扁三級貧戶出身,作律師賺錢也沒幾年,當總統之後居然全家穿金戴銀,還有鉅款能在海外理財,也是令人匪夷所思。

十幾年前我唸大學時,身邊朋友不分藍綠都對連戰一家深惡痛絕,從連戰吃一個五百元的便當,到連方瑀拉皮拉到亳無彈性的僵屍臉,再到連勝文這隻「神豬」成天泡夜店又把到美女主播侯佩岑,無一不成為笑柄。今天的陳水扁一家,從陳致中黃睿靚開名車戴名錶,到吳淑珍成天用Sogo禮券逛精品店買珠寶,再到趙建銘內線交易炒股票,也無一不令年輕人厭惡至極。2000年國民黨派連戰出來選總統,綠的罵,藍的也罵,註定選不上。2008年民進黨再戰總統,不管推出誰都一樣要大輸,因為民進黨的形象早被扁家的形象蓋得黯淡無光。

年輕人的憤怒不分藍綠,今日的阿扁已是世人皆曰可殺。這一點我不想為阿扁多所分辯。我只是要說,就算再怎麼可殺,在法院判決有罪之前,阿扁都是無罪的。對於一個還沒有被判定有罪的人,要把他押起來,必須有重大的理由,但這些理由我都看不到。

特偵組查了這麼久,要查的都查了,要問的也都問過了,現在要以「妨止串供」來羈押阿扁,是非常牽強的。有一位承審法官問特偵組的檢察官,既然已經把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等人都收押了,到底還要防止陳水扁和誰串供?檢察官答得很妙,說是吳淑珍和陳致中。問題是,如果阿扁要和吳淑珍和陳致中串供,早就大串特串,怎麼還會等到現在?如果這種理由成立,那麼陳致中也該押起來,因為他還會和黃睿靚串供;黃睿靚也該押起來,因為她還會和吳淑珍串供;吳淑珍也該押起來,因為她還會和陳水扁的律師串供;到最後,陳水扁的律師和吳淑珍的律師也都該押起來,因為他們可能互相交換情報,互相勾串...........

最討厭這種人云亦云還胡說八道的人,檢察官在提示相關證據的時候,

很多是被告所不知道或者沒注意到的犯罪細節,而且通常不會一次提出,

會慢慢的將證據提示在被告眼前,串證絕對不是檢察官提問前就有辦法

勾串完成的動作,他是一個連續不間歇的鬥智攻防過程,通常被告間的

串供都是在檢察官每次開庭提出新事證之後,回去討論繼續圓謊,

如果有其中一方被羈押,律師也無法在會面期間在法警面前串供,

所以羈押是非常必要且不得不的必要之惡!

用「防止串供」做為羈押嫌疑犯的理由,這是我國刑事訴訟制度落後的一個特徵。這其中有一個簡單的邏輯問題:檢方要指控某人串供,就必須提出證據,但如果檢方能證明這一點,那麼這種證據就足夠將他起訴了,而且還可以再加一條偽證罪,根本就不必再用羈押去「防止串供」。

現代刑事偵察的原則是「物證」重於「人證」,因為人會說謊,證物不會說謊。所以「口供」頂多只能作為尋找證物的線索,證物才能證明「口供」的真假。在這個原則下,「防止串供」只能用鐵錚錚的證物來防止,而不是把人押起來。美國影集CSI之所以受歡迎,因為他們都是在取得科學證物之後,才去讓犯人百口莫辯。如果CSI的探員也像台灣的檢察官一樣那麼懶惰,因為自己沒有用證物逼人不能說謊的能力,就先把人押起來再說,那這種影集也就沒得看了。

歐、美、日等國家的羈押制度都是針對「有逃亡之虞」、「有重覆犯罪之虞」兩項,只有台灣還保留古代那種重視嫌犯口供的傳統,將「防止串供」作為羈押理由。要邁向人權國家,這一點真的要改。

我倒是覺得,人家美國尼克森,搞出個竊聽的水門案,不管本黨或者反對黨,

全體起而攻之,同心一致彈劾,不去袒護犯罪,這才是台灣要學習的地方。

尤其是如果遊行不申請,或者遊行的時候惡意超出申請範圍,大聲喧嘩鬧場

警察可以用警棍重打那些違法亂紀的暴民,並且當場逮捕,

這種民主、法治皆不偏廢的精神,更值得學習!

我不認為特偵組檢察官是因為政治因素才非把阿扁押起來不可。我認為,這是因為台灣落後的訴訟制度,讓特偵組這些檢察官習慣了用押人作為辦案手段。在特偵組這些老資歷的檢察官心中,押人本來就沒什麼不對,用羈押四個月逼人自白甚至做污點證人更是家常便飯。反正就算最後法院判決無罪,無故被押的賠償也只有一天三千元,而且錢也是國家在出,和檢察官個人無關。他們也不會像日本的檢察官那樣,會因為非必要押人而被調離檢察官職務,甚至被追訴刑責。

我也覺得台灣訴訟制度落後,應該採用陪審團制度,免得有些白目法官,

沒撈到錢的從犯 20 萬交保,撈了幾十億的主犯竟然『無保開釋』,

實在太亂來了!

這不是「政治迫害」,而是「司法迫害」,而阿扁只是比較明顯的例子而已。政治迫害不可怕,因為我們有選舉,也有反對黨;但是當司法迫害到你頭上的時候,你根本無計可施,你對迫害你的人也亳無辦法。風雲不可一世的阿扁沒有辦法,民進黨只能哇哇叫;有財大勢大的聯電董事長曹興誠也沒有辦法,最多只能登報幹譙而已。

是啊!這如果算是司法迫害,那麼特別費案件,幾千位相同情形的首長。

卻唯一因為領據被起訴的馬英九,算什麼?司法追殺?政治強暴?


再說一次,我不是為阿扁洗錢案的實質案情在辯護,我反對的是檢察官無故押人,而且是以荒繆的「防止串供」為理由押人。如果你說,反正我認為阿扁就是有罪,押起來爽就好了,那請別忘了有一天,你也可能因為「涉嫌」而被檢察官先押四個月再說。

但請放心,到那一天,我還是會幫你說話。

我也再說一次,從酒店出來,就別說只是去借個廁所。沒人會信的!

結論:


你一開始就亂編織罪名卻還有臉說:『法院未判定為有罪之前都是無罪的』,

這就是『綠蠅』最愛搞得兩套標準,究其原因,一般都是看了太多偏頗、

無恥兼且沒是非的綠色電視台才會變得如此愚昧。

連戰他家雖然暴富,但是你 有證據證明 他們的家產 是不法所得嗎

文中不是說法院判決有罪之前是無罪的怎麼馬上自打嘴巴?

你連證據都沒有,而且連家的財產來源,也沒被起訴過,更沒被法院審判過,

你又憑甚麼將『連戰&陳水扁』並列為洗劫人民財產的政客?

連勝文上夜店追侯佩岑,又犯了什麼錯?

他是強暴脅迫還是太有錢讓你不爽?

人家後來娶的老婆,名門大戶、窈窕淑女,比侯佩岑還差嗎?

別老是把羨慕與嫉妒隱藏在『偽裝正義』的面具之下好嗎?

再者,後面提及:『法院判決有罪之前,阿扁都是無罪的,

對於一個還沒有被判定有罪的人,要把他押起來,

必須有重大的理由,但這些理由我都看不到。』

這也很奇怪?上文才剛說阿扁貪污,國人皆約可殺,你也不想幫他辯護,

怎麼你又認為他無嫌疑?起訴書你有沒有看過?

犯行如此明確,罪證確鑿的情況下你還認為他沒有重大嫌疑?

對於一個還沒有被判定有罪的人,要把他押起來的重大理由你都看不見?

 那我假設一下,如果有個人如日本的那個『真理邪教』,

在台北捷運放置了定時爆炸的化學毒氣,毒死一千人,

因為掩飾得很好,現場沒有人目擊到,但是他為了宣揚自己的理念,

過了一個星期後,自己跑去警察局自白,並且詳細說明了裝置地點、

炸彈組裝過程、犯案時間、購買化學藥劑的地方、收據甚至

自拍的犯罪過程影片....等,一切可以證明其犯罪的東西,

然後說,我主要的目的是要宣導我的宗教理念,

我絕對不會逃亡,不然就不來自首了,我請問你,這種危險份子,

是不是應該羈押等候起訴、審判?

還是你也認定他應該跟阿扁一樣,反正他無人可串供,也無逃亡之虞,

只有重罪本刑五年以上,所以不該羈押?應該繼續讓他到處趴趴走?

如果他突然又感受到天神的電波,覺得殺一千人不夠,要再多殺幾個呢?

或者他突然覺得,關在牢裡不方便宣揚理念,到海外可能更好,

結果被海外恐怖份子看上其專業技能,接應到海外去了呢?

你負得起責任嗎?

看看幾年前幾年前,轟動一時的李雙全、李泰安的『搞軌案』,

當初媒體24小時守候著他,警察隨時監控,他不只海外沒資產,

台灣也沒錢,他有逃亡的可能嗎?他哥哥也死了,他要找誰串證?

那時候檢察官不過靠了前同事的證詞,

並且找出了沒有指紋的搞軌器具,就羈押了他,一直到審判結束,

那時候我怎麼沒看到你或者暴力黨的糞蛆們出來放個屁?

難道當初你們都是啞巴嗎?

怎麼?阿扁才有人權?還是阿扁被關以後,你才突然想起其他犯罪者也有人權?

刑事訴訟法規定,『五年以上重罪』、『有串證之虞』、『有逃亡的可能』,

只要三個條件符合其中一條,就達到羈押的要件

你現在突然講起阿扁的人權?你不覺得很好笑嗎?

再說,阿扁海外資產這麼多,這場官司又輸定了,官司一輸,可能要關30年,

他選擇逃亡是絕對不可能的事情嗎?你要用什麼保證?他逃亡了你幫他去關?

你肯,我們台灣2000萬同胞也不肯!(說不定有300萬綠油油腦子進水的人肯)

就算這個法官真的一輩子都很注重人權,覺得不應該羈押阿扁,

那至少也要參酌阿扁的犯罪所得,要求 5 億元以上的保釋金吧!

( 綜觀此案其他從犯,除了污點證人,沒拿到錢的人,最少的都要20萬才能交保 )

或者條件交換,只要求 一億元的保釋金,

但是他們全家都必須簽署全世界的查帳授權書。

來證明他們沒有想潛逃海外享受貪污所得的決心啊!

這個腦子不清、是非不明的法官,竟然讓他『無保開釋』,

你認為是人權,腦子清楚的都知道這是『特權』,

真的要談人權,就去幫那些弱勢的個人去講話,

幫阿扁這種到現在出門還有國安人員保護的『特權人士』辯護,就是『是非不分』。

台灣至今年方讓一個貪污的總統順利下台,被全世界當笑話看,

在台灣,連『真正的民主』都談不上,還跟人家談『人權』?

去看看最講人權的『美國』人家有沒有『審前羈押』制度!

民進黨的支持者真是有夠沒腦子!

建議你以後不要再看那些言論偏激、常常顛倒是非黑白

兼且綠油油的『三粒&民視』。

免得腦子越來越不清楚,老是講出這種讓人看了噴飯的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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