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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2/20 21:06:25 瀏覽186|回應0|推薦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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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9 & 玉山一群顢頇挺扁之徒照過來-1》
▲2004年陳水扁總統(左二)在廣達集團 董事長 林百里(左三)等人陪同下為龍潭新建 廣輝電子 六代廠動土。(本報資料照片) ■《龍潭購地 一齣荒謬劇》 目前已起訴的扁家弊案中,龍潭購地案是 最荒謬的,決策過程中,這麼明顯違法, 這麼明顯圖利他人,難道整個行政體系都 沒有人看出來? 當然不是,早在九十二年十月底由行政院 召集的會議上,副院長林信義就指出, 「尤其園區仍有用地,為何仍要買地, 這一點非常嚴重,銅鑼有這麼不好嗎? 為一家廠商買下這麼大的地,政府從來 不曾這麼做過,這個負效果有多大,還有 幫另一個廠商(和信)解套的問題」。 林信義與當時行政院長游錫? 當時雖然反對,但後來在一月初扁召集的 會上卻不再反對,與其說是因為行政倫理 ,還不如說是通曉為官之道, 知道不要擋人財路。 最糟的是像前竹科管理局長李界木中間 這層,開始是為了討好層峰,有政治上的 野心,想往部長的職位爬,接著是利慾薰心。 當「總統夫人特別助理」蔡銘哲第一次 找他談這件事,李界木也許還半信半疑, 但當他接待吳淑珍參訪新竹科學園區, 蔡銘哲全程陪同在場, 立即就了解蔡銘哲說話的份量, 以及他背後的層峰意圖。 李界木自此之後靈魂賣給了魔鬼, 不再是中華民國國科會的局長, 而搖身變成扁家家臣,一切惟蔡銘哲之命 是從。 初步會商購地案後,當時國科會、 行政院均不同意,但李界木仍指示科管局 建管組組長許勝昌、科長劉啟玲, 朝協議價購並納編為科學工業園區方向擬案 ,報請國科會轉陳行政院核定。 位於官僚結構下層的公務員,其實官微 言輕,僅能遵照長官命令,真的逼到涉及違法 ,長官必須要有明確書面指示,作為保命符。 其實科學園區還有地,足夠廣達建廠, 為什麼還要把和信開發的龍潭工業區納入 科學園區?廣達設廠何以執意要選擇龍潭, 而不是當時屬於科學園區的銅鑼、路竹, 甚至其他的地? 在當時中低層官員中間, 老早就嗅出不尋常的氣氛,案子送到經建會 ,在幕僚會議中許多人提出反對,其中包括 支出一○九.五億元購地,將造成政府財政 困難等等。 李界木見受阻,為了說服相關單位, 以親筆手諭指示劉啟玲製作「龍潭科技園區 土地取得方式比較分析」表,力陳先租後購 的利多於弊。但從檢方起訴書中,可以看到 調查時劉啟玲還特地出示局長的書面指示, 以求自保。 當時所有人都反對,內部傳言四起,李界木 只有轉向蔡銘哲求援,並向吳淑珍報告在 經建會碰到的困難,吳淑珍於是要李界木 親自向陳水扁面報,李界木遂於十二月底, 到官邸向陳水扁報告,於是才有陳水扁 一月九日召集的總統府會議拍板定案。 游錫?與林信義曾在這場會議上表示, 為特定廠商進行此事是否太敏感,建議暫停, 這反倒引來扁的一番大議論:「該做的就做, 不應該逢總統選舉或外界質疑而停頓」, 兩人碰了一鼻子灰,當下就了解扁應該 有非做不可的原因。 李界木拿著陳水扁裁示,開完會的同一天, 即迫不及待擅以科管局名義與達裕公司先行 簽訂「土地買賣協議書」,經劉啟玲與承辦 人員發現,以本案尚未經行政院正式核定前, 不宜先與達裕公司簽約為由,拒絕用印, 並在以簽呈要求李界木應待報請行政院核定 後,始得與達裕公司簽約。 但扁既已強勢介入,公文流程只是個過場, 國科會在資料未齊備之情況下,先行趕辦 公文呈送行政院核定,原來反對的經建會 幕僚會議,也被迫取消。 整個案子就這樣急轉直下,國庫多付出 一百多億,扁家進帳四億,蔡銘哲分七千萬, 李界木分三千萬,而台灣廿年自豪於國際的 科學園區制度,竟成了貪汙的淵藪。 而這僅僅是龍潭購地案,還有二次金改案、 南港展覽館案、北投纜車案,以及其他更多 的弊案,上下交相賊的結果,讓整個台灣的 行政體系腐爛到臭不可聞的地步。 -郭崇倫專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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