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幸呀,真不幸!臺灣人權護衛先鋒、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如今委屈到批駁法院護航綠色法官、要求法院「公布錄音」。 參考新聞:2019/09/14 中時 周毓翔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90914002484-260407?chdtv
法瘟災厄失控, 濫訟傷亡暴增。號稱「人民是頭家」的中華民國,如何遏止「偵察不公開、審理不公開」繼續成為執法官員栽贓霸凌、隱匿矯飾的特權?如何避免身為警、檢、法、辯的官員們監守自盜、以身作賊,繼續將「偵察不公開、審理不公開」惡臭成「毒厲封殺」又「養尊處優」;惡臭成「掠財害命」又「禍國殃民」的特權毒瘤?唯一自救救人之法就是全民努力爭取「公開透明」的「法庭直播」。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Rvl3YLEIlc
如果沒親自去法院開庭,怎會知道一些法官與檢察官、警察有多扯?既要改革,就要公開法庭真相!實現「司法正義」!
如果你遇到一隻「憤怒鳥警察」或是「憤怒鳥檢察官」,只能乖乖當豬頭,自認倒霉嗎?友善的司法環境要從「公開透明」開始!親眼看見開庭,遠比收看轉播更能發現弊端;「法庭直播」可以一一汰除恐龍執法官員,也可以讓敬業的執法官員獲得人民信賴、支持!「公開透明」的「法庭直播」制度在歐美和中國實行多年,臺灣還在一昧推託什麼呢?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SskH1_5_nI
別以為臺灣只有「恐龍法官」?你可知「恐龍警察」、「恐龍檢察官」更可怕?任何案件發生後,負責調查證據,決定是否起訴、是否把案子送交法官的是警察、是檢察官!難道臺灣沒有監督他們的機制?當然有機制!不過.......很遺憾地告訴你,「機制根本不管用!」
「恐龍警察」、「恐龍檢察官」膽敢無法無天!因為《濫權追訴罪》、《公務員懲戒法》、《檢察官評鑑制度》全部已經失靈! 因此不只是掌握最終判決的法官要被監督!警察、檢察官也要被監督!
《法操》呼籲《公務員懲戒法》和《法官法》的時效,要延長到「從判決確定後開始計算」,阻止警察、檢察官、法官鑽鑿法律漏洞! 請你一起攜手監督司法!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_aVv0bMvyQ
你還在罵恐龍法官?其實司法黑洞不是只有法官才應該負責任!
法官依靠警察或檢察官提供的資料審查,單獨馱負司法不公的罵名;真正負責蒐證的警察或檢察官坐享獎賞,被當作正義化身! 警察或檢察官的「偏頗證據」或「偵查錯誤」誤導判決卻不被追究,讓法官忍受被公開指名道姓的謾罵!
《大法客》揭露警察或檢察官奧步六大招,這一群司法黑洞的「影武者」就無法躲藏! 法Q們認真看,否則一不小心就GG! 2016年10月20日下午,監督司法的獨立媒體《法操司想傳媒》舉辦「司改白皮書發表記者會」,《法操》共同創辦人高宏銘律師主講,邀請臺灣大學法律系李茂生教授、刑訴補教名師及上誠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陳奕廷律師、宗鼎法律事務所吳宗樺律師與會建言。會中除了針對司法體制進行全面審查、對新政府提出建言,也呼籲新政府開放「法庭直播」,全民共同監督,讓司法體制「公開透明」。
《法操》成立以來一直致力普及法治教育,向全民揭開司法體制的神秘面紗,幫助全民認識體制,才能真正協助監督體制,讓國家司法權能在法治軌道運作。
新政府召開司改國是會議前,《法操》也特別集結編製《2016司改總體檢!小英(蔡英文)請妳聽我說!》白皮書,為新政府提出建言,也為全民揭曉現在司法到底哪裡有問題?
《法操》創辦人高宏銘律師認為所有的國家權力來自於人民。司法是國家權力的一環,當然要「為人民服務」;司法改革是最重要的核心,當然要「公開透明」。
目前臺灣各級法院受《法院組織法》規範,雖然公開審理範疇的案件都願公開,但是開庭時民眾禁止攝影,只能旁聽;礙於時間、空間等限制,絕大多數民眾沒有機會親自到法庭關心案件,只能閱聽媒體的片面報導。高宏銘律師表示,目前讓人難以親近的司法程序,促使越來越多民眾不信任司法。
他認為「法庭直播」就是最直接有效的改革行動。呼籲凡是公開審理範疇的案件都應該直播,讓全民在螢幕前觀看審理過程。此舉不但能強化法治教育,也能發揮全民一起監督司法、杜絕「黑箱審判」、落實「淘汰濫竽」、「激發廉能」的效益。
「法庭直播」讓司法環境「公開透明」,也讓民眾主動關心司法。「法庭直播」能成為公民教育中最好的教材,也能強化公眾的外部監督,因為全民的監督力量,遠比內設各種委員的評鑑來得有力。
他又列舉別的國家實例與臺灣比較:美國自2007年逐步開放直播法庭審理、加拿大於2009年開始直播網路審判,並且將所有檔案存擋供民眾查閱、同年英國也開始與Sky News電視臺合作,開放網路電視直播審判、甚至非民主國家的中國,也在2013年正式開通院庭審直播網。
最高檢察署朱富美檢察官,在2013年撰文表示,網路轉播審理程序是勢不可擋的時代趨勢。臺灣是資訊大國,更應該利用網路讓民眾了解司法程序如何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