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8/26 01:12pm(四)
今天早上八點到田區二走走除草澆水,趁著秋意有點涼意,草木凋敗之始。
今年從春天整理田區重新翻耕土地,所有的雜草就已經變成土地的一分子,然後五六月梅雨來,雨開始之後,除了作物之外,雜草也茂密生長,經過手動剪草數次之後,秋天來臨,大型的草木(如田青、大花咸豐、野莧)都已經被禾草科給淹沒,所以高度不高,但這兩次去剪草後,發現進入凋零期的禾草科(牛筋草等)莎草科(有頭土香等)經過一兩個星期天空無雨,地上無水澆灑的日子,根部很容易就可以利用鐮刀清除乾淨。
每年這個季節都會有人很辛勤的來我的田區噴灑除草劑,今年春天不例外,也來了一次,道路和田區二的邊境被噴了除草劑,圓仔花和雞冠花的苗死了一些。我沒有報案。鑒於春天事件,從此以後,我幾乎等草長大一點,就會人工除草一次,利用剪刀剪草,害怕又有人來噴灑農藥。
前兩天我把道路邊境上的雜草利用鐮刀逐一清除,只留下一些我想留的有用青草(燈籠草、大飛揚)除草劑殺不死的雷公藤、月橘、桑樹(我已經砍到剩頭部,剩下又冒出來的小枝枒)。
今天早上除完草,澆完樹(有兩棵樹凋零,不是因為之前大雨過後凋零的三棵桃樹,是新增加的,原來凋零的桃樹已經有兩棵恢復生機。),想要去拔路邊燈籠果漿果食用。怎麼看都不對勁,因為旁邊的一棵向日葵葉子也黃黃的。再沿著道路邊境仔仔細細的看對照道路邊境旁未清除的草居然有一道些微變黃的線(雜草們的葉子全株變色)。
一開始認為是秋天草木凋零現象,然後沿著整條道路行走,發現不只有我的田邊有這種現象,隔壁種芋頭的人家的草皮與道路邊境也有一道黃黃的草皮線。
開始抓兇手是誰噴了除草劑,需要證據,先找找附近的監視器,只找到一隻監視器是附近廟宇的(最終和警察一同調閱發現鏡頭沒有拍攝到犯案人士。)倒是出現了幾個附近鄰居有目擊到鎮公所派車來回噴灑藥劑。沒有物證,但有人證。
三年前我曾經報案一次,沒有拿到報案三聯單,因為我沒報案經驗,幾年前道路通行權的案子也一樣曾經報案,也沒有拿到報案三聯單。這次去,警察依然不想受理,早上八點半到達警察局,到拿到三聯單已經是早上十點40分,花掉了我兩個小時。回到家我家的前鎮長舅舅的車停在我家門口,等著興師問罪。
一開始,我一點也不想回答舅舅的問話。我媽也在一邊(一頭霧水)。
我報案,警察還沒寫紀錄,沒給三聯單,結果鎮公所的噴灑藥劑的執行人員兩人出現,然後鎮代表出現了,隔壁種芋頭的也出現了,附近的所有在家的鄰居全部到場到我的土地上。請問這是威脅嗎?
我要不是已經活到快五十歲了,我一定會被嚇死。被口水淹死,被警察局的所有人員打發走人。跟三年前一樣。我以為的到了警察局帶了警察到現場拍照,就是列案了。其實都是騙人的。根本警察沒有給出報案單沒有受理人蓋章,就沒有這件案子發生。
三年前到現在,鎮代說,噴灑的人每年換,所以才會又噴到我的地。我就怕舊事重演,所以我既然已經除了草,又不影響交通,也不擋人視線,為什麼還噴?睜眼做事?
政策本意良善,但執行不力就是草菅人命。
警察居然說我不能告鎮長,只能告執行噴灑藥劑的人。挖哩xo...
人情呢可以給,但是下面的人這樣做事,上面的人可以視而不見嗎?
要撤告,可以,等上面的給我個改正政策,不要只是說說,不然我每次告。雖然刑罰不重。但我的命我重視。這次我只告毀損,下次我就告欲致人於死命。
2021/8/26 08:01pm(四)
每次生氣後,發的文都很恐怖,所以暫時休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