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飢寒起盜心 瀏覽589|回應8|推薦31
2008/06/05 13:34:58

資料來源:壹蘋果網絡「嘆民間疾苦,法官引古籍饑寒起盜心,搶泡麵刑期減半

一、案例事實

彰化一名餓了幾天的遊民,搶了一箱市價170元泡麵充饑,還來不及吃就被逮,檢方依本刑至少7年加重強盜罪法辦。

法官引用西漢御史大夫晁錯《論貴粟疏》奏章內容,認為犯案男子是「饑寒起盜心」,因此輕判3年8月,但檢察官接到判決書後不服昨提上訴。

二、法令分析

加重強盜罪

刑法第328條第1項規定

犯強盜罪而有第三百二十一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箱泡麵,170元,沒傷人,肚子餓的遊民,判個七年以上,感覺上跟趙健民父子的刑責差不多,有些說不過去。

承審法官引古喻今,引用晁錯《論貴粟疏》奏章內容,強調「民貧則奸邪生,貧生於不足,…嚴法重刑,猶不能禁也。…饑寒至身,不顧廉恥。」認為被告因饑寒才起盜心,適用《刑法》第59條減刑規定,故判處年8月徒刑。

刑法第59條規定

犯罪之情狀顯可憫恕,認科以最低度刑仍嫌過重者,得酌量減輕其刑。

三、JC鮮師的見解

年8月徒刑,就算犯罪後態度再差,也很重了,您大人大量,也別與之計較。檢察官大人,得饒人處且饒人,也就別再上訴了。需審理的案件夠多了,這種案子就算了吧!

年度重量級新書「愛情福利社─25個愛情法律麵包」。

 

金石堂網路同步熱銷中

( 時事評論社會 )
回應 推薦文章 轉寄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kf0630&aid=1932322

 回應文章

li li
等級:5
留言加入好友
心痛
2008/07/09 08:17
一個人因為饑寒而起盜心,原則上是不對的,但是反過來看真讓人心痛,人以食為主政府可有反省,連基本的東西都不能照顧人民,還算是人民的父母.
JC鮮師─車禍資訊站,賣不出去嗎?(kf0630) 於 2008-07-09 08:21 回覆:
只能說無奈囉


等級:1
留言加入好友
刑法很好玩唷^^
2008/06/12 19:38

哈..講不清楚就是我的責任.....

刑法第24條...阻卻違法事由-緊急避難

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罰。但避難行

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性慾高漲不發洩會死..為了避免"自己"生命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所以要強制性交...

若此加重強盜罪輕判成為判例...我想會讓許多大奸大惡之徒為自己翻身有更好理由..如上案例..

文字很有趣...法律很好玩...多學點不也不錯^^

JC鮮師─車禍資訊站,賣不出去嗎?(kf0630) 於 2008-06-13 10:48 回覆:

謝謝回應

雖然我還是不懂

但是快樂就好

否則不快樂學習法律

那是很痛苦的



等級:1
留言加入好友
不是這樣唷...
2008/06/11 20:14

這位老伯已經不是單純竊盜罪...是很重的加重強盜罪

刑法第330條:加重強盜罪(328條是普通強盜罪)...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檢警依本刑七年以上的加重強盜罪法辦並無不妥...

要是我今天性慾高漲...不找人發洩一下會死....就隨便路上找個人強制性交一下...

那我要不要主張刑法24條:緊急避難行為....

JC鮮師─車禍資訊站,賣不出去嗎?(kf0630) 於 2008-06-12 08:50 回覆:

沒錯,是重罪!

只是既然法官已經輕判,三年半也夠了,檢察官沒有上訴的必要。

所以,......不太懂您要表達的意思.........

跟緊急避難??


圓媽
等級:6
留言加入好友
完全贊同
2008/06/05 22:28
如果被告是初犯且有悔意,三年多的刑責真的蠻重的,雖然文中看不出來是否如此,但我仍同意檢察官應該將心力放在更重的案件上。
JC鮮師─車禍資訊站,賣不出去嗎?(kf0630) 於 2008-06-05 23:00 回覆:
對啊!個人認為夠重了

抵制日貨!李扁故壞產敗業,助日谷底復甦。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竊國侯
2008/06/05 21:49
竊銖誅

且因竊國,民終竊銖

檢若有膽,應求訴趙某;以大快人心!!!
JC鮮師─車禍資訊站,賣不出去嗎?(kf0630) 於 2008-06-05 22:59 回覆:
哈!好像罪型差點跟前駙馬爺差不多耶

yam媽
等級:6
留言加入好友
認同
2008/06/05 19:15

法律之下不外乎情理,

嚴重的經濟犯辦不了,可憐的小案件卻不放過 ~

要不是餓得犯罪走投無路,也不會如此


yam媽
JC鮮師─車禍資訊站,賣不出去嗎?(kf0630) 於 2008-06-05 22:55 回覆:
小案,也是一案吧

天蠍浪子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回應
2008/06/05 14:33

這位法官看來應該是非常有社會經驗的...


媒體和政論者對Long Stay的使用全錯,正確的涵義在台灣長宿休閒發展協會

JC鮮師─車禍資訊站,賣不出去嗎?(kf0630) 於 2008-06-05 22:54 回覆:

所以天蠍以社會學的觀點是認同的


魔師傲神州
等級:6
留言加入好友
認同 JC鮮師 的觀點
2008/06/05 13:39

得饒人處且饒人,這種案件就別再上訴了。


致力觀察九萬兆,中道活用變富豪!


貞女、烈女、鄺氏女! (★請點我)
JC鮮師─車禍資訊站,賣不出去嗎?(kf0630) 於 2008-06-05 14:10 回覆:
小案件,遊民搶食物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