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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0/30 12:47: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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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首頁《http://blogaward.chinatimes.com/2007/index.aspx》 筆者參加了「2007全球華文部落格大獎」,在文榮兄的提醒下,得知今天公佈了初審入圍的結果,在308個參加之「年度最佳教育應用部落格」網站中,筆者成為61個初審入圍的部落格之一。 當然文榮兄也入圍「年度最佳商業應用部落格」,其餘還有25位udn的兄弟姐妹也入圍,狂賀喔! 第一次參加,就能擠進前20%的名單中,深感榮幸,除了代表平常吃飽沒事拼命寫部落格,以及致力於法律平民化的傻子工作外,也代表著法律部落格也能這麼親近。 說真的,有一點爽。 在決選入圍名單公佈之前,要趕緊講一些話,因為深怕就再也沒機會了。 首先,感謝各位網路城邦的工作同仁,以及無聊到看小弟部落格文章的死忠支持者、家人、筆者唸過N所學校的老師、筆者教過滿坑滿谷的學生,包括上課就睡覺到結束的那二十位同學。 接著,還有要感謝陳水扁總統的新聞性、駙馬爺的一失足,讓筆者能寫出政治類的法律; 其次,要感謝謝長廷先生的信仰,讓筆者能寫出宗教自由與宗教詐欺類的法律; 更要感謝無數的兩性特殊事件,當事人的瘋狂舉動,讓筆者能寫出兩性關係的法律; 當然,不忘感謝強吻睡美人的王子,讓筆者能讓世人一窺性騷擾的全貌; 還有一位不知名的女檢察官,不起訴亂摸女性肋骨的色狼,讓筆者文章能獲得迴響與青睞; 最後,當然要感謝歌王楊宗緯,若非您的偽造身分證,恐怕歌迷還不知道什麼叫做緩起訴。 總之,感謝、感恩與感激。 一位語文教育學系被退學的法律人,能獲得初選入圍,這...真的是祖先有德、三生有幸、恩同再造、涕泗縱橫、三隻小豬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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