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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9/04 23:26: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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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已死 總統大人說:很多人認為司法已死,很多人不信任司法。 誰!是誰! 誰認為陳瑞仁檢察官讓司法已死的,站出來!快!............. 據筆者觀察,經過多年的司法改革,司法界只打蒼蠅、不打老虎的質疑已大幅度降低。現在不信任司法者,大概只剩下遭不肖司法人員迫害之少數良民者,或不法集團遭正義司法人員繩之以法者。 不知道總統大人屬於前者─遭不肖司法人員迫害之少數良民?還是屬於後者─遭正義司法人員繩之以法者? ●政黨,是重點嗎? 司法審判的品質與政黨的顏色並無關聯性。一般民眾判斷司法審判的好壞,應該看偵查、審判的品質,而不是著眼於偵查審判者的政治背景。 犯罪不會因為政治顏色的不同,就會有犯罪或不犯罪的區別。偵查審判者,也不應該因為政治顏色的不同,而有不同的結果。 憲法第80條:「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即便某法官有政黨傾向,面對案件審理時,就應該跳脫出黨派的框架,只有是非的區別。眼中的準繩應該是法律,而不是政黨的顏色。 剝奪司法人員的政黨選擇,只是脫去政黨顏色的外衣,實質上並沒有什麼太大的意義。因此,應讓司法人員瞭解在審判內容中,認定事實、適用法律是否符合法律上的邏輯,是否符合法理上的基本要求,是否該當立法的本旨,這些才是重點所在。 媒體報導說:有風骨的法律人要站出來講話......是在呼喚JC鮮師嗎? 好像也真的該跳出來說幾句,可是筆者很久沒提筆了,再加上這種「鳥新聞」實在很懶得評論,且目前忙於減肥。 請少數具有怪異法律認知的高層法律人,少講話,別騷擾筆者閉關修煉瘦身大法。 (司法院長翁岳生薑是老得辣,媒體追問之下,脫口說出一句通過法官法,就可以要求司法官退出政黨。看來翁院長為了通過法官法,可謂無所不用其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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