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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8/27 20:10:3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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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晚上六點四十分左右,聽到NEWS 98尹乃菁的「今晚亮晶晶」,討論到連長性侵害案件,軍方想要約談薛凌等立委及記者。主持人與對談的記者,認為軍方真的是白目,約談立委與記者,那預算還想通過嗎?... 筆者聽了則持不同意見,因為聽到這樣子的內容,會讓人認為立委、記者是有特權的,絕對不能惹,惹了就會有大麻煩。 這絕對不是問題的核心,這樣子的主持內容顯然失焦。 本起事件起源於很久以前,部隊中的某位連長強制猥褻同僚而遭判刑,本起醜聞並經立委與媒體批露。立委薛凌或記者基於本身的職權,揭發軍中的錯誤,殊值鼓勵與讚揚,軍方也應深自檢討,焉有事後約談相關人等之理。 依據東森新聞網「軍中性醜聞外洩要約談? 立委:可笑!膽大包天!」之報導,憲兵政戰主任楊文賢表示:「重點是追查當初相關案件資料的流向,我們沒有針對任何的媒體,也沒有針對任何民意代表。」報導中另引述其發言,強調是因為這起性侵害案件有部分資料遺失,只是要請相關人員「協助調查」並非「約談」。 ●這是在查洩密嗎? 如果是,那不就代表連長強制猥褻同僚算是機密囉!天啊!那可真是天大的新聞,原來軍方機密的認定是這種標準。 是不是也應該分軍階來決定機密等級? 連長強制猥褻,密; 營長強制猥褻,機密; 旅長強制猥褻,極機密; 國防部長強制猥褻,最高機密; 最後...別再問超級機密是誰強制猥褻,以免你的死亡原因就是機密。 ●如果是不查洩密,那是單純在找資料囉? 再來思索一下楊主任所謂「當初相關案件資料的流向」、「有部分資料遺失」,這是什麼意思? 果然是當官的,四兩撥千斤地躲掉記者的詢問。筆者對於這一句話,真的不知道是在說什麼? 難道偵辦本案的卷宗不見了,那應該問承辦人吧! 還是連長當時的懺悔自白書不見了,那應該請連長再懺悔一次,再寫一遍吧! 或者是連長當初強制猥褻使用的「衛生紙」(也算是紙類)!太噁心了吧!誰會留下來。 協助調查?約談?似乎軍方有意要找立委、記者來泡咖啡,要不要全程錄影錄音呢?如果要,跟約談有何不同。這可要請軍事檢察官解釋一下協助調查與約談的區別。 總之,自己資料掉了,就請下次收好別再掉了,還找立委、記者幫忙找資料,果然是「天兵」。唉!看來吾國將亡之日不遠矣! (本文資料來源皆為媒體報導,或許軍方檢察系統有掌握驚天凍人的資料,筆者實無法得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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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時事評論|國防軍事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