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轉貼:纏訟…47歲涉弊案 75歲判無罪 瀏覽723|回應1|推薦9
2007/08/24 17:37:03

廿八年前爆發的第一商銀中山分行押匯貪瀆弊案,最高法院昨天判決最後的三名被告張國隆、柯芳澤、林泰治無罪定讞;三人案發時分別為中山分行的副理、襄理,是卅多歲的年輕人,如今已是六、七十歲的老人。

最高法院認為,三被告並未索賄,核准押匯過程雖有許多瑕疵,但沒離譜的「霸王瑕疵」;再加上圖利罪已經修正,三名被告就算違反銀行的放款押匯規定,也屬行政責任,不構成違背法令的圖利罪。

此外,合議庭也考量本案纏訟近卅年,被告已受相當折磨,案件沒有發回的實益,決定維持更十二審的無罪判決,駁回檢察官上訴。→檢座,你也在追求真理嗎?

張國隆(七十五歲)、柯芳澤(六十七歲)、林泰治(六十八歲)從一審到更十一審,十三度被判有罪,直到前年更十二審逆轉,首度獲判無罪。

張國隆、柯芳澤、林泰治等人,被訴於民國六十七年間與商人勾結,對方未依規定提出單據、檢驗書,債權確保堪虞,卻多次批准押匯,造成一銀三百九十八萬餘美元損失,折合台幣逾億元。本案共起訴十五人,部分被告陸續判決確定。

張國隆三人均曾於六十八年二月廿八日遭收押,七十年九月九日後陸續交保。更十二審以前,三人每一審都被判決有罪,經兩次減刑後,被羈押時間已超過所判刑期,但案件仍然纏訟。→生命誠可貴,自由價更高,若為真理故,兩者皆可拋?

----------------------------

本部落相關文章:

  1. 制度久了,就會殺人
  2. 趙駙馬最終一戰的法律策略
  3. 《第1集》宋七力為何低調?
( 時事評論社會 )
回應 推薦文章 轉寄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kf0630&aid=1183359

 回應文章

怡克納米斯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這樣的結局算好嗎?
2007/08/24 22:21
不知負責起訴的檢察官換了多少人了?
巷子口經濟學、搞笑經濟學博客來財經長銷書
JC鮮師─完成阿扁的自傳?(kf0630) 於 2007-08-25 00:44 回覆:
族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