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讀國中的時候,有一天晚上到幸福戲院旁的書店買文具,回家時走在街上,在三和路仁愛街口時,一輛越野摩托車忽然在我身邊煞車!我愣愣地看著好像也正在看著我的騎士,他戴著全罩式安全帽,看不出是不是認識的人!
「我啦!陳錫村!」摩托車騎士把安全帽拿下來,我才看清楚是在對面照像館當攝影師的同學!
「我在前面街口,遠遠看到這種穿著,就猜到是你,可是一直跟你招手,你好像有看沒到,所以才騎過來。」我們聊了一下近況就分開了!
這件事常讓我想起孔子所說的「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論語‧子路》)的話,原來,不熟悉一個人的姓名,一時要叫就叫不出來;叫不出來,其他的事也就別想談了。同學在前面街口跟我打招呼的情形,當時我可能看到了,但是不知道對像是自己,所以沒有回應。如果同學除了招手外也叫我的名字,可能就不是當時的情況了!
是的!名,是要叫出來的──尤其是在晚上!《康熙字典》引《說文解字》說,名:「自命也。从口、从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見,故以口自名。」
原來「名」是自報姓名的意思,因為晚上看不清楚,所以要自報姓名,讓人家知道。就像我的同學,戴著全罩式安全帽站在我身旁,還好他在沒有拿掉安全帽前就自報姓名說:「我啦!陳錫村!」否則我可能會擔憂遇到暴走族呢!
晚上遇到好久不見的熟人,千萬不要以為別人跟自己一樣,眼力超人,記憶一流,興沖沖地就跑到人家面前,嘰哩呱啦講了一大堆話,讓人丈二金剛摸不著頭緒,還以為遇到──瘋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