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說才算「真相」?
怕現在沒有證據,除非再跑出一台近距離的錄影機,否則不可能有一般所謂的「真相」‧‧.‧
不過,在這個加害者曾一再提及的問題上,是會使受害的司機一家人受到很大的陰影‧‧‧記得,司機太太曾經說過「得饒人處且饒人」,我覺得那是對的,但是,她為了自身的名譽,為了家族的榮譽,甚至我們社會的榮譽,也應該要提出來,要求一個公道。
在聯經出版公司的一本關於人權的書上──好像叫做「人權十六案」,他就很強調,西方社會的法治,是大家都敢打官司,維護自身的正當權益,才能成就的。
但願司機太太的努力,也將成為我們社會法治的一塊重要的基石。
歡迎六月阿姐光臨,並賜回應。
泥土敬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