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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8/28 23:25: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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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聚合發所做一連串的好事,很多要買房子或是買了聚合發房子,以前曾經跟聚合發抗爭的網友,甚至還有結構工程師打電話關切,收到了許多照片,讀到了曾經發給聚合發的存證信函與協議書,看到了其他庭的筆錄副本,也聽到了許多慘痛的經驗... 這一切讓我更加確定,聚合發不是個好對付的角色,委託的律師不是可以小看的人物,聘任的員工不是普通的忠誠,承包的預售屋行銷公司不是省油的燈,連雇用的臨時工都不是一般人能夠理解的聽命,對於不一樣的案例居然能夠口徑一致,說辭相同,一字不差,理由不變,連被公平會多次罰款後,回應網路提問的脫罪方法都是同一個模子,大家盡忠職守的態度真是讓我佩服到了極點。 我非常感謝這些大量提供文書資料的網友們,本來我只是想要尋求願意幫助我的網友,看看有什麼方式能夠讓聚合發更「守法」,不過經歷了這一切,我只能說我更了解台灣的社會,很多心存僥倖的人能鑽則鑽,能逃則逃,能騙則騙,用盡一切可能的方法來讓自己全身而退。 而大部的受害者呢?能忍則忍,能省一事則省一事,能算了就算了,能悶不吭聲則悶不吭聲,然後拼命抱怨,讓自己陷入碎碎念的深淵,也不怎麼快樂的起來。但,這能怪誰呢?蹺著二郎腿抽菸、喝茶、數鈔票的人不是我們這些受害者阿!雖然得饒人處且饒人,但是犯法的事情事於法不容的,又怎麼能坐視不顧呢? 我不是鼓吹所有因購買的聚合發房子而受害的網友集體提告,我在提倡守法觀念,提倡大膽揭發不法,勇敢對價值觀偏移說:「不。」 我實在沒有辦法接受,「全台灣都是違建,只有台北沒有」的說法,我們為什麼要被建設公司扁為次等公民,意思是:不是台北人就一定得住違建,因為我們不夠守法,這種說詞實在太不負責任了。 我更沒有辦法接受「在台灣除了台北沒有違建房子賣不出去」的說詞,這更是貶低了台北以外的消費者,為什麼別的建設公司能夠「沒有 今天一位網友打電話給我,鼓勵我不要放棄,不要聽信聚合發要負責的謊言,因為他有相同的經驗,其實,這個我自己也經歷過,去年,曾天真地以為聚合法良心發現,要好好的修繕,結果誰知道,維修項目確認好的第二天,聚合發全盤翻供,辯稱他們只答應補我一塊磁磚而已,然後我要補其中的差價,而不是整層地板磁磚拆除後補差價。 姑且不論誰說真話誰說假話,讓我做個逆向思考的分析吧: 逆向思考【一】: l 如果,一個消費者在保固期間,因聚合發的工程失誤,造成消費者屋內損壞,需要自己努力爭取,最後得到一塊磁磚的修繕,聚合發是個可信任的建設公司嗎? l 如果,補一塊磁磚,然後再補差價,需要協調盡4個月,而且是討價還價得到的,聚合發是個可信任的建設公司嗎? l 如果,補一塊磁磚,需要我跟聚合發 逆向思考【二】: l 如果,一個消費者能夠忍受整個樓地板之中有一塊不一樣花色的磁磚,然後還很義氣得告訴建設公司要補那塊磁磚的差價,這位消費者一定有一般大眾無法理解的審美眼光。 l 如果,一個消費者能夠忍受整個樓地板之中有一塊不一樣花色的磁磚,然後還很義氣得告訴建設公司要補那塊磁磚的差價,這位消費者一定有一般大眾無法付出巨大的慈悲情懷。 l 如果,一個消費者能夠忍受整個樓地板之中有一塊不一樣花色的磁磚,然後還很義氣得告訴建設公司要補那塊磁磚的差價,這位消費者一定有一般大眾無法做到以德報怨的高尚修行。 但是,我並不是那種人。 我是一個據理力爭,無法忍受誣賴更有道德潔癖的消費者,所以,以上兩個逆向思考均不成立,那也就是為什麼我跟聚合發會對簿公堂的原因。 這一連串的電話交談,我只能 告訴那些準備要買聚合發房子的消費者-「歡迎光臨!」因為我不想當個亂發不是實訊息的人。 告訴那些已經與聚合發進行訴訟的消費者-「一起加油!」因為我知道「法律」不是一般小老百姓玩得起的,但至少,我們相互扶持。 告訴那些早就警覺到聚合發有問題、也已退屋成功的消費者,-「恭喜妳/你!」因為我為妳/你們早已脫離夢魘而感到慶幸。 告訴那些跟聚合法沒有購屋關係,但非常關心我的網友說聲:「感激不盡!」因為就是有各位,我才能撐到現在。 雖然我是走一步算一步,但是我並不孤單,也不狼狽,謝謝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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