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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到底保護誰?是會鑽漏洞的有心人士,還是善良的小老百姓 瀏覽285|回應0|推薦6
2007/08/02 23:18:20

一個要有自己的家的幸福夢想,一天一天的被建設公司敲醒。

一付買新房子的成就感,一點一點的被建設公司撕裂。

一份對台灣信任的心情,一滴一滴的哭乾。

跟聚合發走上官司這條路之前,並不是沒有想過和解,而是聚合發的回應令人心寒,從客服專線到維修人員,同樣的作為-推、拖、拉。打電話催人打到手軟、心寒,換來的是什麼?建設公司一句「這不是我的問題」,就能把一切問題推卸掉了嗎?我有那個能耐把房子的屋頂住到漏水,牆面弄到進水,地面踩到冒水,樓梯爬到滲水,窗戶開關到有瀑布,磁磚用到含水過多嗎? 

法官居然問了一句:「房子有漏水問題就要告了嗎?房子已經住了那麼久了,現在要求解除契約,對嗎?」

天啊!無語問蒼天!

我從952月入住之後,4月梅雨季節已發生外面下大雨裡面也跟著程度不等的下雨問題,我不停地聯絡建設公司,通聯證明是最有利的證據,並不是法官說的房子住了那麼久了,現在才來反悔不要這個房子了。

買房子是件令人雀躍的事情,但是我一點都沒有那種感覺,漏水造成房子內裝毀損,每天看著水滿為患的房子精神早已崩潰,牆壁發霉,裝潢發霉,所有的災害都被建商說成是我家太髒,建商請來的一個木工師父說:「霉是白色的,不是這種青色跟黑色的。」

天啊!再度內心淌血,這種話也說的出來!

水患成災的同時,另一項噩耗傳來,車道要改向!!!建商秘密與少數住戶召開會議指要美化環境,所以,要把車道方向朝左方45度角改向,也就是車道出入口跟我家的出入口是同一個動線,我已經住在水滿為患的房子了,現在還要擔心出門會不會被車撞,這雙重壓力誰能負荷得了。

因為車道是個大違建,偏偏車道口直衝既有住戶大門,跟建商多次反應不成,最終遭檢舉。以「美化環境」為糖衣包裝下的藉口還真是令人作噁,這個完美的謊言,還真是殺死人不償命。

我,一個小老百姓,就是要被會鑽法律漏洞的律師們詐乾,然後肥了聘用他們的建設公司嗎?

住在這個房子已經一年了,漏水的問題依然存在,我與家人付出的精神成本,跟心情損傷有誰能體會呢?我想,只有那些跟我一樣買了聚合發房子後也發生糾紛的的小老百姓吧!

審判長跟被告律師大人,請你們也感同身受一下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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