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買了聚合發漏水屋的受害者,所有窗戶漏水、2間浴室漏水、陽台違建、熱水管流出鏽水,管道間有一大破洞,我已向法院提出告訴並向公平會提出檢舉,為什麼別人花錢買的是一間可以遮風避雨、溫馨的家庭堡壘,而我們卻要接受買到的是一間處處瑕疵、偷工減料的房子,而讓建商以實驗性質來維修,這次修不好,下次再換別的方式修(第一年漏水通知其維修,卻將窗框的排水孔上用矽立康黏死,,問其方式可行嗎?告知沒問題。第2年梅雨季一來,積水排不出去,牆壁全濕,通知其修繕,告知必須在窗框上打排水孔,並在電梯中貼公告,冬天有風會灌入請住戶自行負責,如此的修繕品質,您不會氣炸嗎?)一年拖過一年,卻永遠修不好,希望所有買到漏水屋的人都能團結不要屈服於建設公司之下,勇敢爭取該我們的權益不要讓我們辛苦的血汗付之一炬。相信司法及正義是站在我們這一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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