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25
和家人去坪林參加「坪林低碳旅遊」,
我們把車停在坪林國中附近,
接著步行到坪林茶業博物館附近,
再搭乘免費接駁公車進入金瓜寮,
至金溪露營區後,我們開始步行,
從容體驗坪林豐富的「生態人文景觀」.
走了大約一個小時的山路,
在路邊看到「觀魚蕨類步道」的指標,
有台階向下可以走到溪邊, 看起來路並不好走,
但是看到溪邊有老人跟小孩在餵魚,
我們也就放心的走下去了.
這就是錯誤的開始了,
路真的不好走, 但小孩在老公的協助下,
倒也順利的走到溪邊, 然後開心的看魚看螃蟹,
我在旁邊幫他們拍照, 拍完正準備收起來時,
老公跟我要了相機, 他拿著相機拍著溪裡的魚跟螃蟹,
我則在旁邊吃餅乾, 挺悠閒的一幅畫面.
接下來悲慘的事情發生了,
老公拍好照片, 把相機遞給我,
我一手拿著餅乾, 一手接過相機,
然後單手拉開包包, 把相機往包包一塞,
哎喲! 沒塞好啦, 相機直直的撲通一聲掉下水,
我盡快的把相機從水裡撈起, 但是來不及了,
相機整個都濕了, 老公把記憶卡跟電池取出擦乾,
相機則盡量的把水甩乾, 我衷心期望相機可以起死回生.
回家後老公說拿傳統燈泡來照, 看看能不能把相機烤乾,
我問他能不能用省電燈泡照就好了,
老公說省電燈泡熱度不夠, 要傳統燈泡才夠力,
好, 就聽老公的吧!
我把被老公拆開的相機放在燈泡下照,
然後安心的在一邊看電視,
過了大約一個小時,
老公問我有沒有去檢查看看,
別讓燈泡和相機直接接觸到,
我回答, 知道啊, 我有用東西把檯燈架高, 不用檢查啦!
老公馬上去看相機,
沒想到檯燈的燈座竟然因為燈泡過熱融化變形,
因此燈泡直挺挺的掉下躺在相機上,
這時我才發現燈罩上有標示「請勿使用傳統燈泡」,
但這時候才知道已經來不及了,
相機裡面塑膠的部分也融化變形了,
結果我的相機就這樣先遭水滅頂,
後被燈泡燙傷, 結束短暫的一年半不到的生命上天堂了.
幸運的是記憶卡跟電池都還能用,
畢竟相機壞了可以買新的,
相機裡的照片卻是用錢也買不到的回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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